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同性婚姻应不应该合法化的问题

      近期在Youtube上看到有很多关于同性恋题材的视频,比如我最喜欢的台湾youtuber《男生宿舍》和《摸摸囧囧》,前者是台湾的两个父亲以及两个儿子,主要发一些在纽约生活的日常生活;后者是一对很有趣的台湾女同。

      我发现一个很有趣的现象:在国内,Bilibili也算是一个低配版的YouTube,但是B站里面专门经营同性恋主体的up主少之又少,就算有公开出柜的视频,也没有油管上面的那么自然和开放。但是在国内我们却总是听到有不少人在呼吁同性婚姻应该合法化。这里要注意的是,不是简单的同性恋符不符合社会伦理噢,而是同性恋的爱情能不能在法律上得到认可的问题,已经上升到法律层面的问题了。

     光是对比B站和油管的同性恋主题视频数量,就不难发现我们国内同性恋人数其实不多,如果真的呼吁中国要在近几年实现同性婚姻合法化的话,我觉得不太可行。以下是我认为的两个主要原因:

一 当今中国还不具备同性恋婚姻合法化的基础

      我国立法的民主性原则必须符合立法主体的广泛维护性。立法的标准是要体现广大人民的意志。从同性恋者本身来讲,当前中国同性恋者自身的自我认同和权利诉求都还处于很初级的阶段,在同性恋者比例相对固定在5%-10%的情况下,我国同性恋出柜率不到2%,其中有结婚诉求的又是少之又少。在中国社会最大的同性恋集会上海骄傲节,最大规模的活动也仅有1000人左右参加,比率不到百分之零点一。西安等地的同性恋彩虹跑等活动甚至出现全程不到三十人跑完的现象。在看他们运动的诉求呢,大多集中在消除人们对同性恋人群的偏见歧视。从社会上其他群体来讲,中国社会目前对同性恋人群的接受度和认可度都及其低,更别说把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了

二 同性婚姻合法化后,会存在很多管理困难,很难推进相关法律出台。

       同性恋婚姻合法后,我首先想到的是同性婚姻的权利和义务分配会变得很奇怪,因为有些同性恋者生理上是男的但心理上又是女的,这种心理生理不同性别甚至跨性别或者性别模糊的同性恋情侣权利和义务要怎么分配呢?其次,同性结婚后,孩子也是一个大问题,在各个国家,对于孩子的收养问题都很重视并且进行了很严密的风险规划,如果同性婚姻合法化了,而收养法又没有及时跟上变化,那对于同性恋者来说这部法律也不适用,就需要很多法律人士花心思和精力去调整这些复杂的法律关系,而且各个国家对代孕的态度也不是很好。还有离婚出轨的问题,什么情况叫出轨?和同性还是和异性?离婚的时候孩子怎么分配双性恋怎么处理双性恋的重婚又应该怎么认定?这些问题都太复杂了。所以如果同性恋婚姻合法化之后,后续问题将无穷无尽,会耗费大量的社会成本,说不定一本《同性恋婚姻法》比整个民法典还厚呢。


       其实,纵观当今同性恋运动诉求和社会现象,当务之急应该是更新人们的观念。我们不否认立法可以反过来推动社会观念的进步,但是推动社会观念的进步只是法律的客观效果而不是主观目的。如果用这种理想化的方式,既不能很好的达到切实保障同性恋权益的主观目的,还会造较大层面上的社会观念冲突,传统观念回潮等一系列问题,从而可能造成政府威信下降,社会问题也不能得到直接解决的后果。政府和法律如果成为社会激进思潮的带动者,就本质上有违其社会秩序稳定维护者,中立者的性质,从而带来不必要的代价。

      再说了,同性恋者想要让他们的权益获得保障,并不是只有让他们的婚姻合法化这条路可以走呀,我们完全可以参考某些国家关于民事伴侣的认证,对于同性伴侣的领养,财产分配和签字决定给予一定程度的规范和制度,其好处一是不用挑战社会大多数人所认同的婚姻概念从而减小伦理冲击,二是具有立改废灵活的优越性。同时,可以减小对社会活动和舆论的限制,鼓励同性恋思想解放从民间做起,是解决相关问题最本质的措施。

你可能感兴趣的:(浅谈同性婚姻应不应该合法化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