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10-12 "新技术,法学理论与法律实践"

三个月前,阿里巴巴法务团队和交大法学院教授就新技术背景下,法学实践和法学理论双向角度进行了深度对话。笔者当初在《交大法学》期刊上,读到《对话:技术创新、市场结构变化与法律发展》一文,深感双方思辨之深,来回交锋精彩,作了框架性的知识梳理。如有兴趣,可打开【梳理《对话:技术创新、市场结构变化与法律发展》 - 】

而昨日,笔者看到华政马长山教授撰写的《面向智慧社会的法学转型》一文,前前后后读了三遍。马长山教授更系统化地分析目前国内主流“法教义学”与“社科法学”的法学研究理念,反思 互联网、大数据、云计算和人工智能技术引发的法律思维及法律方法变革,并对国内法学教育提出了多学科交叉与整合,复合型法科学生的培养模式。

令笔者最心有触动的是,在《面向智慧社会的法学转型》一文中,作者如下描述:

智慧社会是一个时刻都在涌动“大众创新、万众创业”的时代, 激情活跃的社会实践快速地引领着理论研究和制度设计,因此,就需要法学理论研究者高度关注和参与社会实践(如 P2P 模式、平台治理、自动驾驶、区块链金融等),从社会实践中来提炼相应的理论命题,并将这些理论命题融入法学教育过程之中,探索法学教育的实践创新模式,培养法科学生的实践回应能力,提升法学人才的时代性、前沿性和应用性水平。

笔者亦毕业于华东政法,母校校训“明德崇法、笃行致知”中的后半句,阐述的即是法学实践中“知与行”的两者关系。法学院学生毕业后,无论是去司法机关,或者从事律师、公司法务等职业,对法的价值认知以及法律知识(Knowledge)获取,均来源于不断的社会实践和经验积累。

宏观上而言,身处与一个新技术不断迭代更新的时代,对于这一代的法律人即是机遇,也是挑战,有时会想,这一代法律人的使命在哪里?

我们正处于“网络世界”和“物理世界”二元边界不断融合的时代,新技术解决了诸多之前困扰法律人实务层面上的难题,也催生出新的价值判断(比如数据流通与隐私保护,AI决策与算法偏见,因果判断与相关性判断),这些崭新的理论命题是前人从未遇见过的,依靠旧有的法律解释方法,很难解释清楚。现实中的困境会反作用于立法层面,就在近两年,国内《网络安全法》,《电子商务法》以及大数据等新领域的法律法规相继出台,北京、杭州成立互联网法院,人工智能领域的立法工作也摆上了研究日程,这带给法律人诸多新业务的拓展空间。

“奔向冰球所向,而非冰球所在”,也许,这就是我们这一代法律人的价值所在。



2018-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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