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8-19:传销是怎么回事

大学生因被骗加入传销组织的新闻近期屡屡爆出,传销这个潜伏在我们身边的问题又引起了关注。实际上, 传销在上个世纪八九十年代落地中国,在中国的发展也经过了几个阶段,不断打击,也不断变化,而且伴随网络发展还出现了更隐蔽的网络传销。它一直就在我们身边。《南方周末》的一篇文章梳理了下传销在中国三十年的发展,了解一下传销在中国的发展史以及它的特点,或许能帮助你辨别传销,让家人、朋友免遭传销危害。

第一阶段,传入中国。

传销模式是1980年代末进入中国,那时,传销和直销还难分彼此。后来,1990年代的一种足部、腿部按摩器材“摇摆机”开始风靡国内,直到现在还能在淘宝上买到这个产品。其中一个台湾品牌“爽安康”占领了摇摆机的主流市场,正是它促使真正意义上的传销在中国落地。

1990年代,传销分化为单层次传销和多层次传销,单层次传销是推销员只能将产品卖给一个个客户,这一派就是比较温和、理性的直销模式。而多层次传销就是今天所指的传销,目的是把客户发展为下线。

爽安康拿到了国家的单层次传销牌照,但它的经销商却做起了多层次传销。他们利用“潜能激发”,靠打鸡血、喊口号等激发会员的财富欲望,逐渐淡化产品的概念。

直销与传销的区别就是推销员是否直接发展下线,直销是从向客户销售产品中获得收入,而传销则主要通过发展下线代理商交会员费获得收入,传销一般都有高额的入门费用。

第二阶段,转入地下。

面对传销这种新营销形式,国家也曾一度希望能引导到健康的轨道上。1994年和1997年,国家工商总局分别发文,对传销进行监管。单层次传销并未禁止,而多层次传销则规定只能在限定区域内开展。

不过,传销的利益诱惑太大了,它们不断挑战监管底线。比如传销采用的“异地邀约”方法。“异地邀约”是以一定名义把亲戚、朋友骗到外地去做传销,最终人身自由会被限制。

1998年,国家工商总局和国务院先后发文,禁止传销开展,传销由此转入到地下。

经过长时间的发展,传销组织发展出了一套成熟的机制,而其中运转的基础则是“几何倍增学”和“五级三阶制”。

几何倍增学是直销和传销通用的概念,即1变3,3变9,9变27,下线无限倍增;五级三阶制则是传销界的金字塔形奖金分配制度,最高级别会拿到所有的奖励——一笔百万或千万级的财富。

在传销组织里,呈现出这样的景象,底层人员打鸡血,每天在课堂上感受成功迷梦;中层人员装气质,固定的时间接见前来学习的人员;高层人员秀财富,成为财富神话主角。

过去从事传销的人,往往住在小城市城乡结合部的廉价民房里,打地铺、吃大锅饭。而随着相对高收入、高学历、高智商人群的加入,传统的“丐帮式”生活也发生了变化。尤其是南方的一些传销派别,告别地铺,进入了小区,由此分化出了南派和北派传销。不过随着南派和北派交叉严重,现在的新区分是住小区、不打人和睡地铺、有暴力倾向的两个派别。

在这段野蛮生长的时期,传销也完成了从实物传销到无实物传销的演变。这其实源于一个摇摆机营销中的瓶颈:传销人员越来越多,而摇摆机生产跟不上了。不过组织者们发现,其实会员根本不关注产品质量和功效,而是关心自己拉来多少人头,也就是说销什么产品已经不重要了。

从1998年传销被禁止开始,这个行业进入了一段漫长的“理论危机”期。传销组织者需要苦口婆心地解释和美化这个行业,各种“洗脑”的话术在那时酝酿出来,而如果实在说不通了,就打。

直到2008年广西北海的一次会议上,传销界提出了“负面调控论”,随后扩散到整个行业,让传销的洗脑理论形成了完整的闭环。 所谓“负面调控论”是说“国家之所以让媒体曝光、让公安部门打击传销,实际上是在暗中保护这个行业,担心这个行业发展太快,13亿中国人不够用。” 而实际上,这只是传销界自我美化的一种说辞,用来欺骗那些对传销还有疑心的潜在加入者。

第三阶段,网络传销。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传销也开始崛起,并且与传统的异地传销两分天下。异地传销推崇的五级三阶制和洗脑手法,在网络传销中被弃用,取而代之的是新的奖励体制和洗脑话术。

近两年爆出的MMM金融互助平台、维卡币、中券资本、善心汇、亚欧币等传销新变种的代表,周期更短,涉及金额更大。比如在中券资本传销骗局中,一年多的时间就发展了20多万会员,吸收传销资金40多亿。

这种新型网络传销没有实体项目支撑,用高收益、低门槛、快回报为诱饵,靠不断发展新的投资者来实现虚高利润。上下线的联系都通过社交平台,如果没有人主动报案的话,也很难发现。由于新型的传销变种多在网络上进行,它不限制人身自由,那些起初的受害者更容易变成组织者。有些人会认为以前算交了学费,但这是一种挣钱的方式,这也让他们更难以离开传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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