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悬疑】偷窃之人(30)

目录

上一篇

归去来兮

在床上醒来的时候,应该已经是中午时分了,Jason并没有起床,他只是平躺着,看天花板。


“你觉得是谁干的?” Dan倒是一句废话没有。

“不知道。我觉得最可疑的就是......” Jason不放心地环顾四周,re-confirm了下自己的英文Peer, 一个叫Chris的男生真的已经走远,而且班里剩下的这几个和他都没那么熟。

“Chris?” Dan不愧是Jason最好的哥们儿,一语中的。

----------

“不过......罗莎倒是有一点提醒我了,我觉得除了Chris, 杜杰也有可能!” Dan突然顿悟般,一拍桌子。

......

“所以你觉得不会是杜杰?” Dan那金城武般的脸上,挂着一点点不易被察觉的失望。

----------

“高老师?找他没用,他又不知道是谁干的。”

“出了这种事儿班主任是不是也得管管?不然没天理啊。”

“干嘛啊?让他开班会教育大家思想品德吗?什么年代了,现在的老师只管升学率。再说了,马上高考了,就算他有心思开这种班会,谁有闲心听,大家在乎的都是自己的高考成绩和前途。到时候让大家觉得浪费了他们宝贵的时间,回头来不都得怨恨你吗?”

“操! 集体TM怨恨我一受害者?!”

“好了好了,Jason, 知道你气性大,可是别人不管啊。得了,先考试吧,完事儿再说。说不定,哪天这本书就找着了?”

----------

“Jason你去哪了!?” Dan一看到Jason回来,就焦急地问。

教室里已经只剩下了他和孙彦。

“我去找了高老师。”

“什么?!” Dan白皙的金城武脸上写满了惊讶。


之后马上,那本书就这么长了耳朵一样,自己冒了出来......


尘封的记忆,像岁月抖落的铁屑,碎成了渣子四散在宇宙,让你以为它们早就不存在了,却因为一颗无心的磁石,神奇而迅速地聚拢了回来。

没有比这更清晰的画面了,可为什么一直看不见。

是愚钝?

不,是信任。是对哥们儿铁一般的不会撼动的信任。即便是多年前,看到Chris的那封信时,有过白驹过隙般的那么一瞬的怀疑:

我听说,临近高考的时候,你的书被偷了,而且是体育课上被偷的。我知道Dan当时回来喝水,看到了我一个人在班里写作业,凭你俩的关系,很可能他会和你说是我干的。

Dan为什么从来没有提过他回到过教室的事?

是,自己当时的确那样想了一下,但是这样的念头立刻又被自己打消了。就算他没提过又能证明什么呢?

当你选择了信任,就会为你信任的人找无穷尽的借口,解释他可疑的方方面面,直到有一天,你江郎才尽,无论如何,再也为他找不到了任何可以解释的理由。

如今,抽屉里的那封律师信还在,江郎已才尽。


这个一直潜伏在身边的偷窃之人。

小时候,为了恋情,偷别人的书,偷别人的信;长大了,为了利益,偷别人的公司。年代不同,手段不同,事情的严重性不同,但贯穿始终的,是稳定如初的人性。

别说小偷小摸不值一提,不积蹞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这些年来,自己见证的,正是这样一个习盗之术,学而不已的人,从稚气未脱的小偷,到炉火纯青的大盗。

或许,他也是委屈的。一个人,想得到的太多,想得到的念头太强,而自己又无法创造,那么除了苦习偷盗之术,他还能怎样?

为什么直到今天,哥们儿还要继续为你开罪呢?

舍得,舍得,有舍才有得。你舍掉的是一个人对你铁一般的信任,得到的,是你垂涎欲滴的私利。

值得吗,Dan?

在你,一定是值得的。只是你要记得,经营一生,一如种瓜种豆。种瓜的得瓜,种豆的得豆。

在我,这永远不值得。这就是你我之不同,如云泥之别。

而错,在于我。是我不该不解云泥之别,才能一错就是三十年,从黑发,到白头。


年华不再。信任不再。哥们儿不再。

错失的感情不会再回来。辛苦打拼的公司也不会再回来。

曾以为自己拥有很多,其实那是一戳即破的泡沫,泡沫幻灭后,这把年纪的自己,还剩什么?

有很多次,觉得自己如同水中的浮萍,想抓住任何一根稻草,却什么都抓不住。

累了,很想归去了,可何处是故土?归途又何在?


“Lord, I'm one, Lord, I'm two.

Lord, I'm three, Lord, I'm four,

Lord, I'm five hundred miles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away from home,

Lord, I'm five hundred miles

Away from home.

Not a shirt on my back,

Not a penny to my name,

Lord, I can't go home this a way

......”

Jason已经成了“老三烤串儿”的常客,这天,他正拿着一根儿竹签子敲着燕京瓶儿,嘴里小声哼着这首歌。

“哥们儿,别难过了,我送你一瓶酒5个串儿!” 被烟熏得脸蛋黑红的老板突然开口说。

Jason诧异地看他,这个应该是叫“老三”的人,他正嘿嘿地笑,露出一口大黄牙。

我难过吗?

或许,同样被坎坷折磨过的人,能一眼读懂对方。

“不用,多谢!” 他回以笑容,嘴上是拒绝的,但心里微微荡漾起小小的感动,感动于这一点点萍水相逢的关怀。


下一个秋天来临,他又站在了湖前,试图用目光捞起这平湖秋月。

“我发现你现在比当年话少了很多,连抱怨和愤怒都没有了。” 孙彦说。

“活的久了,就发现没有什么新鲜事儿好抱怨和愤怒了。”

他想起了上一个秋天的对话。

自己真能豁达如此吗?

都说男人胸怀宽广,其实这恐怕和性别无关,倒和受的委屈有关。胸怀,都是委屈撑大的。


岁月继续它任性的行走,带走它该带走的,和不该带走的。

不知不觉,Jason已经被掩埋在了他新的忙碌中。他的手机也不闲着,有新业务伙伴的工作电话,也有国内外旧友们时不时的联络微信。空闲时,他还爱上了散步、撸猫。

可做的事情,有很多;未尽的事业,还要继续;朋友,其实也有不少。

很久没有去“老三烤串儿”了,过去的一切,偶尔想起,简直恍如隔世。那似乎是发生在别人身上的、小说里的情节。

Shit happens, life goes on. It's true.


转眼,又是一个秋天。

这天的月色很浓,他再次去了老三那,不再因为需要,而是为了怀念。许多当下不以为然的小动作,经历些时间后,会发酵,成为心中的念想和惦记。

归途中,他路过一个身穿破旧大衣的歌者。

歌者独自一人,在深秋中嘶哑的声音瑟瑟发抖,正好应了他那把破木吉他弦上的颤音。他和他的吉他,声音都显得很微弱,不是擦身而过都几乎可以轻易忽略。夜色中他的容貌难辨,Jason觉得他象每一个流浪歌手,但月色下他那双眼睛真挚得举世无双。

Jason被他的眼神击中,因为他竟好像看到了自己。

他忍不住驻足倾听。流浪歌手反反复复,只唱一支曲子:

“陪我到可可西里看一看海

不要未来只要你来

陪我到可可西里看一看海

一直都在你在不在?

陪我到可可西里看一看海

我去划船 你来发呆

陪我到可可西里看一看海

姑娘 我等你来”


他觉得自己的心被带到了远方,可能是一个叫做......他没去过的,叫可可西里的地方。

他不经意地路过苍凉的大地,枯黄的草木,白雪皑皑的远山,就像可可西里,不经意地路过了他。

他执一把单调的吉他,胡子拉碴,这一次,不是流浪,而是归来。


“谁说做个男人注定要蹉跎?

谁说你的心里荒凉而曲折?

谁说流浪歌手注定要漂泊?

谁说可可西里没有海?”

谁说可可西里没有海?心存大海的人,在哪都可以春暖花开。

谁说可可西里没有海?南海腥咸的海风再度徐徐吹起号角,在他心上洋溢起久违的波浪。那不再是乘风破浪的锐气逼人,而是一个老水手,淡然抽着烟斗。

谁说可可西里没有海?谁说拉拇拉措吻不到沙漠?谁说我的目光流淌不成河?

这一刻,在歌声里,他的目光笑着流淌成河。


归去来兮,他手插裤兜里,微微驼着背,晃晃荡荡,撇着外八字儿,像只小小爬虫一般,摸索在这老北京的纤维里。

归去来兮,他用手轻轻扶着这些不知哪朝哪代的墙,仿佛小心触碰着百年的浮光掠影和深锁其中的记忆,无论是昔日显贵们的车水马龙,还是平民百姓的柴米油盐。

归去来兮,归来仍是少年。

(完)

你可能感兴趣的:(【社会悬疑】偷窃之人(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