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小假期马上开始了,群里很热闹,今天聊起来朋友圈传得沸沸扬扬的美联航拖曳事件,下面是各种不同观点:
离9.6亿只差一顿打。根本没被打。
这可不少钱啊,要知道美联每张机票里真赚不了多少。
拖出去这是视频亲眼所见。
摔倒是听网上说的
打没打都可能是心理暗示的力量……
我也相信美联工作人员也没嚣张到打人的地步。
剑拔弩张的时候。心理导向顶重要。
如果打人了,是绝对要判刑的。
美联后期的舆论干预没力量……
或者共赢 你怎么知道是真的。
很好奇唉
不奇怪啊。应该调俩职业碰瓷的老太太去,扬我国威。
不,我纠正了我的说法。拖出去是视频里看到的,但打人和摔倒两种说法都是听说来的。但我偏向于自己摔倒受伤,因为我相信美联的工作人员还没有嚣张到打人的地步。另外,美国的司法体系还是比较完善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打人受伤,一定会判刑的。但并没有听到此类消息。
其实我是这几年才开始爱国的
我们的城管可以征服钓鱼岛
我们的碰瓷老太太可以轻松解决美联事件。
就连丹麦的疯长的鲍鱼也是国人的办法最多
想来我们的国家人才济济。
另外,1.4亿的赔偿意味着什么呢?其实强制乘客下机是美国廉价航空常有的事,但dao先生偏偏是个特别tough的盖,周围乘客也很配合拍照的拍照发视频的发视频,于是媒体也抓到个关注点,大家一起把事情闹大了。美国实行判例法,也就是这个案子的判罚对将来类似案件的判罚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从这个角度说这个事件的关注和1.4亿的巨大赔偿可能可以减少过去常见的这种强制下机的事件发生。
这时候法律系的同学站了出来,发表一些个人看法。
法律生:摔倒受伤和打人受伤有什么区别呢?为什么打人受伤就会被判刑?另外,难道顾客会无缘无故摔倒?推搡中摔倒算不算打人?
老师,这个焦点不是咱的这位先生也会有别人抓。是美联过错在先,这是既定事实。我更相信诺大的美联不会白给任何人一分钱。长个教训吧。
法律生:是的,这是个过错责任的问题,跟打人或者自己摔倒没有关系。
法律生:萨德已经在韩国了。要知道这距离,比我去上海还近呢
一念:只要我们的心在春天醒着就好
负能量:有区别的,法律里啊应该会区分是无意的、间接故意和直接故意。
负能量:因为啊之前我一口咬定是摔倒的(直接故意),一想我怎么那么确定啊?我哪来的自信?我看到的只是dao受伤了,所以我有必要纠正我之前的说法。什么是事实,什么是说法,倾向于相信哪种说法。我认为这些要严谨地区分开
另外,万维刚老师有一篇文章 为什么坐飞机的体验越来越差 。文章里解释了美国廉价航空为啥会有这种行为,为什么顾客们依买账。分析得相当精彩。推荐
法律生:过错责任不分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有过错就赔偿。有过错,直接就损害赔偿就行了。
负能量:你的意思是推搡摔倒和打人没有区别?说事儿要严谨,我们或许可以说打人和推搡受伤在对他人或多或少造成伤害这个层面上没有区别。
法律生:从法律上来说,就是损害赔偿的事情,不存在刑事责任可能,所以过错责任就是过错责任。
法律生:法律的归法律,行为的归行为,道德的归道德,不是一回事。
注意不是伤害,是侵权,伤害再加加,就成故意伤害了,再加就成故意伤害罪了,这个说法很危险。
民法的归民法,刑法的归刑法,是有区别的。
负能量:哦哦哦,法律生。我们再理一理,我们的分歧是出现在我说的哪句话。
“不,我纠正了我的说法。拖出去是视频里看到的,但打人和摔倒两种说法都是听说来的。但我偏向于自己摔倒受伤,因为我相信美联的工作人员还没有嚣张到打人的地步。另外,美国的司法体系还是比较完善的,如果有证据证明是打人受伤,一定会判刑的。但并没有听到此类消息”
法律生分析:
第一,就是不认同你说的打人受伤会被判刑(嗯,很好,确实不严谨)
第二,推搡摔倒和打人摔倒都是过错,过错责任须损害赔偿,以损害结果来定义赔偿金额,不以行为方式来认定(对,都是过错,没有问题)
第三,损害结果包括身体和精神损害,这个乘客还被曝出以往种种前科,可引起重大的精神损害且又发生在美国,所以赔偿金额很大也可以理解,其实主要就是判断此行为非刑事责任行为。工作人员不存在伤害故意,也就是说不存在伤害这个人的意图,存在的是把他拖下机的意图,所以可能不构成犯罪。打人致人伤害会不会被判刑,看有没有犯罪故意,就是犯罪动机。法律判断一个事情是不是犯罪,首先看动机,其次是行为,最后是结果,总之,罪刑法定
负能量:好的。天涯说得很好,指出了我的最大问题-打人不一定被判刑,这使得我对偏向于相信是摔倒的论点很大程度上站不住脚。非常感谢。
以上,仅仅是群友讨论,可能有不当,请指出。
你是怎么看的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