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记者:据沪深交易所公告,A股市场将于2月3日开市。近日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确诊病例仍在增加,是否有必要再次延迟开市?请问证监会对此有何考虑?
答:感谢市场各方对股市开市的关注以及提出的建议。证监会对建议的各种方案都进行了负责任的论证,充分听取了各方面意见,经综合评估,决定2月3日正常开市。这一安排与《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延长2020年春节假期的通知》相一致,也与人民银行、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关于做好春节假期后金融服务工作的通知》相衔接。
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正在有力有效进行。关于股市开市的时间,不论是2月3日开市还是继续延迟,均有利有弊,只能两害相权取其轻。如果继续延迟开市,可能有利于消化恐慌情绪,有利于各交易所、证券机构和投资者做更好准备,也与部分地区延长假期相配套。同时要看到,股市开市是经济体系正常运行的重要风向标,继续延迟开市会带来新的问题。
比如,A股休市时间越长,积累的各种压力会越大、不确定因素会更多。又如,由于银行间市场、外汇市场、债券市场将于2月3日开市,如果股市单方面休市,可能导致跨市场交易的投资者出现流动性困难,金融体系的正常运行会出现障碍。再如,我国股市国际化程度越来越高,A股长时间休市会影响跨境投资者交易的连续性和顺畅性。目前,通过互联网渠道进行的证券交易超过95%,还保留了电话委托下单的服务方式,在技术上可以避免投资者聚集。更为重要的是,股市交易规则不宜随意更改,否则会影响市场预期。股市是经济社会的晴雨表,同时也具有自我修复和调节功能,对此要一分为二看待。
当然,鉴于疫情的发生及近期境内市场的反应,对于开市后股市出现的异动,有关部门将保持高度警惕,坚持底线思维,出台和研究对冲工具,缓解市场恐慌情绪。昨天,人民银行、财政部、银保监会、证监会、外汇局已出台《关于进一步强化金融支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通知》,在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对疫情严重地区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给于差异化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到期贷款还款困难的可以展期或者续贷等方面提出了30条务实举措,释放出积极的政策信号。我们了解到,有关方面正在研究恢复生产、稳定经济的政策措施。诸多信息显示,新型肺炎是可治可控的,疫情的影响不会是长期的。我们相信,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和落地,会对改善市场预期、防止非理性行为起到比较好的作用。
总体来看,2月3日股市开市,是权衡各种因素的结果,从一个侧面表明了对市场、对规则的尊重和战胜困难的信心。
2、记者:A股开市后,能否保障证券交易通畅,如何保障防疫安全?
答:为提升证券交易服务的效率性和安全性,自2012年开始,我会在全行业范围内推动证券公司普遍实现了证券经纪业务信息技术系统大集中管理。目前,证券交易和结算系统以及相关数据信息,统一由证券公司总部负责运营和管理,证券营业部主要向客户提供开户、回访、问题应答等服务活动。通过网络终端、手机APP等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比例已超过95%,加之早期的电话委托仍在使用,投资者以非现场方式进行证券交易的需求均可得到满足。据此,我会于1月28日发布《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行业在疫情防控期间应引导投资者采取非现场方式进行交易活动,近日各证券公司也陆续发布通知,详细告知客户有关服务流程。
从我们了解的情况看,各证券公司原则上暂停了证券营业部的现场交易服务,引导投资者通过网络终端、手机APP等非现场方式进行证券交易。对于少数不熟悉网上交易的客户,继续提供电话委托等方式予以支持,确保满足投资者交易需求。极少数客户确有需要在现场办理业务的,证券公司也已提供了事前预约安排,根据客户申请,分期分批安排投资者临柜办理。开市后,各证券营业部将仅安排最低限度的现场值守人员,并要求所有进入现场人员测量体温、佩戴口罩,实施定时、定期清洁消毒等处理。基金管理公司、期货公司也作出了同等安排。
我会已要求证券公司以短信、终端提示等多种方式持续向投资者做好解释说明和引导工作,提供详细的操作指南,畅通咨询联络方式,及时解答投资者疑问。
3、记者:新型冠状病毒疫情发生后,很多期货经营机构反映希望暂停期货夜盘交易,对此证监会有什么安排吗?
答:疫情发生后,确有许多期货经营机构反映,当前情形下,继续开展期货夜盘交易,一些机构在人员、运维、保障等方面存在困难,希望暂停夜盘交易。对此,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为做好特殊时期疫情防控工作,我会决定,自2020年2月3日当晚起暂停期货夜盘交易,具体的恢复时间另行通知。
4、记者:疫情防控期间,部分企业的经营活动受到一定影响,相关股票质押、融资融券业务风险如何,有什么应对措施?
答:当前股票质押业务规模稳中有降,场内股票质押融资余额0.88万亿元,较峰值时下降45%以上,绝大多数融资期限为1至3年,整体履约保障比例约213%;全市场融资融券余额约1.05万亿元,占A股流通市值的2.13%,整体维持担保比例超过280%,50倍以上市盈率股票融资余额占比未超过三分之一,2019年以来全市场日均平仓金额约2000万元。上述业务有一定的安全边际,风险总体可控。
考虑到疫情客观上对部分企业和个人的经营活动和现金流动造成了暂时性影响,为纾解相关企业和个人的流动性困难,降低市场影响,拟根据不同地区受疫情影响情况,分类采取措施:一是,股票质押协议在疫情防控期间到期,客户由于还款困难申请展期的,如是湖北地区客户(即注册地在湖北省内的企业或者住所地在湖北省内的居民,下同),可申请展期6个月,由证券公司协助办理展期事宜;如是其他地区客户,可与证券公司协商展期3至6个月。二是,疫情解除前,对于湖北地区融资融券客户,以及因疫情实施隔离或者接受救治的其他地区融资融券客户,证券公司不主动实施强制平仓;对于其他客户,证券公司应按约定主动加强与客户的沟通,适当延长客户补充担保品的时间。
对银行和信托公司提供的股票质押贷款,银保监会也同样作出相应安排。
对于证券公司的流动性问题,证监会会同人民银行积极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在银行间市场和交易所市场发行特种金融债券、短期融资券、公司债券等多种方式补充流动性,提高相关融资额度,支持证券公司通过增发股份等方式补充资本金。
5、记者:疫情防控期间,对缓解受影响较大企业到期公司债券的还本付息压力,请问证监会有何政策支持措施?
答:相对全年平均水平而言,交易所债券市场今年一季度公司债券到期和回售压力不大,风险总体可控。2020年2月,面临到期和回售的公司债券共65只、688亿元,2020年3月,面临到期和回售的公司债券共212只、2317亿元。但考虑到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对部分企业采购、生产及销售等生产经营环节及现金流回款等造成暂时性冲击,企业的正常偿债资金筹集活动也将受到影响,不排除部分企业会遭遇短期的流动性困难,进而导致无法按期偿付债券本息。
为疏解相关企业的流动性困难,防范违约风险,降低市场影响,我会将采取相关措施。一方面,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公司债券,发行人生产经营正常的,我会通过设立绿色通道等措施,支持发新还旧;另一方面,我会和证券交易所积极引导证券公司等中介机构做好相关风险监测和市场服务,督促受托管理人积极履职,加强与投资者的沟通协调,积极引导投资者对疫情防控期间到期的公司债券,通过与发行人达成展期安排、调整还本付息周期等方式,帮助发行人度过困难期。
6、记者: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冲击,资本市场可能出现较大波动。请问此前正在推进的资本市场改革是否会受到影响?
答:我们注意到,境内外市场已经对新型肺炎疫情有所反应。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上下共同努力,一定能够战胜这场疫情。疫情对市场的影响是短期的,不会改变中长期走势。
去年,资本市场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我们推出的“深改12条”是从资本市场长远发展考虑的,涉及深层次的体制机制改革,旨在完善资本市场基础制度,提升市场功能,提高市场效率,增强內在稳定性。这些改革是根本性、系统性的改革,是市场化、法治化的改革,会利好整个资本市场,给市场参与各方带来更多机遇。因此,推进改革的方向和决心不会因为疫情带来的暂时困难而改变。
过去30年的实践表明,我国资本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从根本上要靠改革。只有通过改革,才能真正打造一个规范、透明、开放、有活力、有韧性的资本市场。这样的市场一定会更有吸引力。
来源:人民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