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史为鉴,借由明星的偷税漏税,说说古代的赋税赏罚措施~

执古之道,以御今之有,欢迎到访~

庄子曰:圣人不死,大盗不止~所以,有上帝,就有恶魔,有善就有恶,有好就有坏!阴阳之道,相辅相成,是万古不变的道理。

俗话说,上有政策,下有对策~虽然是句玩笑话,但也反映了社会事实。拿到现在,有粉丝,就有明星,有赋税,就有逃税。我知道的最早的比较疯狂的明星粉丝,就是晋代大美男卫玠,被粉丝围观而死~当然,逃税漏税,也是自古有之,而且各朝各代也都有应对措施。

《汉书·食货志下》中记载,西汉王莽新朝政府,在征收“贡税”时,采取自行申报征收,如隐瞒真实收入,一旦被查出来,将被没收全部经营收入,还要罚做苦力一年。比起这个来,现代的偷税漏税补缴措施,可以说处罚力度很轻了~

到了唐代,有所谓的“间架税”,主要以房产税为主,所以对那些“炒房客”来说,税负很重,所以经常有人偷税漏税。朝廷的应对措施是:有隐匿一间不报者,打六十大板。凡是举报有功的,举报人可以得到将近赋税一半的“奖金”。 比起这个来,小崔通知举报8亿而得到的10万赏金,就真是呵呵哒了~而且,这种奖励措施,并非唐代首创,汉代就有,不过没有大力普及而已。《汉书·武帝纪》中早有记载:“令民告缗者以其半与之”。“告缗者”,就是举报人。

到了宋代,经济贸易大发展,偷税漏税的情况更加严重!这时,就出现了现在所谓的“阴阳合同”!不过在当时叫做“白契”,就是民间私自设立的契约,不向官府报备。当然,这个产生的原因也有其历史条件,除了商贸大发展,和赋税太高也有关系。因为赋税太高,大到“地主”,小到“贫农”,都是苦不堪言。但是宋朝依旧不自省,反而出了相应的一系列措施。对偷税漏税的,一旦查出,不是补齐税金,而是直接没收房产三分之一!

再往后,大多也是延续类似的措施。比如元代,一旦查出漏税,没收一半财产,当事人打五十大板!而且,举报人可以得到没收的一半财产的其中的一半~也是相当丰厚的!这么看来,当时肯定有专业的民间“稽查队”,因为完全可以靠此养家糊口了~

好了,啰啰嗦嗦一大堆,就是告诉各位纳税人,莫伸手,伸手必被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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