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电图室危急值报告制度

为提高心电图室工作质量,避免医疗事故的发生,使临床能及时掌握病人情况,并提出处理意见,特制订危急值报告制度。

1.心电图室工作人员发现“危急值”情况时,需立即电话通知临床科室人员“危急值”结果,并在《危急值报告登记本》上逐项“危急值”报告登记。

2.心电图室在实际诊疗工作,如发现所拟定“危急值”项目及“危急值”范围需要更改或增减,请及时与医务处联系,以便逐步和规范“危急值”报告制度。

3.危急值:通常是指某种检查结果出现时,表明患者可能已处于危险边缘状态。此时,如果临床医师能及时得到检查信息,迅速给予有效的干预措施或治疗,可能挽救患者生命,否则就有可能出现严重后果,危急患者安全甚至生命,这种有可能危急患者安全或生命的检查结果数值称为“危急值”。

4.凡心电图室检查出的结果为“危急值”,应及时复核一次,同时电话报告临床科室,如两次复查结果相同,且确认仪器设备正常,没有其它可能的影响因素,可将报告结果第一时间用电话告知临床科室并同时出具常规报告。

5.临床科室仅医务人员能接有关“危急值”报告的电话。

6.临床医师“接获”“危急值”报告后,应根据该患者的病情,结合“危急值”的报告结果,对该患者的病情做进一步了解,对“危急值”报告进行分析和评估。对进一步的抢救措施(如用医药、手术、会诊、转诊、或转院等)做出决定,并在流程记录中详细记录报告结果分析、处理情况,处理时间(记录到时与分)若为住院医师有向上级医师报告的内容,上级医师查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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