密室小说将犯罪置于封闭状态,人人都有作案的动机与嫌疑。困难的地方在于,故事的繁复建立在很脆弱的关系上,比达摩斯之剑还要命悬一线。《w的悲剧》竟然要靠两个之多的傀儡——淑枝太太与摩子小姐,来完成岌岌可危的故事。稍有人情世故的都知道,在屋子里躺着一具尸体的情形下,说服一个人足够为难,要在有限的时间内同时说服两个人,难度不是加倍,而是几何级数的增长。钱德勒在《简单的谋杀艺术》一文中,对《特仑特最后一案》颇有微词,它完美的逻辑建立在两个人物不甚可靠的个性之上,一个用心险恶却生硬蹩脚,一个对某一事实有意遮掩(简直可以称得上费尽心思),使得故事保持了牵强的协调性,就象变魔术请了两个托在台下坐着,靠有意配合才完成看起来天衣无缝的表演。在逼急了的状态下,他们会想到变脸[金庸小说中把这个叫做“易容”,这是比“变脸”更高一层的技术(可以换来换去)]。这种情形会使心地不纯的人怀疑,拥有这样的功夫,会费尽心思的去杀害一个人或者只是使某人受到冤屈,就象拿着一把枪逼对方掏出一片口香糖。表相执拗实际脆弱不可靠。或者安排近乎天方夜潭的计策,奇妙的就象大型多米诺骨牌构思,精心设计并且排除一切外界干扰。这样的情形层出不穷,密道、分身术、一模一样的两幢房子(《红房子疑案》)、颇有隐衷的证人(《特伦苏案件中的百万富翁》),都出来帮忙人为的建立视觉与心理的误区,借以完成故事的“无缝焊接”。这些作者都象是青春期过长的孩子,一把年纪还玩按门铃后溜之大吉的把戏,招数平庸低劣,手法粗糙大胆,使稍有理性的读者都不免厌烦起来。
《逐个捉》(《CLUE》)是集大成者的反讽式“密室小说”(密室电影),尽可能将所有可能都溶入到一部电影之中,本质上并没有超越,而是让有此类阅读经验的人来个素材大反刍。它贡献的是结构上的开放性,呈现了制作的毛边效果。这是一个可以多元解的XY方程式,它的严密性到最后不过是故事巧合的粘合剂。就象手工制作的一只钟表,组装好就可以嘀嘀嗒嗒的转动起来。撒了个没办法圆过来的谎;杂技演员朝上扔了五六顶帽子而结果一个也没抓住,表演根本不成立。故事到后面越来越象个技术活,很多看似巧妙的线索不过是编造者反过来铺设好的,不得不加一些横生枝节的过于巧合性的解释,一个个线索被强拧着和巧合到离奇的故事挂起钩来,用纸去糊水袋汩汩正在漏水的破洞,等于让恐怖分子轻松通过安检,你就等着看好戏吧!大家都生活在小小的地球村里。必要时还得安排一条又一条的秘道、活动的转门,方便凶手在光天化日众目睽睽之下不露痕迹的杀人。故事可以无限的编造下去,只不过多出一具又一具的尸体,以至于影片中的人物都见怪不怪腻味麻木起来。我们注重故事呈现的喜剧效果,听影片角色煞有介事争论左轮手枪里还有多少子弹“1+1+2+1”还是“1+2+1+1”,使第一代读者震惊恐怖好奇的东西,已经无法使第二代第三代读者产生同样感受。创作者便试着从另一条线去诠释:从创作动机与观者感受的不对应;从手法的多样性与外壳的机械性;从逻辑严密性到关联的脆弱与不可靠性;从环境的封闭性和结局的无限开放性等中寻求到一种平衡,一种可笑局面。密室小说的理性外壳已经悄然逝去,表演者占据了它的躯壳,就象一群蚂蚁挤在乌龟的空壳里面狂欢。
正象影片《怪宴》在手法上对侦探小说嘲讽而对实质精神进行批判,借由影片角色以卡波蒂软沓沓咬腌黄瓜一样的口吻说道:“长久以来你们一直是那样聪明,你们都忘记了低调谦虚。多年来你花样百出的捉弄读者,为了出人意表你们尽搞些没有道理的结局,而你甚至在书的最后五页还让从未露头的新角色上场。至于你,总是藏起线索隐瞒信息,让我们根本无法猜出凶手。现在可好,桌子翻过来了,成百万愤怒的神秘小说读者总算出了一口恶气。当他们得知你们被我捉弄的惨样,他们会把你们1块9毛5一本的书,1毛2分钱就转让别人。你们可以结账走人了,女士们先生们。账单都为你们准备好了,同时也接受信用卡付款。”
不管是1块9毛5还是两美元五十分(里科克有一篇《两美元五十分一件的谋杀案》的讽刺文章)的侦探小说,侦探小说的把戏的确到了黔驴技穷的地步,类型小说客观上都存在这样的困窘。故事老套到从一开始你就可以猜到故事的情节和结尾,几乎少有意外失手的时候。的确,有这样一种小说(包括侦探小说在内),俗到就象学生时代描写捡到钱包交给警察毫无新意。倒是挺符合为抄捷径把片草皮踩出小道来的读者的审美习惯,小孩子玩溜溜板样在顺畅滑溜的逻辑里乐此不疲,上去下来,再上去再下来,读了一本又一本,只不过亨利换成杰克,罗斯换成玛丽。也许只有没脑子的读者,会对金庸一类小说僵硬呆滞的程式、显而易见的漏洞与异想天开的发挥视若无睹,依然一往情深的热爱痴迷,就象那种不换口味的食客,十年如一日的走进某家餐馆的固定座位,不用开口便会端上点心和菜肴,前提是大厨还活着而服务员一直没有更换!
所有的谋杀都想从这个封闭看似稳定的系统中寻求突破,要把鲜活的生命技术性的终结。某种意义上讲,诉诸文字即是诉诸理性,人们不是想看到社会新闻版面某个耸人听闻的事件,而想从中找到伦理、人性与社会制度的控诉或者解释,这种解释可以使得人们对社会、人性或是社会制度上更深入的认识,这些罪案用蹦极的方法测试身后绳索的强度与弹性。人们希望能够从中窥视到人性与社会结合的某种结晶状态,可以从各个层面与角度去反刍人生,而不仅仅是饭中的砂粒或者刺着喉咙的一根鱼刺。社会组织慢慢形成,同时不断的分解裂变,社会结构本身都在孕育与其环境手法以及基础相吻合的罪案,罪案就是显示这个分解裂变维护的过程。事实上,组织的形成与裂变有时几乎是一种形式而被冠以不同名称。
罪犯如果不以得到金钱和攫取生命为目标,他可能出于血淋淋的嗜好或出于虚荣,对人生的诠释与解构,出于对幻化的人生去强套入所能理解的模式,把谋杀认作征服,诠释,对明亮世界的挑衅,生活在臆想的世界里,他就是上帝。他陷入两种成功的困境,两种成功是对立的,对立导致另一方面成为无法避免的失败,他既想做成功的谋杀者,想让罪案无人察觉(谋杀只是为了让计划赋予最高的世俗层级);另一方面又想让这种犯罪动机与计划完美执行为人知晓,让世人来明白他的高明,他想从罪案中获得双重满足:阴暗的成功与世界知晓的成功。他想用这种方式和社会签下秘密契约,这也是所有穷凶极恶的罪犯在最后会不歇手,甚至被发现不免会浮现天使般的微笑。
进入侦破小说的氛围,是与社会保持大致平行的视角,我们看到人物,但并非深入灵魂,不想在这场游戏中走得太远而陷得太深。我们不会知道比法官了解到更多的事实,但也不想漏过显而易见的线索,就象在办公室里打听昨天涉及单位内部纠纷的所有生动细节。侦探小说制造的悬念与写作意图渐渐会成为小说的包袱,他象答应给小孩某件玩具而被再三催促的人物而备感内疚。他无法试图糊弄读者,必须在创作上诚恳,与所有在世与去世的小说家竞争,他象我们一样,必须是一个有着基本素养的读者,懂得侦探小说包含的基本要素与桥段与所有的陈词滥调。他成功抓住读者的噱头变成创作的负担,就象夸下海口的街头艺人和开了空口支票的政客,有着穿帮与垮台的危险:读者在一盘冠名“萝卜炒肉”中用筷子扒拉扒拉的寻找少得令人起疑的肉片。
任何人物与故事结构都有程式化的危险,从《第一滴血》中走出的兰博演到第三部或第四部明显没有了说服力,只有到了以颠覆搞笑手法取胜的《反斗神鹰》中才能重获生命。毛姆自认无法读完吉本的《罗马帝国衰亡史》,估计他也没兴趣第二次翻开同一本侦探小说,虽然这本小说比其它小说更引人入胜。侦探小说的问题在于,同样是以罪案作为故事核心(并非主题核心),同样包含悬疑因素,然而悬疑已不再重要,当它试图超越侦探小说给予读者其它事物而的确做到了的话,也许读者与评论家会将小说移到别的种类,教授的教案不会在引证侦探小说中提到它,图书馆也不会将它列入侦探小说的查询索引。
正如毛姆所分析的那样,谋杀案之所以能成为侦破片的主角,是犯罪目的、手法的残酷与后果严重带来的致命惩戒的双重极端性。诈骗偷窃等例子多的数不胜数,从而失去促使公众围观的可能。事实上,女人为编一个无耻谎言,其心思的缜密和逻辑的严谨远胜于一场谋杀。罪案因果性不强,则容易沦为社会新闻犯罪版面的一个小插曲;社会背景单薄,则容易抽离出单薄干瘪的抽象人性,缺失深层次感染读者的力量。如果罪案单纯强调结果(抓住谋杀者),因为动机那样明显,明显到在场的几乎都有可能,理由同样站得住脚而技术层面上均有可操作性,侦探小说就会钻进自设的牢笼;如果罪案在动机上发掘,那明显背离侦探小说的娱乐性而会归类到“严肃小说”(姑且这样提),它必然会把小说的重心从“Who ”以及“How”转到“Why”上面,失去侦探小说天然或许略显粗浅的魅力。
侦探小说因为必须隐藏某些状况,又有着各种潜藏的动机:虚荣,金钱,感情,权力等等,这意味客观上提供了作者任意删改细节与结局的可能,程式这样有效,稿费来的又凑手,急功近利粗制滥造更快促成了侦探小说走下坡路的状况。他们不再注意人,或者说研究大环境下的人性,侦探小说渐渐留下的具有纸板厚度的人物与错综复杂就象幼儿画报中迷宫游戏一样的布局。侦探小说家在创作上变得无所顾忌,它会生硬的将故事推理过去,不管事情可不可能,往往指定前半部分表演中规中矩的小白脸为作案凶手,只是为了使观众产生心理上的大逆转。就象芥末在生理上给人猛的刺激一下,表情丰富却与情感逻辑无关。作者牵着读者一起走,他倒是知道炸点在哪儿,却有视而不见的功夫和漠不关心的麻木,在这一点上,侦探小说家倒蛮象杀人犯。
作品都要从现实主义吸取养料,就象哈哈镜一样,它必须要有正确的实体作为参照。他们会回到现实主义的道路上来,会更贴近生活,侦探小说也是如此,也许只不过来得会稍晚一点,那里面还是会出现许多斯斯文文只有衣装首饰领结脸上涂着厚厚的脂粉但没有表情灵魂的人物。我们合上《柏林谍影》时,最先在脑海浮现的不是别人,反而是后面故事还没开始,前面故事已经结束中间部分出现的,有委屈便在电话里向母亲唠叨个没完的有点神经质图书馆女性负责人。
我们会很轻易同意奥威尔的看法,英国式的谋杀已经衰落,美国式的谋杀正在兴起,这是社会变革促使生活方式、人性价值与道德观念等方面深刻变化,这些变化同样深刻影响谋杀的手法与动机。社会节奏更快,人们都没有耐心为把某份财产弄到手,去计划一场优雅具有技术含量的谋杀。他们也许会准备自制手枪、刀、毒药,热水瓶、板凳、玻璃烟灰缸等随手物件也可能成为激情杀人的工具。现场很有可能就是浑浊的酒吧与人迹混杂的街头,不再需要福尔摩斯、玻尔、陈查理等各类神探去检查,在罪案的数量上都使这些操作成为不可能,也许要配备现有基础三倍以上的警力才可以维系稍稍稳定的社会。现在会用更多的摄像头,更多的刑侦技术手段,成百人的走访询问去了解案件的情形与背景,甚至警方人员为案件侦破找到黑社会的头目达成某项交易。神探基本上只是封闭社会慢节奏与道德良心顽固信念下的产物。人们不再持有稳定的价值观与牢不可破的宗教与家庭观念,对生活抱有中规中矩的需求与对某份财产窥伺的足够耐心;人们开始拥有了前辈们所没有的自由,不必象意大利人为无法离婚而犯下杀人的勾当。
我们会打点折扣的认同毛姆的说法,不管是英国式谋杀,还是美国式罪案,都无法拯救侦探小说走向衰亡,因为这一类型小说的主题与伎俩都已经穷尽了。当然,少有人能把历史博士论文写成侦探小说的样式(《时间的女儿》),也不是太容易把罪案小说写的象《坏种》那样深刻犀利,我们尽可能耻笑侦探小说的简陋与陈习的同时,也许会过低估计侦探小说的内涵与张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