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上缴比例上调 本月多交50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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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份,央行发布信息,2018年起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集中交存比例将由现行20%左右提高至50%左右。不过考虑到春节因素,2018年1月仍执行20%交存比例,2月至4月按每月10%逐月提高,至2018年4月才将集中交存比例调整到50%左右。


  根据央行2017年度统计数据显示,支付机构在去年12月末上缴至央行的客户备付金存款规模为994.9亿元。依次数据测算,2月份支付机构需要追加上缴的客户备付金在500亿左右,3月再度追缴近500亿元,4月追缴最后一次500亿元。彼时上缴的客户备付金存款总额,将会大幅提升至2500亿元左右。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是指客户预存或留存在支付机构的货币资金,以及由支付机构为客户代收或代付的货币资金。资金留存在支付机构时,支付机构可能会挪用。特别是在预付卡领域,一旦资金被挪用,就可能影响预付卡的使用,消费者就可能损失卡里留存的余额。


  2014年8月,浙江易士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涉及资金5420.38万元;2014年9月,广东益民旅游休闲服务有限公司“加油金”业务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6亿元;2014年12月,上海畅购企业服务有限公司发生挪用客户备付金事件,造成资金风险敞口达7.8亿元,涉及持卡人5.14万人。还有一些支付机构违规占用客户备付金用于购买理财产品或其他高风险投资。


  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和银行结算的利息收益是按照日均资金沉淀量,按照协议存款的方式计算的。也就是说,支付机构的客户备付金沉淀量越高,银行给予的利息就越高。而银行给予的利息利率在年化3%左右,高的可以达到4%以上。支付宝、财付通除外,二线支付机构备付金的日均沉淀量就可以达到30亿-50亿,也就是说一家二线支付机构一年在银行获得备付金利息就达到1亿以上。


  因此将躺着就能赚利息的客户备付金上交至指定机构专用存款账户,不少支付机构上缴备付金的意愿一直就不强。


  保障客户备付金安全一直是央行对支付机构监管的重中之重。2013年6月央行发布《支付机构客户备付金存管办法》,明确和细化人民银行关于客户备付金的监管要求,对客户备付金存放、归集、使用、划转等存管活动作了严格规定,强化支付机构的资金安全保护意识和责任,以及备付金银行的监督责任。


  中国社科院金融所支付清算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鹞认为,此次大幅度调整备付金比例,影响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 对于那些对备付金利息收入依赖度较高的机构,影响较大,因为这将使其失去一半的利息收入,这可能会影响到一些支付机构的生存。这个导向是必须的,要让第三方支付机构把更多的精力放在支付业务的创新上,而不是打备付金的主意。


  第二, 对于规范发展、规模较大的机构也有一定的影响。之前第三方支付机构在与银行的谈判当中,因为有较大的业务量而处于优势地位,由此可以向银行争取手续费和利率上的优惠。现在备付金交存比例调整为50%左右,第三方支付机构在银行的存款将大幅减少,其对银行的话语权将减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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