让“汽车文明”行驶在正确的道路上

2014年岁末,深圳市政府突发汽车“限购令”:自2014年12月29日18时起,在全市实行小汽车增量调控管理。对此,舆论一片哗然。许多人质疑:限购有必要吗?

近年来,深圳机动车增长迅猛。截至2014年12月20日,深圳市机动车保有量超过了314万辆,居全国第三位;每公里道路机动车约500辆,车辆密度居全国第一位。而中心城区晚高峰拥堵时长由2012年的38分钟上升到2014年的55分钟。目前,汽车尾气排放占深圳PM2.5本地排放源的41%,已成为主要大气污染源。在汽车给交通和环境造成双重巨大压力的情况下,对机动车进行一定程度的限制,是完全必要的。

林肯曾经说过:政府应当“为人们做他们想做,但仅凭个人力量又根本无法做到或做好的事情”。控制污染、管理交通是政府的事,因为市场机制和个人都无法解决好小汽车无限增加带来的污染、交通压力问题。汽车厂商不会自愿地减少生产销售,人们不会主动地减少对小汽车的购买、使用行为,那么,由小汽车带来的环境和交通问题,只能由政府来控制和管理。

人们较多质疑的还有深圳市这次对小汽车限制的具体做法:为什么不采取市场化的办法,而又是“限购”? 据悉,深圳也曾经酝酿出台收取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等市场化办法,来减轻和控制小汽车对环境和交通的压力。但这种办法大部分听证代表不赞同,部分听证代表提出了采取小汽车限购措施的建议。再加上近期国家有关部门下发文件,对未列入国家、省两级目录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因此,征收路外停车场停车调节费等经济手段目前无法推行。所以,目前最好的办法只能是限购。唯有如此,才能立竿见影,更好地回应老百姓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和交通拥堵状况的呼声。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同时指出要“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就是发挥市场在发展生产力方面的正面效用,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重要的一点就是要克服市场的负面效用。深圳这次汽车限购,其实就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克服市场负面效用的一个例子。当然,从长远看,治堵的根本方法还在于转变城市发展思路,通过调整城市道路规划、合理设计道路设施、科学选择限行措施、加强交通管理、加强停车场建设、加快完善公交系统、引导消费者改变汽车消费观念等办法进行深层次治理。但对深圳来说,当务之急只能是限购。

汽车对环境、资源的消耗和对公共空间的占用不容小觑。以一台1.6排量、价值10万元、年行驶一万公里的家用轿车为例,按平均每百公里耗油7.8升、汽油平均价格每升7元计算,那么它一年消耗汽油780升,燃油费是5460元,加上保险费、车船税以及洗车费、保养费、折旧费等其他费用,一年的总费用在1万元左右,这超过了2013年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896元),占2013年我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955元)的1/3多。可以说超过了大部分中国人一年的基本生活费。同时,汽车行驶、停放对公共空间的占用也是很大的。现在,哪个住宅小区不是车满为患呢?为了人口与环境、资源和社会的协调发展,我们国家实行了计划生育政策,限制人口的过快增长。面对环境、交通的巨大压力,在一定的范围对小汽车购买实行调控,是政府应有的担当。

汽车这个交通工具自发明以来,确实给人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正如真理再往迈出一小步,就会变成谬误一样,文明再往前迈出一小步,也会变成愚昧,甚至野蛮。汽车文明需要政府引导,才能行驶在正确的道路上。我国汽车的发展,必须正视环境、交通等问题。2013年,我国开始实施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新交通规则。2014年,国务院办公厅就加快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出台指导意见。目前包括深圳在内,国内已有8家城市实行了汽车限购。这些都是引导汽车文明的有益尝试和做法。当然,引导的方式还应该更多,各地也要因地制宜,使政策富有创新性和科学性。(2015.1.3)

你可能感兴趣的:(让“汽车文明”行驶在正确的道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