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在义乌”“四大天王”演唱会……原本声势浩大的演唱会,总是在临近开演前几天突然临时取消了,你是否会觉得有问题?
义乌警方最近破获了国内首起打着举办演唱会名义实施合同诈骗的系列案件。
让人没想到的是,原来是一群所谓的“圈内人士”搞的鬼。
从2016年至2018年,这些圈内人以举办演唱会名义,骗了金华、义乌等地多家知名企业及有实力老板,涉案金额超1亿元。
2017年“十一”国庆黄金周期间,义乌要举办“2017龙在义乌群星演唱会”的消息不胫而走,许多歌迷在朋友圈内发出了各自的期待。
与此同时,义乌城区不少LED显示屏、灯箱、公交车车身等处都出现了演唱会宣传广告,某专业网站票务信息也坐实了这一“喜讯”。
然而,就在当年的11月7日,演唱会进入倒计时5天的时候,部分人却收到某票务网站发出的“退票信息”,这让已经购票的歌迷“大吃一惊”。
消息一公布,全国各地的购票观众开始维权,要求主办方做出合理解释以及赔偿损失。
退票公告上公布的取消原因为“因不可抗力”,义乌某代理这一演唱会票务的机构在朋友圈发布消息称,“‘龙在义乌’群星演唱会取消,之前到我这里购买过票的联系我退票。”
2018年7月,“龙在义乌”演唱会的投资人陈先生,来到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报案,怀疑本次演唱会压根就是一个骗局。
“主办方之前来申请举办演唱会后,就一直没有缴纳50万元保证金。”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负责人鲍志宏与中队长施晓宏,第一时间关注到此事。
陈先生是义乌人,资金实力雄厚,平常也热衷一些大型活动。前几年,他偶然结识了吴某和谢某等人,对方称手上有很多影视圈资源,举办过多场演唱会,让他也可以投资在义乌办一场。
吴某自称是浙江优爱思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总经理,谢某是公司负责人,办公地点位于金华市区,公司规模看上去很有样子。
为了增强说服力,他们还拿出自己的手机,里面全是他们和各种明星的合影。
陈先生综合考虑了一番后,觉得办演唱会无论对个人和公司都是很好的宣传,而且周期短、回报高,答应投资1000万元,在2017年举办一场“龙在义乌群星演唱会”。
可就在售票及筹备工作如火如荼时,谢某却告诉陈先生,参演明星档期出现了问题,演唱会无法如期举行,需要取消。
“取消演唱会肯定会对我公司和个人名誉带来不良影响,面子上也过不去,更何况门票预售已经有400多万元,后续退票问题也很麻烦。”陈先生强烈要求如期举办演唱会。他表示,只要成龙、薛之谦等明星能够如约出场,举办演唱会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他个人承担。
但谢某等人坚持要求取消演唱会,并向陈先生承诺:退还所有投资款1000万元,并以一场2018年5月18日的“四大天王”之一的男歌手个人巡回演唱会的举办权和支付200万元损失费作为补偿。
听到这么一说,陈先生最终同意取消演唱会,并拿出预售的购票款,全部退回给购票歌迷。
但陈先生一直等到报案前,也没有等到“龙在义乌”演唱会的1000万元投资款的退还。演唱会也没有任何消息,200万赔偿款更是毫无踪影。
PS明星合影找“托”钓鱼
接警后,义乌警方展开调查,发现吴某、谢某等人从宣传举办演唱会、吸纳投资人参与、投资人投资款去向、直至终止演唱会的整个过程疑点重重,有重大诈骗嫌疑,且参与者中多人有诈骗前科。
就在警方调查时,他们也没有闲着,正物色其他投资人准备下一场演唱会。
2019年7月下旬,警方先后抓获吴某、谢某等5名主要犯罪嫌疑人。一个假借举办明星演唱会进行合同诈骗的犯罪团伙,浮出了水面。
据民警调查,吴某与谢某都是金华人,起初,他们确实想通过举办演唱会牟利,但事与愿违,几场小活动下来,不仅没赚到钱,还亏了不少,甚至欠下了高利贷。
几人一合计,干脆假借举办演唱会的名义实施诈骗。
为增强可信度,吴某成立了两家传媒公司,以举办演唱会的名义,对外宣传和推广业务,来吸引投资人。
公司初具影响后,吴某等人就开始物色有实力的“金主”,其中不乏当地多家明星企业。
“他们以周期短、回报高为噱头来吸引‘金主’的投资兴趣,宣称举办一场演唱会,不仅可以在短时间内获得几百万元的收益,还可以对企业起到良好的宣传效果,达到名利双收的目的。”
义乌市公安局经侦分局办案民警陈根水说,当“金主”产生兴趣后,他们又会自掏腰包,高价购买一线明星演唱会的VIP门票,谎称是预留票,邀请“金主”亲临演唱会现场实地感受气氛,同时找“托”扮演主办方进行成功经验介绍,并出具其与明星的合影,坚定“金主”投资信心,而“这些合影很多是PS的”。
陈女士是金华一知名企业负责人。2017年12月,吴某找到陈女士投资举办演唱会。她开始并不相信吴某,提出要直接与举办演唱会的经纪公司对接。
随后,吴某找到上海一文化传媒公司法人代表芦某,让其一起去诈骗,事成之后分给她20万元。陈女士因此“上套”,被骗走560万元,这笔投资款被他们用于到澳门赌博、网络赌博以及酒吧高消费等肆意挥霍。
据警方介绍,此案大多涉及国内一线明星,“他们正是利用了影视圈内的种种信息不对称,才可以屡屡得手。”
陈根水说,因为很少有投资人会主动去核实,或者说即使怀疑也无法跟明星方核实到位。
当“金主”决定投资后,吴某等人就会为了防止“金主”思想波动,夜长梦多,以共同出资、利润分成的合作方式,先行支付投资款至金主账户,打消其最后顾虑,敲定“金主”投资决心。
随后,他们立即以需要先行支付明星定金、场地费用为由,让“金主”将共同投资款打过来,并用于挥霍或填补前面“金主”投资款的部分漏洞。
等到演唱会临近时,吴某等人再以明星调整档期、文化部门未审批、门票销售不理想等各种理由延期或取消演唱会。
如果投资人要求退款,他们便以拒绝退款、部分退款或要求联合举办其他演唱会的方式实施诈骗。
同时还以举报企业偷税漏税等方式威胁受害者,致使对方不敢到公安机关报案。
当然,也不是所有演唱会都取消。
为了让投资人感兴趣,他们也会请一些出场费不是很高的歌手前来。比如2016年,吴某曾以举办韩国某明星组合演唱会名义骗取了投资人胡某320万元。胡某没有报警,是因为他们之后成功举办了一个过气歌手的演唱会,让胡某以为真的是韩国组合档期出现了调整。
“光嫌疑人手机里的短信、微信、转账记录等信息,我们两个民警就梳理了一个多月。”施晓宏说。
经侦查,义乌警方已破获案件十余起。案件还涉及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福建等地,正在进一步深挖中。
记者 程潇龙
通讯员 龚书弘 冯丽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