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年,咱也有

朋友圈之前是微博,微博之前是校内网。我和她是大学同学,但却相识在校内网上。有一个功能叫“可能认识的朋友“,把她推荐给我。

我很庸俗得被她姣好的头像吸引,长直发、大眼、立体的嘴唇,手扶撑着细腻的脸颊,回忆了好几十秒我们是否有在同一堂课上见过,为我点下“加为好友”找一个不那么禽兽的理由。

终究我没找到理由,终究我也没有禽兽。

但事实上她很禽兽,因为第二天我收到了她发起的请求好友。我眼睛都没眨一下就同意了,没理由撞上来的兔子都不捡的。在我记忆里,我愿意相信那时候我的心是抖过一下的。

她似乎是知道我这个人的,因为我在大学里啃了个窝边草,一般来说这种八卦事件的主人公都是自带光环的,所以多少会被知道一些。

但我对她印象却不是很深,直到今天我还是挺纳闷的,这样一个美人胚子怎么会完全没有听说过。可见以前的女朋友情报封锁工作做得还是很到位的。

但不管怎么说,从我尝试给她发了私信还是站内信之类的东西起,我和她之间有了新的交集。

私信三两下之后,我们交换了MSN互加了好友。但是很贱的是,我又没有主动在MSN上找她聊天,幸好,她不够贱,某一天在MSN上主动联系了我。在我记忆里,我愿意相信那一刻我的心是跳过一下的。

人就是这样,有心思的人未必会有行动,而有行动的人却未必有了心思。所以这个世界似乎总是不缺憋到内伤和自作多情的人。一个人要想过得好,还是内心戏不要太足才是。

很多年后,我鼓起勇气向她表白,这一刻在我记忆里,我很确定确信,我的心是噗噗噗噗的。但后来她回复我,一直觉得我只是说说的,所以也不敢认真。现在回过头来想想,这种主动SAY HI行为都没有的,确实是显得有点不值得相信。

花小妹妹这种事情,其实和做客户其实也差不多,破了冰有了渠道后就方便一来二去了。互加了MSN后,隔几天总会在网上聊一会天。印象里聊天气氛还是不错的,她更是有段子手的古灵精怪。

有一次我们讨论为什么刚拍完婚纱最容易分手,我认真严肃了分析了生活的琐碎、家庭的冲突,谈话内容之深刻啊,要是能打赏从前的我的话,我一定会给点赞的。这是她告诉我,她觉得可能是因为拍出来不好看的关系吧。

摊手。

另一次在讨论孩子要买游艇该怎么劝他,她让我告诉孩子黄浦江太黄。

摊手。

2010年的时候,我们俩还是刚毕业的屌丝,在一起聊车。她说,要是我哪天买车了,就送给她,她再借还给我开。几年后我真的买车了,我也是在那年表的白,但我没有把车送她,所以你看,她最后也没把自己送给我。

摊手。

就这样聊着聊着聊着,我想着是该网友见面了,这次我没憋没贱没浪,是我主动约的。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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