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步高《诗词格律与写作》第四讲: 孤平、拗救(上)
同学们:
今天我们讲诗词格律与写作的第四个单元,讲孤平和拗救。
四、孤平、拗救
这两个相比较而言,在诗词格律与写作中并不是最重要的部分,却是比较难掌握的部分。同学们必须懂得,但是一开始,大家初学写诗的时候,要尽量避免犯孤平,同时要慎用拗救,不要过早大量地运用拗救的办法。还是较少地采用。但是必须掌握,必须懂得。
什么叫犯孤平呢?学术界对这个问题是有争议的。
犯孤平
1、王力说:
在五言“平平仄仄平”句中第一字必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是犯孤平。
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
目前,占主导地位的,王力先生认为,在五言律诗“平平仄仄平”句中第一字必用平声;如果用了仄声字,就容易形成犯孤平。因为除了韵脚之外,只剩下一个平声字了。换句话说,根据王力的看法,所谓犯孤平,就是指“平平仄仄平”这一种句式。但是,另外一些学者认为,特别是像启功先生,
犯孤平
2、律句中必两仄夹一平;[“必”字未用蓝色显示]
3、王士祯:一句中必有两个相连的平声字;
4、吴丈蜀:一句诗中只有一个孤立的平声字,这种句子必拗,应增加平声字,不仅是平脚句,也包括仄脚句。
他认为,每一句中,必两仄夹一平,就容易成为孤平。这种观点也是有缺憾的,下在我们再分析。
清朝王士祯认为,一句中必有两个相连的平声字。我们前面讲到四个基本律句,“仄仄平平仄”,中间有两个“平”;“平平仄仄平”,开头有两个“平”;“平平平仄仄”,有三个相连的平声;“仄仄仄平平”,也有后面两个相连的平声。每一个律句,在它的正格情况下,都是有两个相连的平声。包括那个准律句,“平平仄平仄”,也还至少有两个相连的平声。
吴丈蜀先生认为,吴丈蜀是中华诗词学会的副会长,原来中国书法家协会的副会长,湖北省文史馆馆长,他说:“一句诗中只有一个孤立的平声字,这种句子必拗,应增加平声字,不仅是平脚句,也包括仄脚句。”吴丈蜀先生跟我是忘年之交,交往还不少。他也到我南京的家里来过。吴先生学问很好,又是书法家协会的副主席,字也写得极好 。
刚才我们重点讲到王力先生的观点。
另一派是从字面定义的(简称乙派)。顾名思义,孤平即是两仄夹一平。为什么可以从字面定义呢?因为古人根本没有严格的定义,甚至没有可信的说法,于是乎后人便只好顾名思义了。乙派关于孤平的定义并不限于五言,七言也包括在内,也不限于韵句。由乙派所定义的孤平就会有很多种实例,任何位置,只要是两仄夹一平,就是犯孤平,如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
第二种观点就是启功先生为代表的。这一派是从字面定义。顾名思义,孤平就是两仄夹一平。把一个平声夹在中间,前面是一个仄声,后面又是一个仄声。当然,这种孤平,像“平平仄仄平”后面那个“平”,尽管是单独的,但是它是韵脚字,不存在这个问题。因为孤平这个词,尽管用得很多,但是古人却没有给它一个严格的定义。甚至没有可信的说法,于是后人就顾名思义。乙派关于孤平的定义并不限于五言,七言也包括在内,也不限于韵句。由乙派所定义的孤平,所谓韵句,就是以平声收尾的句子。我们像四个基本律句,有两个是平声收尾的,有两个是仄声收尾的。所谓韵句就是平声(收尾的),要押韵的句子,一定是平声收尾的。由乙派所定义的孤平,就会有很多种实例,任何位置,只要是两仄夹一平,就是犯孤平,如仄平仄仄平平仄,平平仄仄仄平仄,这个也算是孤平。这个实际上也是有毛病的。
现代学者里,如果王力算是甲派理论的代表,
现代学者里,如果王力算是甲派理论的代表,启功或可算是乙派理论的代表。启功在他的《诗文声律论稿》中多次提到孤平,引几则如下:
启功可算是乙派理论的代表。启功在他的《诗文声律论稿》中多次提到孤平,引几则如下:
“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如果有人看到‘孤’字而推论到句首句尾的单个平声也要避忌,岂不大错?因为‘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
他说:律句中忌孤平,是从来相传的口诀,但没有解释的注文,也没说哪个字的位置例外。如果有人看到“孤”字而推论到句首句尾的单个平声也要避忌,岂不大错?因为“孤平”实指一平被两仄所夹处,句子首尾的单平并不在内。他这里排除了像“平平仄仄平”最后的那个平声。像这种情况:
“君至石头驿(‘头’字孤平)”
“往日用钱禁私铸(‘私’字孤平)”
“如果己处(引者注:五言第四字或七言第六字)孤平被两仄所夹,或孤仄被两平所夹,都是非律的。”
他举“君至石头驿”这样的句子,石驿都是入声字,两个仄声把一个平声字“头”夹在里头,他说这个就是孤平。另外像“往日用钱禁私铸”,禁和铸都是仄声字,中间加了一个平声字的私。“如果己处孤平被两仄所夹,或孤仄被两平所夹,都是非律的。”启功先生讲得好像很复杂,实际上并不顶妥。
再一个像刘长卿的《长沙过贾谊宅》
刘长卿《长沙过贾谊宅》
三年谪宦此栖迟,万古惟留楚客悲。
秋草独寻人去后,寒林空见日斜时。
汉文有道恩犹薄,湘水无情吊岂知。
寂寂江山摇落处,怜君何事到天涯。
“汉文有道恩犹薄”句中“文”字被两仄所夹,亦不算孤平。
第五句,“汉文有道恩犹薄”句中“文”字被两仄所夹,亦不算孤平。像前面的“文”也是被两仄所夹,“文”前面的“汉”和(后面的)“有”都是仄声字,其实这种并不算孤平。
王力的那种解释其实没有错,但是不全面。启功的解释反而面太宽。比如再举几个例子:
唐韩愈《题榴花》
五月榴花照眼明,枝间时见子初成。
可怜此地无车马,颠倒苍苔落绛英。
第三句“可怜此地无车马”,“怜”字不以孤平论。
像韩愈的《题榴花》这一首第三句“可怜此地无车马”,这个“怜”前面“可”,后面“此”,都是仄声字,夹一个平声,这里也不能作为孤平。我可以跟同学们这样说,这个句子实际上是这校的句型,是平平仄仄平平仄,是这样的句子。所不同的呢,是第一个字它用了仄声。本来应该是平声,平平仄仄平平仄,就一点问题都没有了,也谈不上孤平了。而七言律诗,包括七言绝句,第一个字的平仄从来是不论的。所以即使它用了仄声,第二个字肯定是平声了,因为平平仄仄平平仄,第二个字本来就应该是平声,现在还是平声,那么后面又是仄仄,自然两仄夹一平,这种,说它是两仄夹一平,不论什么场合都是孤平的话,那就太宽泛了。搞得到处都是孤平。孤平是写律诗的太忌。这种解释不妥。
杨巨源《城东早春》
诗家清景在新春,绿柳才黄半未匀。
若待上林花似锦,出门俱是看花人。
末句“出门俱是看花人”的“门”字
杨巨源的《城东早春》最末一句“出门俱是看花人”,“出”字是入声字,“俱”是仄声字,把“门”字这个平声字夹在里头,这也不是孤平。
林逋《冷泉亭》
一泓清可沁诗脾,冷暖年来只自知
流出西湖载歌舞,回头不似在山时。
首句“一泓清可沁诗脾”的“诗”字,第三句“流出西湖载歌舞”的“歌”
林逋的《冷泉亭》第一句“一泓清可沁诗脾”,这里的“诗”字;第三句“流出西湖载歌舞”的“歌”字,都存在一个两仄夹一平的这种情况,但是未必都是孤平。
好,最后怎样才算我们说的孤平呢?
拗救的律法
相对而言,诗律上对韵句的要求比对出句的要求更严格。韵句就是平声收尾的句子。平声收尾的句子,这一句结尾是要押韵的。比如出句,出句在一联中,上句通常是以仄声收尾的。通常是以仄声收尾的,这叫出句。韵句中又由左向右至韵字,一字比一字严格。这就是王力先生所说的,一首诗的律句中,最末一个字最重要。相隔的离它越远越不重要。所以像七言的律句,第一个字是最不重要的。当然不是指重要性来讲,而是指格律,平仄的要求来讲,最不重要。当然也不是绝对的,你像第二个字就比第三个字重要,第四个字就比第五个字要重要。不是越到最后越不重要。这种解释也并不严谨。
王力先生对中国的诗词格律的建树是无人能比的。启功先生也是大家。但是,因为中国的汉语诗律学,是由王力先生构建起来的。但是,平心而论,《汉语诗律学》那本书里面错误很多。王力先生编的《诗词格律》这里,也能挑出不少毛病。有的还是比较重要的毛病。
龙榆生先生的《唐宋词格律》我们也选它做教材的。那本书里面的错误也不少。因为一个重要的原因,龙榆生先生没有看到这本的出版。这本书出书的时候,他没能看到校样,他已经去世了。我发现凡是作者不能看到出书的这种书,如果生前他没有看好校样,这样的书往往都会留下较多的遗憾。我这个是有所指的。
甲派认为既然叫拗句,就不叫犯孤平。他认为成了拗句,就不叫犯孤平。我认为犯孤平本身也是一种拗句。其实只是拗句中的一种。乙派还是比较容忍这种说法,不是很严格地限制出句中的犯孤平,条件是有足够的补救。补救的方法有同句补救,如平仄仄平仄;就用对句补救,如仄仄仄平仄,平平平仄平,或用平平仄平仄,仄平平仄平,等等,用对句办法在对句中补救。
同学们记住,就是出句的孤平往往问题要小一些。因为它可以用对句来补救。对句再犯孤平,它无法教出句来补救。所以这就是我们为什么对句要比出句的孤平要看得更重得多的意思(原因)。
王力只强调其中的一种(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子会犯孤平。实际上王力说的是有道理的。就是这种句子最容易犯孤平。因为五言律句通常第一个字经常也是可平可仄的。独独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型第一个字不好随意地用仄声。如果用了仄声,第三个字一定要还它一个平声。这就是我们后面要讲到的拗救。如果拗了,后面你又不救,结果就是犯孤平。就会出现仄平仄仄平,这个当中两个平都是孤独的。后面一个孤无所谓,前面一个孤就是犯孤平了。如果大家想一下,第三个字补它一个平声,这个句子就变成仄平平仄平,它就不孤平了。而且也符合王士祯所说的有两个相连的平声字。
启功先生的观点是“两仄夹一平即为孤平”,
启功先生的观点是“两仄夹一平即为孤平”,这个论点实际要比王力先生清晰一些,能解释更多现象。但也存在局限。其一,会将一些律句误读为孤平,例如“一行白鹭上表天”,前三字两仄夹一平,按理论老杜便是孤平了,实际这是很常见的律句,一点也不算孤平。“两仄夹一平”这种说法看来副作用要比王力先生那种说法副作用要大得多。当然它尽管适应性广一些。
第二,它过于强调局部,而忽略了整体。例如,“平平平仄仄”,有一种很普及的变体叫“平平仄平仄”。按照理论,后三个字两仄夹一平,不是吗?“平平仄平仄”不是两仄夹一平吗?这种整句就成了孤平。既然孤平是不小的问题,本来没毛病的格律,古人为何要给它调整成孤平呢?这就是启功他们为代表的第二种所谓犯孤平的观点的局限性。
我认为“两仄夹一平”的观点不要轻易采纳,要慎重。你宁可采纳王力的那种观点。王力的那个观点是不周延,他只讲了一种情况,就是讲了“平平仄仄平”这一种句式搞不好会变成孤平,就变成“仄平仄仄平”这样的形式。但是呢,他说的不全,但是不错。用“两仄夹一平”这种观点经常会有许多搞错,把许多根本不是孤平的句子都当作孤平来对待。
我们倾向于王士祯的那种观点。现在网上,我这次备课中,暑假当中,我也下载了一些类似的有关材料,现在网上也有越来越多的学者采纳王士祯的观点。他们还以为是自己的发明。其实王士祯早就说过。他们没有人指出这句话是王士祯说的。实际上读书当中我是发现,这个王士祯早就说过。
另外,前面我们引到吴丈蜀先生的观点。吴先生他就认为,不论哪样的句子,不论[字幕上作“论”,似应作“能”。王教授地方口音较重,不知其是读“论”还是读“能”]一句中只有一个平声字,这不行,要增加平声。
大家看PPT当中这一段文字:
近体诗对于平声的重视,在其押韵就可以看出。近体诗押的都是平声韵,很少有仄韵。这是与近体诗的产生背景与审美情趣密切相关的。平声为清,仄声为浊,近体诗与古体相比,审美更趋向清扬典雅,选择平声韵也是很合理的事。
近体诗对于平声是非常重视的,在其押韵就可以看出。近体诗,我们就说的格律诗,格律诗相对于古体而言,前人把它称为近体。近体就是格律诗,这是两个相同的概念。称近体诗也好,称格律诗也好,这是相同的概念。只不过是给它定义的出发点有所不同。近体诗押的都是平声韵,很少有仄韵。当然,也有仄韵的律绝,也有少量的,但是一般不通行。这与近体诗的产生背景与审美情趣密切相关。平声为清,仄声为浊,近体诗与古体相比,审美更趋向清扬典雅,选择平声也是很合理的事。平声字一般比较昂扬,而仄声字往往比较短促。
可能也出现过一些仄韵的格律诗,但终究与近体诗声韵所倡导的美学特征不合而没有广泛发展起来。近体诗的这个特点有点像西方的一些宫廷舞曲,讲求流丽优雅,而很少有激烈沉重的节奏出现。当然,发展到了贝多芬的笔下,小步舞曲同样可以很给力,但就整个体裁而言,基调还是大体没变的。
也出现过一些仄韵的格律诗,但终究与近体诗声韵所倡导的美学特征不合而没有广泛的发展起来。近体诗的这个特点有点像西方的一些宫廷舞曲,讲求流丽优雅,而很少有激烈沉重的节奏出现。当然,发展到了贝多芬的笔下,小步舞曲同样很给力,但就整个体裁而言,基调还是大体没变的。老实说,这段文字是从网上下载来的。我并不太懂。原因是什么呢?像贝多芬的这些交响乐,我是不甚了了的。我又来自农村。对交响乐,我们农村的孩子懂得很少。音乐方面,我只能读读简单的简谱。你拿一个简谱的歌,我能对着曲子唱出来,能唱出来。读简谱还行,读五线谱就不行了,更不要说看那些交响音乐了。
律诗的基本要求,律诗最基本的要求是尽可能多用平声,少用仄声,以使诗读来高亢清朗。这个基本要求不仅对整首诗而言,而且也对单句而言,所以犯孤仄可以,犯孤平不行。如平平平仄平,是合律的;而仄仄仄平仄,却是出律的。
大家也注意,但有一个相反的,在格律诗当中,允许出现三仄尾,却不允许出现三平调。这跟它是正好相反。像正常的律句里是没有三仄尾的,就是三个仄声结尾的。但是像平平平仄仄这样的句子,第三个字又常常会可平可仄,如果第三个字用了仄声,它就会出现平平仄仄仄这样的情况。格律诗里面偶尔会出现三仄尾,但是决不允许出现三平调。三平调就是三个平声收尾,比如仄仄平平平,这就是典型的古风句式。
这点跟我们前面讲的不要混淆起来。不要觉得律诗是主张多用平声的,那么我用三个平声收尾行不行?绝对不行。这是太忌。
于是两派都把重点放在韵句上。除了甲派所定义的犯孤平的情况外,乙派定义还多了一种情况,仄平仄仄仄平平,也算犯孤平。
于是两派都把重点放在韵句上。除了甲派所定义的犯孤平的情况外,乙派定义还多了一种情况,仄平仄仄仄平平,也算犯孤平。这种就毫无道理。
王力先生亲自组织学者在《全唐诗》里寻找犯孤平毛病的律句,结果只找到两个例子:
“醉多适不愁”(高适:《淇上送韦司仓》)
“百岁老翁不种田”(李颀:《野老曝背》)
王力先生亲自组织学者在《全唐诗》里寻找犯孤平毛病的律句,结果只找到两个例子。一个是高适的“醉多适不愁”,大家看,要用平仄来个覅(fiào:吴语合成字,不要的意思,吴语区通用)人话,就是仄平仄仄平,这是一种。第二个,“百岁老翁不种田”,“百岁”是仄仄,“老”又是仄,“翁”是平声,“不种”是仄声,“田”又是平声。这个实际上跟上面一个句子是一样的。所不同的是前面多了两个仄声。这说明按照王力的定义,孤平的情况是不多见的。但是我们初学者,保不定有的时候就会经常犯孤平。根据我这二十多年来教这门课的经验,同学们的练习中会出现许多普通的人不太注意的,普通的诗人不大会犯的错误。因为初学,这些你们还是要注意。犯孤平在格律诗中是太忌、大错,较大的错误。犯孤平的例子还是有的。
犯孤平
拗救
春宫怨
杜荀鹤
早被婵娟误,欲归临镜慵。
承恩不在貌,教妾若为容。
风暖鸟声碎,日高花影重。
年年越溪女,相忆采芙蓉。
犯了孤平就要想办法拗救,来救它,否则就孤平了。比如这里用到我们两个句子,杜荀鹤的《春宫怨》这里的第二句“欲归临镜慵”,这个句子本来是平平仄仄平的句子,现在变成了仄平平仄平。就是第一个字应该是平声,结果用了仄声字,“欲”,注意,“欲”是入声字。用了仄声字以后,第三个字还它一个平声。这样“归”和“临”就是相邻的两个平声字,就不是犯孤平了。同样第六句也是如此。“日高花影重”,大家注意,这里面读chóng,不读zhòng。因为格律诗是要押平声韵的。这个字有两读,一个是读去声,一个是读平声。那么这里只能读平声,不能读去声。这也是一个平平仄仄平的句子,“日”,用了入声字,所以第三个个字还它一个平声采取补救。这种孤平“拗救”,为了挽救孤平。而采取拗救的办法。这是在格律诗中非常常见的。这是叫本句自救,是拗救的第一种形式。本句自救,自己救自己,不要涉及到其他的句子。往往用第三个字来救第一个字。就是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式。
犯孤平
赵执信在《声调谱》里,也没有关于孤平的定义。在提到仄平仄仄平的句式时他说:“仄平仄仄平则古诗矣。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二语误之也。”
赵执信在《声调谱》里说,也没有关于孤平的定义。在提到仄平仄仄平的句式时他也说,因为这个句子应该是平平仄仄平。他认为“仄平仄仄平,则古诗矣。此格人多不知者,由一三五不论二语误之也。”因为写诗经常有一种“一三五不论,二四六分明”这种观点。那么第一个字是可平可仄的,那么在平平仄仄平这种句型中,第一个字不是可平可仄的。
另外,关于出句仄仄仄平仄的句式,他这样说:“起句仄仄仄平仄和平仄仄平仄,唐人亦有此调,但下句必须用三平或四平,如仄平平仄平,平平平仄平是也。”
另外,关于出句仄仄仄平仄的句式,他也这样说:起句仄仄仄平仄和平仄仄平仄,唐人亦有此调,但下句必须用三平或四平,如仄平平仄平,或者平平平仄平来补救它。这也涉及到一个对句拗救的问题。下面我们要专门讲这个问题。
“上句第三字平,下句第三字可仄;若上句第三字仄,下句第三字断宜平。此在首联,唐人亦有不拘者,若二联则必不容不严矣。”
“上句第三字平,下句第三字可仄;若上句第三字仄,下句第三字断宜平。此在首联,唐人亦有不拘者,若二联则必不容不严矣。”这个赵执信的《四声谱》收在《清诗话》里头,很容易找到。
“平平仄仄仄,下句仄仄仄平平,律诗常用。若仄平仄仄仄,则为落调矣。盖下有三仄,上必二平也。”
赵执信《声调谱》
平平仄仄仄,下句仄仄仄平平,律诗是常用的。大家注意,就是我们前面讲到,在五言律诗和七言律诗里,偶尔都会出现仄仄仄三个仄声收尾的情况,三仄尾。但是三个平声收尾就是三平调。三平调是绝对不能出现的。三仄调在正常情况下是没有的。但也会经常,只要第三字,在五言里第三字可平可仄,(第三字)用了仄的话,就有可能变成三仄尾。但是下面要补救一下。上面用了平平仄仄仄,下面就用仄仄仄平平。第四字来补救。下有三仄,上必二平。
“值得注意的是,五言平起出句第三字如果用仄声,则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如‘潮平两岸阔’),七言仄起出句第五字如果用平声,则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如‘怅望千秋一洒泪’)。”
值得注意的是,五言平起出句的第三字如果用仄声,则第一字必须用平声。第三字用了仄声,第一字必须用平声。像“潮平两岸阔”。就是“潮平”两个字平平,“两岸阔”是三仄。第一个字一定要平。七言仄起出句第五字如果用平声,则第三字必须用平声。像“怅望千秋一洒泪”。“一洒泪”也是三仄调。第三个字,千秋“千”字用了平声,使得五言的第一个字一定要(平),出现后面三仄尾,前面必须是两平。这是一样的。这里所不同的是前面又多了两个仄声字。
为什么说 平仄仄平仄仄平也属于犯孤平?一首合律的七言律诗,只要去掉前面两个字,就成了一首合律的五言律诗。根据这一理论,如果说平仄仄平仄仄平是合律的话,那么去掉两个字也应该是合律的。
大家注意,为什么说平仄仄平仄仄平也属于犯孤平?按道理这是七言了,因为一首合律的七言律诗,如果去掉前面两个字,就应该是一首合律的五言律诗。昨天就我们讲律句的时候,我们就说过,七言律句就是五言律句在前面,平平就加仄仄,仄仄就加平平。很简单。它前面两个字是可以去掉。一首七言律诗,把前面两个字去掉,把每句的前面两个字去掉,它从格律上来讲,就应该是一首五言律诗。但是从文句上来讲,拿掉两个字是不通了。每一句都变得不通了。对不对?
而实际上,平仄仄平仄仄平被去掉了两个字后,就成了仄平仄仄平,是不合律的。所以说,平仄仄平仄仄平就是不合律的句子了。哪个字出律了呢?我们不能确切地指出来,自然就是犯孤平了。
那么,为什么说平仄仄平仄仄平是犯孤平呢?因为拿掉了前面两个字之后,后面的五言律它是一个孤平的句子。因为它的后面本来应该是平平仄仄平。第一个字用了仄声,后面又没有补救,那么它就是孤平。前面加上两个字,不管加上(怎样的)两个字,哪怕都是平平,它仍然还是孤平句。
好,这个我就不再说了。下面讲拗救。
孤平我们说得很多。因为面对我们重点大学的学生,我觉得有些该讲的都讲了,让你知道。知道的并不一定都要去用。尤其初学阶段。不要随便地用。像这个孤平,拗救,都是要你防止违反,至少你记住,王力先生的那种说法,就平平仄仄平的那种句子,第一个字不好轻易地用仄声,如果用了仄声,第三个字一定要还它一个平声。这一点一定要记住,尽量不要犯孤平。至于我后面列举了启功先生的观点,王士祯等的观点等等,供大家参考。
我个人倾向于王士祯的观点。王士祯的观点看来是最全面的。但是由于当代人对王士祯的观点知之不多,也没有很好地展开,也就这方面阐述得还是不顶够。
(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