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走

生下来三个月,我妈就用棉被把我像粽子一样一裹、一扎、一抱,爬上从拉萨开往格尔木的嘎斯69苏制卡车。人生初次的鬼门关设在唐古拉山兵站,我过了,虽然两个小腿肚留下了长长的第三极地形图一般的烧伤,我一直把这两片烧伤看作是两块免死牌。后来的行走中,用完了。一次在安徽采石矶的江里,一次在川西高原小镇巴塘。再有下一次生死之间,我也不知是否还有这种护佑?

我妈骂我是螃蟹脚(意即脚痒,总是想爬),我笑着说:“你就不该把我从汽油桶烤火炉边抢出来。”我妈深深地叹息,表示赞同。

走,是我的宿命。每一次的走,几乎都是为了生存又都不是。生存成了走的理由,但几乎所有的出走或者行走都没有让我“生存”,而只是为了下一次行走准备“理由”。

我扒过火车,就是为了看看上海长什么样。八九个小时后,爬下黑黢黢的货运车箱,找个水管洗脱燃煤火车烟囱飘散到身上脸上的黑灰,走到街头一看:一个小镇。再一问,只是到了上海的郊区,叫真如(真不如南京)。没钱到大上海了。没有全国粮票,买不到任何吃的。再说,我的技能,即用粗铁丝在商场柜台与柜台的对接处勾出滚落的一分钱二分钱在这小地方发挥不出来。只好回到真如铁路编组站,躲在暗处,细嚼自南京带来的侉烧饼,瞄准某列北去的火车,回来时的尧化门编组站。那年,我十三岁。

真正第一次见识上海是二十岁。早上五点到外滩,满眼的外国,楼基凹凸有致的巨石深深砌进脑海。上海,薄雾蹑手蹑脚行走外滩高楼之间无人的街道,我蹑手蹑脚于巨石以及巨石上的西洋作派之下——这个影像的深刻,直接导致我后来的出国居留。

推开了世界的一扇窗,你就想再推开另一扇。接着,只要一有够走的盘缠,我就像个将军,随便圈一下就走。

二十三岁那年,读到赫尔曼·黑塞的散文《农舍》:“我不会像情书中所说的那样,把我的心留在这里。啊,不,我将带走我的心,在山那边我也每时每刻需要它。因为我是一个游牧民,不是农民。我是背离、变迁、幻想的崇敬者。我不屑于把我的爱钉死在地球的某一点上。我始终只把我的所爱事物视作一个譬喻。如果我们的爱被勾住在什么地方上,并且变成了忠诚和德行,我就觉得这样的爱是可怀疑的。”我用去年(1983年)在黄山百步云梯结识的一个来自山东禹城县文化馆叫宋兆钦(用搜狗打出这个名字,框里赫然有,一查,现乃山东画院高级画师)的送我的一本硬抄本(上面有他的硬笔画,题赠是:愿君胸有凌云志)开始抄录。整个散文和诗《流浪》专辑,就占了这本硬抄本的三分之一。

知识改变命运,即使是改变,那也是知识被可鄙地当成了工具。我不是读了黑塞的文字才开始行走的,我是读了黑塞才知道自己命定就是一个“游牧民”。出生三个月在死亡期的冬天翻念青唐古拉、昆仑山是命。少年时扒火车就为看一眼人人都视之了不起的上海“盖茨比”;青年时钻进原始森林八个月,和从未见过汉人的藏民同吃同住;四十岁二十六个字母都认不全就敢只身闯伦敦,而且一待就是五年······所有的这些,都是为了改变又都改不了命运。事实上,我在年轻时就给自己算过命。抄录黑塞的硬抄本扉页我用红水钢笔写着:闯出一个天下,闯不出你性格里的命运。写这篇文章的此刻重看字体:繁体(应该那时正在啃古典),工整漂亮(我今天的字和那时比几乎没有进步)。我想表达的是:你是谁就差不多是谁了。知识把你改变成你自己都陌生的谁时,你以为那是成功,谁都认为你成功。只有你的心知道,你和你相互失联。知识改变物资生活,它可以给你你想的,也可以割舍你想的;知识改变心灵,它可以变卖你仅有的灵魂,也可以为你的良知筑垒。许诺的知识不是知识,只有“风中饱含着许诺”(黑塞语)。

活到今天,辜负了宋兆钦先生。胸有闷,没有凌志,也没有凌云志。当年的面对地图食指一戳拔腿走人的“烦不了精神”已被岁月的砂纸打磨得只剩“烦恼精神”。地图成了林志玲的GPS,行走没有弯路和死路,也没有原生和淳朴。一切都是被规划好的,行走在规划好的路线基本不是行走,而是旅游——我一辈子都在抵制的旅游。在如今,无论你怎样躲闪,旅游都在以各种变脸“请君入瓮”。城里套路深,我要到农村;农村路也滑,人心好复杂。这趟半个月的行走感叹使我对下一次行走的“理由”能否能找到,没底。有下一次行走的话,也只是找到了“牵强的理由”。

行走与我还有一个目的是为了艳遇。艳遇山水,艳遇人文,艳遇人,最后的艳遇如今以我已丧失了一生唯一的资本——年轻——而不再存在。在这个人人都是他人的变色龙的时代,即便是人的艳遇,也是一条变色龙和另一条变色龙的遭遇罢了。至于前两个艳遇,如今也成了和沉淀打印了很多的年轻时的3D世界的对照,这种对照是我耳边的九斤老太,在我变异的行走中,叨叨叨叨“一代不如一代”。没有新鲜,一切都在料想之中,不,比料想得还要糟糕。行走,成了回忆的毁容师;行走,成了现实的绞肉机。

收走我的马,把我固定在地球的某一点上,歪曲并折磨我的生命并经常使它充满恐惧的一切,迈着正步向我走来。我老了,我真的老了吗?我再也不是游牧民了?还是世界已不再有草原旷野?

在威廉·福克纳的《熊》中,大熊老班几乎是和山姆·法泽斯同时死亡的,看穿这肮脏世界一切的艾萨克独自留在了森林,选择了清贫和孤独。

属于艾萨克的森林,或许还有一片。找到它,或许是下一个行走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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