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

最近网上掀起了一番轰轰烈烈的家族配对运动。经过当事人的不断努力,和广大网友的积极探寻,一个轮椅家族横空出世了。是的,我说的就是进来愈演愈烈的高铁霸座事件。

历史的车轮吱吱扭扭的前进到了二十一世纪,古老而伟大的中国也一系列的折腾中,愈发的依据着道德与法律,即将再次牛叉的飞起。可是在这种蓄势待发的时刻,总有一系列的内部问题让人觉得这一蓄势中的种种空虚。

从概率论上来看,国人的性格中历来是逆来顺受大于奋起反抗,息事宁人大于惹是生非的。可是不知怎的,近些年一系列的劣质无赖举动却一次次的证伪这一概率。“我是流氓我怕谁”真的成了现今社会为人处世的高级教程了吗?

其实这一系列无赖的胜利集中体现的是一件事情——国人规则意识的缺失。

上学的时候从一本书中看到这样一句话:卑鄙是卑鄙者的通行证,高尚是高尚者的墓志铭。年轻的时候看到这句话只觉得这句话的表述结构很牛逼。随着年龄的增长,社会阅历的增加,才逐渐的发现,这句话是真心地牛逼——它在一系列的事件中被反复神准的验证着。

其实促成这一单人对抗社会秩序与规则的事件不断上演的最大动力之一就是这些人最终的结果。即便几乎所有的人都知道这些人完美的触及了社会公序良俗的底线,可是他们种种行为却没有给自己带来什么实质性的损害,也就是,他们所受到的点滴处罚与给社会带来的巨大负面影响之间,完全不成比例。有的人甚至相反的获得了相应的益处。


而对于哪些损害社会和他人利益的,尤其是故意为之的人,如果我们在对其进行处理的过程中,过于的娇宠,不是重拳打击,而是轻拍如瘙痒,那对于坚守道德与秩序的人和整个社会而言,无疑最为赤裸的嘲讽。

同时,我认为这远远不止是一个道德问题。我花钱买的票,实际上同时获得了一份运输部门的服务合同。在我票面标注的这一旅程内,这个座位已经由车票为确认形式被明确的租赁给我了,而如果有人故意的占据我的位置,这难道不是对于我的权益的赤裸裸的侵害?我他妈的凭什么惯着你侵害我的权益!别的不说,把我的票款补给我是完全应该的吧?对于我精神的伤害——在公共场合平白的被人欺负——再另算。

这么简单的一个逻辑,车上有乘警,有列车长,为了顾及侵权者的种种,却对于守法者的我的利益无能为力,真是打了“法治社会”一个无比响亮的耳光啊。

缺德之人不遭损,积德之人不获益。种种现象不断地洗刷着中国人的三观,长此以往,中国社会还哪里有什么道德秩序可言呢?

我们普通的老百姓最质朴的心愿是:我们希望自己生活在一个有原则的社会中,做了对的事情,会活得相应的益处,损害的他人和社会的利益,会受到相应的惩罚。由此,每个人才都会发自本心的“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和谐社会才会随之而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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