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考日,说英语

今天高考,果不其然又下雨了,去年的今天天水需要穿薄薄的长裤和短袖,当然,还有高考必备的红内裤。今年的今天我在上一节无聊的英语课。我的英语老师穿着黑白的裙子,丑恶的中年妇女看着就觉得很讨厌,总觉得她说话的时候嘴里的口臭随着扩音器一起蔓延,其实,她没错,错的是我。

从小就讨厌英语,三年级学Hello. Good bye 的时候,别人都考100分,我以绝对的劣势考了人生第一个80分,呵呵,从此英语课都站在教室后面。当时的英语老师我还记得,她叫赵芳,对没错,美的不要不要的大美人,在我对美丑还没有那么明确概念的时候,当时的想法就是,长大了要留赵芳老师那样的长头发。她的头发有着像海藻一样的波浪,要知道当时的我身边充斥的,都是满头方便面的中年女老师,觉得当时的她真的好特别好特别。为了引起她的注意,我努力背课文,努力背单词,那好像是我这一辈子英语最好的时候,考了百分之下第一次97分,当然,也是唯一一次。

美人是没有办法长留的,她们的骨子里住着风。我第一次见到她,就觉得她不属于这个小城,她走之前,告诉我们,她和我们,都不应该在这里。以至于到现在为止,我都认为我不应该回去,当然,这是后话。

后来又开始了漫长的准备考试的岁月,英语成了成绩单上永远亮着的红灯,从最初的介意当后来的无所谓,最后到现在的谈笑风生。高考是不需要我这样看得开的人的,当然,高三的老师也不需要。高三那一整年,我英语课都是趴在自己的木头板凳上上课的。当然差别就是,冬天蹲在走廊里冻的手上生冻疮,夏天就蹲在教室的大垃圾桶旁边又臭又热。当然这样的教育是有用的,我考了一百五十分制的第一个85分,当然,也是高中三年的最好成绩。

高考完的漫长岁月里,我排斥英语,甚至有时候在大街上听到英语都会快速的走过,我不知道错的人是谁,我想应该是我。偏科是一种特别可爱的体验,我想每个人都有过。高中的我在英语课上被严厉的英语老师用细竹棍打的上蹿下跳,从讲台打到教室外,被揉成一团的英语卷子打伤过脸,抄过的单词罚写绝对绕地球两圈。当然,英语老师每次看到走廊光荣榜上我的数学试卷,听到语文老师让我在年级大会上介绍经验,其他老师向她夸赞我的物理又拿了满分,她都会在下一节英语课上对我极尽挖苦讽刺。当然,我从来不恨她,她是为了我好的,即使当时我讨厌她讨厌到死。

时至今日,我还是在上那节无聊的英语课。小个子的女老师极尽风骚之能是,叫男生的名字都嗲声嗲气,我在这样的荷尔蒙的味道里一次又一次的睡过去又醒过来,每次醒来的时候手脚都被压麻,脸上被压出了红红的印,就像英语留在我生命里的痕迹。英语贯穿着我年轻的生命,让我变得灰暗而鲜活,悲伤又快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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