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小渚
一 父母死于非命
它绝望了。
面对眼前直顶它额头的枪口和两条虎视眈眈的猎犬,它无路可逃。
它是一匹母狼,名叫双尾,全身的毛都是银色的,只因尾巴上的毛意外分差成了两份,才得名“双尾”。它曾经还有自己的配偶,自己的丈夫,只是有一次……
它的丈夫名叫黑闪,全身乌黑的毛格外美丽,很讨母狼青睐,但它不是狼王,只是狼群中的一个小角色。
后来,因为母狼双尾怀上了狼崽,黑闪 为了让它得到更好的营养,只得冒险去捕食野牛犊。
但野牛群也是不好惹的,牛群对小牛异常关爱,只要黑闪进入了野牛的视线,公牛便会向它直冲过去。
黑闪是不会冒这个风险的,可它看中了一头受了伤的小牛犊,它的前腿不知被什么动物咬伤了,看这伤痕,估计是只豹子。
黑闪处在下风口,牛群目前还未发现它,黑闪善扑,它只要叼住这头落单小牛的头颈,使劲往回拖,把它拖到牛群看不见的地方,但这是一种不理智的方法,小牛“哞哞”一叫,牛群便会一齐冲来。最安全的方法就是趁牛群不注意,咬死小牛犊,再在野牛到达之前躲开,它知道,小牛犊的死一定会让牛群伤心不已,它们会进行一种告别仪式,只要静静等待仪式结束,牛群都会离开,黑闪再把小牛拖走,一切都大功告成了。
可事情往往与思想作对,当它准备扑食时,风向就变了,它的气味立刻暴露在牛群之中,母野牛紧紧依偎着自己的孩子,公野牛则怒气冲冲地朝它冲去。
黑闪发现大事不妙,但也已经迟了,身后断崖的退路早已被野牛拦截,每只野牛都顶着大角,时刻准备捅破黑闪的肚皮。
黑闪无法跳下悬崖,因为下面还有更多气愤的野牛,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尽快突破野牛的“围剿”,它连跳带跑,在公野牛跟前猛的一个急刹车,出其不意地往左拐。本以为能冲出突围,谁知,不知从哪又杀出一头野牛,挡在了它的面前,众多野牛便一拥而上,用锋利的角拱着黑闪的身体,黑闪的肚子被它们拱破了,白花花的肠子流了出来,它流了不少血,就这样直接晕倒了,不省人事。黑闪闭上眼睛后,野牛就更加疯狂,用重重的蹄子,狠狠地把它的脊梁骨踩碎,即使黑闪活了下来,但也成了个残废,只是野牛手下不留情,活活把它踩成了肉泥。
许久不见丈夫归来的双尾焦虑极了,迫切心理的它寻着气味,跟踪到了那个悬崖下方。它闻到有一股浓重的血腥味,从上面飘了下来,从中还有一股丈夫的味道。但愿是丈夫把别的动物杀死了,双尾心里暗暗的想。它爬上了悬崖,吃惊地望着那一滩肉泥,它凑过前去,仔细地嗅了嗅,闻到的仍是丈夫的味道!但愿这只是一场梦,一场假象,可是,双尾不管怎么嗅闻,都晓得那是丈夫的遗体。双尾彻底崩溃了,伤心欲绝地嚎叫着,终于也让所有的动物知道什么叫“鬼哭狼嚎”。
双尾想到自己肚子里还有孩子,不能因此而伤害未出生的狼崽,它小心翼翼地用沙土掩埋掉黑闪的遗体,就挺着圆滚滚的大肚子,捉了几只土拨鼠才勉强算填饱了肚子。
经过了一周失去丈夫的日子,双尾也成功分娩,从夜幕降临到半夜三更,那时是秋末,时间已经算长的了,一共是四只狼崽,三只公的一只母的,分配得很不是均匀,也许是跟黑闪去世时伤了胎气有关系。
如今,它的窝被猎人堵住了,石头洞里还有四只狼崽,自己要么一直死守洞口,要么假装自行逃生,把猎人引走,或许还能有一条生路。
双尾叫着跳了起来,一面是让洞里的狼崽不要轻举妄动,一面是想让猎人和猎犬分神,趁机逃脱。它踩着一条猎狗的脊背,跑出了洞,猎狗们都气愤极了,纷纷去追赶,双尾很快就被身强体壮的猎犬夹击了。
其中一条猎狗望着主人,等待他发号“咬”的指令,只是猎人不动声色,静静查看着洞内的情况,有点经验的猎人都知道,如果野狼死护着一个洞口,说明里面极有可能有狼崽子。他缓缓地把手掏了进去……双尾愤怒得想立刻冲出去咬死他,却被猎犬牵制住了。猎人冷不防被一只娇嫩的爪子轻轻抓了一下,竟露出一丝坏笑,捏住这只爪子,牵了出来。
“是匹小公狼,半岁还没满哩!”猎人琢磨着,把它摔进了麻袋。
剩下的一匹小公狼和仅有的一匹小母狼也难逃被扔进麻袋的厄运。还有一匹名叫斑瑞的小公狼可机灵得很,一看见有人类的手伸过来,便往旁边一躲,看见自己的兄弟和妹妹被抓走后,它就把头埋进去,挖了个小土洞,把整个下半身子埋了进去,只露出个头在外面监视。
猎人的手摸到斑瑞的脑袋了!斑瑞发现自己的心跳在加速,身体不由得颤抖。就在猎人拽住它的脑袋往外拉的时候,它立马用自己仅有的两对犬牙狠狠地咬了猎人的手,虽然对斑瑞来说,咬得并不重,只留下了一条血印子,却让这个猎人“哇”地大叫一声,斑瑞便趁机在猎人的眼皮子底下溜走了。
猎人因为斑瑞的离去而懊恼不已,他这才举起猎枪,对准双尾的脑袋……
“砰”的一声,仿佛整个世界都停止了,时间也静止了,在飞快逃亡中的斑瑞步子不知不觉慢了下来,“呜呜”地嗷叫着。在这个世界上,只有人类和海豚才会真正的哭泣,而那些普普通通的狼,遇到伤心事只会不停呜咽,就像“堂堂男子汉”,滴泪不流。
“嗷呜~”斑瑞伤心地长嚎一声。
二 孤身幼狼
明媚的晨光透过凌乱的枝叶,洒落在斯密恩大森林里,这座森林位于中国西北部,冬天常年积雪,夏天的气温也能达到三十摄氏度。斯密恩这个名字,也不知是谁取的,兴许是一个顽皮的孩子,因为这个名字听起来,就是有点像随口编的。
斑瑞还只是一匹才三个月的幼狼,断奶没多久,还是头一次独自离开赖以生存的洞穴,没有伙伴们的陪伴,显得孤零零的。至于斑瑞名字的由来,是因为它全身继承了父亲的乌黑发亮,仔细看,身上还有几个稀疏的银灰色斑点,那是母亲的毛色,从而故名“斑瑞”。
斑瑞不会捕食,现在正值早春,它就吃些草木枝叶和树果,活像一个食草动物。晚上,它无处可藏,才壮着胆子回到原先居住的洞穴。
独自生活的时间再长些,斑瑞学会了如何捕食负鼠。它在寻觅食物的时候,发现了些小沙丘,有不少负鼠匍匐着找食,斑瑞一直都在吃树木果子,严重营养不良,眼神直勾勾地盯在负鼠的身上,恢复蛋白质的希望就在这一举!
负鼠有一个鲜为人知的特点,就是碰到危险会装死,装死时,嘴里还会吐出黄色的恶心液体,暗示着动物,让它们知道自己已经腐烂多时。
这可让斑瑞大捡便宜,斑瑞自母亲去世,过得一直都是饥一顿饱一顿的生活,吃点恶心的腐肉已经是天大的恩赐。
负鼠纷纷装死,吐出白沫,装得再像也是食物嘛!斑瑞不管三七二十一,根据脑袋瓜里潜藏的本能,咬断了它们的喉管,终于品尝到了鲜血的味道,是多么美味可口!
捕食负鼠让斑瑞深受启发,它不再吃野果了,它专挑负鼠居多的沙穴,负鼠倒下来拼命装死,它心里却是乐得慌。倒是吃它们时学会了挑三拣四,总挑那些肉多的吃,剩下的也不愿浪费,它还不会埋食物的这个技能,就把它们扔在自己的洞穴边上
单单负鼠已经远远不能满足斑瑞的胃口了,它还想有更多的食谱。它看中了一只树梢上的松鼠,口水直流,但是它是幼狼,就是成年狼也蹦跶不了那么高。松鼠所在的树大约有七八米高,成年狼的跳跃极限在两米五左右,不得已,斑瑞只能望而却步。
那儿有一只松鸡,一动不动地发呆,那是很危险的。斑瑞处于下风口,使它也无法感受到死亡的气息,但斑瑞不知道什么是下风口,什么是上风口,它在下风口只是一种巧合罢了。
它一步步,小心地匍匐着靠近松鸡,站立于松鸡后上方的岩石上,它发出的声音很轻,至少被麻雀吵闹的声音盖过,松鸡仍没察觉。斑瑞猛的一扑……
它把松鸡压在了地上,飞快地咬断了它的喉管,没有让松鸡发出最后一声尖叫。斑瑞静静地吮吸着温暖热乎的血液,它从未如此满足过了,只不过吃得满嘴巴毛,使它心烦。
唯一真正让它吃饱喝足的是逮到红岩羊羊羔,那群红岩羊似乎刚刚遭受攻击,懒懒散散,就有只小羊羔掉队了。
斑瑞从潜藏的草丛中蹦出来,羊羔撒腿就跑,竟跑错了方向,离羊群越来越远。都知道红岩羊是濒危动物,但是,斑瑞才不管,继续疯狂追撵。可弱小的羊羔怎么能跑过精力旺盛的斑瑞呢?
斑瑞的小嘴都快叼住羊尾巴了,它猛的一扑,把羊羔按倒在地,或许是出于狼的最后一丝怜悯,它并没有直接咬断羊羔的喉管,而是咬伤了它的两条后腿。
这下才明白过来,斑瑞没咬死羊羔,是因为时常孤身一狼,过于孤独,想找个玩伴。斑瑞叼起羊羔的屁股,“野蛮”地把它拖会石洞里。
这天晚上,斑瑞没有对羊羔做任何事,只是偶尔踢个它几脚,再次出发狩猎。它发现了一窝兔崽子,把它们吃个精光。
连续几天,那只羊羔都一动不动躺在石洞的角落里,绝望而又崩溃的“咩”叫声吵得斑瑞无法午睡,它就自个儿走出石洞,找个阴凉又隐蔽之处睡觉。
只是斑瑞忘了,羊羔也是动物,也要进食,而它却让羊羔静静躺在石洞里,不见天日。果不其然,那只羊羔只在石洞里“存活”了两天半,就一命呜呼了。
斑瑞也是一脸懵逼,懵了半天才搞清楚,羊羔死了,被它饿死了,伤心欲绝又气急败坏的斑瑞终于撕开了它的胸膛,第一次吃到纯正的羊羔内脏。
斑瑞是才四个月大的狼崽,独自生活一个多月,却从未发现比自己强大,可以对自己造成威胁的动物,就认为自己是这林中的王者。
只是豺群的出现,让它认知了自己是弱小的这个事实。
豺群在山林中嚣叫着,那声音兴奋极了,似乎是捕捉到了猎物,正在争分夺秒地抢食。
斑瑞躲在草丛里,目视着豺群,打心里知道它们来者不善,最好不要多打些交道。它退后一步,殊不知踩中了一根细树枝,“咯吱”一声,所有的豺,无论是公豺母豺老豺幼豺废豺健康豺还是至尊的豺王,无一不抬起头来,仔细嗅闻着。
靠近斑瑞隐藏的草丛旁,有一只母豺闻到了不寻常的气味,嚣叫起来。
该死!
斑瑞知道,自己如果再留在这草丛里,就会被豺群发现,极有可能会被它们咬断喉管。斑瑞可是地地道道的纯种狼,不愿受到被豺群咬死的侮辱。
它立马掉头,拔腿就跑!豺群当然也听见了动静,紧追其后。
斑瑞那还未长长的小腿跑得飞快,但这些豺怎么如此有毅力,对自己穷追不舍,莫非是魔鬼投胎,对狼斩草除根,就是四个月大的幼崽也不放过?
其实,狼和豺是天生的死对头,只不过斑瑞不知道,一般一块土地是无法同时容下狼和豺的,狼希望豺能从它们眼皮子底下彻底消失,豺身体小,自然抵不过狼,恨不得让它们得瘟疫死光光。
斑瑞全速奔跑着,它不敢回头看。
领头的豺王紧逼着它,在刹那间抬起前爪,狠狠撕开了它的背部,斑瑞“嗷嗷”惨叫,奔逃得更快了。
跑着跑着,斑瑞面前出现了一条小河,它经常到这条河边捕捉正在喝水的黄麂。可是,它从来都没下过水,眼看豺群要赶到河边,再不跳水,自己必定是死路一条,就是淹死也不会成为豺群的俘虏。
在动物界,更全面的说,就好比人类的各种比赛,成功与失败的几率各占百分之五十,在人类的比赛中,失败只是拿不到奖牌奖状,在动物身上,就显得格外残酷,如果失败,就会以生命为代价。
斑瑞不想被豺群当作战利品吃掉,宁可让自己沉没河底,也不在豺群嘴里,尸骨遍地。它纵身一跳,沉没于河里。豺群暗暗叹了口气,愤愤的眼光怒视着河面,呵,愿你溺死在着河里!豺群嚣叫着,扬长而去。
河水很急,又很深,还隐藏着粗糙的巨石,斑瑞的小后爪子碰不着地,时不时就会装上石块蹭掉几簇毛,像被牛虻叮了一样疼,一样痒。
好不容易被冲到了下游,它已不管自己呛了多少口水,连滚带爬地扒在岸边。
此时已是三更半夜,它迈着沉重而又蹒跚的步子,寻思着气味踏上回家的路。它的心里已经对豺这种动物有了深刻的认识,它知道了,孤身一狼,无法对抗贪婪的豺群,豺也是不好惹的,这也怪不得“豺狼虎豹”把豺放在最前面。
从此以后,斑瑞一见到豺的踪迹,一闻到豺顺风的气味,即使正在捕猎,也会抛下食物扭头就逃。
三 蓝飘带花裙子
顽强的斑瑞逐渐长大,又是几个月过去,它也已满半岁龄,准确来说是七个月半。半岁后幼狼就进入了实习期,学习追捕猎物,只是这些对斑瑞早已不值一提,是的,它早就会了,也或许,可谓是穷人家的孩子早当家,没爹娘的狼崽见识广。
这天,斑瑞在捕食野兔,那是这个地带最普遍的动物,普遍到每三个草丛,就有一只兔子。只是这种兔子异常胆小,因此警惕性极强,一有风吹草动,无论是鸟类在啄食野果,还是远处野牛在奔跑,尽是“草木皆兵”。
斑瑞之前也因追捕它而吃了很多苦头,都知道狡兔三窟,每个洞穴尽是它的家,一会儿从这个洞进去,一会儿又在哪个洞出现,一溜烟儿就没了影儿,斑瑞竟还傻傻愣在那等待野兔,腾着空肚皮,白费光阴。
更是因为兔子还有一个隐藏特点,俗话说得好,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反咬一口。有一次,斑瑞好不容易把野兔赶到一马平川的草原上,又把它威胁到了悬崖边,摆着个跃跃欲试的架势,倏地把它扑倒。只是那只兔子性格顽劣,斑瑞用身子给它个“泰山压顶”,还保持着“只要还有一口气,就死拼到底”的念头,用爪子挠,用后腿蹬,斑瑞还没反应过来,就招架不住了,眼睁睁地看着搓手可得的野兔跑向林中。
这一次,它可做足了充分的准备。它的心里计划好了,按照以前的方法,把野兔赶到平原上,以最快的速度把它置于死地。
(长篇小说,未完持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