散记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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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工作的商场出来,是扑面而来的热气,也是这个城市的温度。

我开始发现这个城市的可爱之处,它苍老破旧,甚至满目疮痍,可那些都是历史的印迹。有着一群大嗓门的市民,你以为他们粗鲁,可他们也会在拥挤的地铁上给抱着孩子的母亲让座。

生活在这片土地上的人们直接又热情,就和这里的夏天一样。说不定在不分四季的空调房里待的久了,人会偶尔渴望出去走走,也看看那些真性情。也许汗流浃背,但却让人觉得真实,你可以深刻的体味到每一个季节的脾气。

不过人可能在最脆弱的时候,才会最大程度的发动所有的感官,用全部的根须去感知周遭。

爱这里,也许是因为失意时,地铁站里正好吹出温度适宜的冷气;也许是因为公厕里,保洁阿姨一句善意的提醒;也许是百无聊赖等待时,与陌生人不设防的搭讪。

张晓风说,喜欢一座城市,不一定在于那个城市有没有埃菲尔铁塔,有没有垂柳夹岸的长川,而在于那个城市有没有一双温暖的手臂,可以悄悄圈住在尘世中疲倦的过客,并给他们一枝之栖。

我想很浅显的解读它,喜欢这座城市,因为我的根在这里。不论以后我会在哪里漂泊,这里都会是我的港湾。

其实,哪里需要那么多理由呢?我与这城市二十年的厮磨,所有的记忆都与这块土地交织,我的亲人、朋友都在片天空的庇佑之下。

这,够了。

(二)

昨天,看到了一位卖花的老大爷。挑着一对竹扎的浅筐,筐里铺着大片的荷叶,洁白的栀子花用皮筋松松扎着,一簇簇的,齐齐摆好,花上沾着细细的水珠。

他耳上夹着的一朵,还带着翠绿的叶子。他看起来像个老顽童,走街串巷的叫卖,留下一路芬芳。突然觉得这真是个很浪漫的工作。

我想起小时的货郎,他们挑着孩童们渴望的玩具和零食。那记忆像是发黄的老相片,有说不出的陈旧味道。

仍留在心底里的,还有对那种生活的向往。我有点想过这样的日子,虽是为了生活奔波,但很随意,担着我的鲜花走走停停,穿过所有撒满绿荫的大小街道,我不需要有很强悍的目标,做点自己开心的生意就好。

不为无尽的欲望纠缠,也不拿未知的灾难吓唬自己,我只活在今天,在这一刻,享受当下。毕竟,能到百年的人只在少数。

对的,哪怕只有一点点的幸福,也要深深的满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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