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财经》记者 张颖馨 张威 俞燕
编辑 | 袁满
“今天接到4个电话,都是来帮助我们解决资金问题的。雪中送炭,很感动。”经历近半月的资金吃紧后,眉州东坡董事长王刚终于看到了希望。
2月3日,北京下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打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若干措施》,出台包括鼓励对中小微租户适度减少租金、解决困难企业融资问题等19条措施(简称“北京抗疫19条”)。
无独有偶。同日,上海出台针对企业的“减负”政策,涉及稳岗、社保缴费、培训补贴等方面。此前的2月2日,《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支持中小企业共渡难关的十条政策意见》(下称“苏‘恵’十条)亦出台,涉及加大金融支持、稳定职工队伍、减轻企业负担等方面内容。
自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下称“新型肺炎“)疫情不断蔓延,餐饮、旅游、电影、交运、教育培训等行业遭受冲击,身处行业之中的中小微企业主、个体经营户等亦面临诸多挑战。(详见《财经》“疫情重压中小企业:现金流告急 停工裁员待扶持”一文)
在此背景下,行业从业者、学者等相继发声,呼吁关注遭受疫情冲击的中小企业。有业内人士直言,北京、上海、苏州相继出台针对中小企业的纾困措施,是对当下市场声音的积极响应,但具体效力还要看各地如何落实。此外,遏制疫情发展,让企业尽快恢复生产运营,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之策。
三地“出手”纾困
王刚还没有来得及看“北京抗疫19条”的详细内容,但是他感觉到了变化:2月3日当天,他已接到北京市商务局相关负责人、某商业银行负责人、某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负责人打来的4个电话,对方详细了解了眉州东坡的具体难题,其中有机构表示愿意提供相关资金支持。
“这是那么多天以来我听到的最好消息。”王刚告诉《财经》记者,疫情发生后,多家餐饮企业被迫宣布暂停营业,随之而来的房租、人员成本等问题,成为压在他们身上的“大山”。
如今,这些难题有望得到解决。《财经》记者注意到,在稳岗及缓缴社会保险方面,苏“恵”十条提出“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确实无力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中小企业,按规定经批准后,可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费,缓缴期最长6个月”等。
上海市政府则表示,将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返还单位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同时,从今年起将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年度(含职工医保年度)的起止日期调整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推迟3个月。据测算,该措施当年度将为上海市企业减轻社保缴费负担101亿元。此外,对社会保险缴费期进行延长,其指出参保单位逾期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补缴手续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完成。
“北京抗疫19条”亦提出,企业因受疫情影响导致生产经营困难的,可以通过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缩短工时、待岗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规定给予失业保险费返还。
与此同时,将1月、2月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3月底。对于旅游、住宿、餐饮、会展、商贸流通、交通运输、教育培训、文艺演出、影视剧院、冰雪体育等受影响较大的行业企业,则可将疫情影响期间应缴社会保险费征收期延长至7月底。
“这些政策中,社保的延长对我最有价值。因为社保延长,就相当于每个月大概最少能得到几万元的流动资金,六个月也有十几万元,人越多,效果越明显。”某小微企业主告诉《财经》记者。
亦有民营企业向《财经》记者直言,北京此次提出“与职工协商一致采取调整薪酬”等措施,给了企业负责人充分的自主权和沟通空间。而不是“一刀切”,要求企业在没有营业收入的时候,依然向员工支付全额工资。
值得注意的是,“北京抗疫19条”,苏“恵”十条均提出鼓励减免企业租金等措施。后者更是提出减免中小企业税费、延期交纳税款等措施:“因疫情原因,导致企业发生重大损失,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受到重大影响,缴纳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可申请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困难减免;对因受疫情影响办理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申报。对确有特殊困难而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企业,由企业申请,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最长不超过三个月。”
“当前小微企业生存最关键的问题有足够的现金流儿,减免租金,如果按月缴纳还有影响,但是我们都是按年缴纳,早就交完了,所以影响完全体现不出来。”上述小微企业主直言,当前最重要的是保证资金充足。
王刚亦对上述观点表示认同,他告诉《财经》记者,现在只要银行不断贷、不抽贷,且愿意提供更低息的资金,眉州东坡就能继续坚持下去。
《财经》记者注意到,“北京抗疫19条”,苏“恵”十条均提及针对企业加大金融支持,并强调“对因受疫情影响经营暂时出现困难但有发展前景的企业不抽贷、不断贷、不压贷”。
其中,“北京抗疫19条”提出,引导辖区内各金融机构针对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公共卫生基础设施建设、科研攻关等企业提供专项信贷服务,对涉及疫情防控的企业信贷申请“特事特办”。
苏“恵”十条则进一步提出,鼓励各银行机构通过压降成本费率,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特别是“三必须一重要”重点领域和资金困难的中小企业,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同时,降低利率水平,确保贷款利率低于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水平,纳入工信等相关部门重点企业名单的,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
效力发挥有待政策落实
对于上海、苏州、北京三地出台的纾困政策,不少企业认为确实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当前的问题,但总体来看,恐怕效力有限。
苏宁金融研究院院长助理薛洪言坦言,扶持政策侧重于税费减免和金融支持,属于在政策允许范围内的积极施策,能有效改善中小企业的经营困境,但此次冲击主要来自市场端的需求萎缩,经产业链上下游层层传导、环环相扣,政策端虽已做了积极努力,但缓解程度有限。
一方面,真正能得到银行资金支持的企业毕竟是少数。某民营企业负责人直言,从目前苏州、北京提及的纾困行业来说,相对有限,且银行在具体落实中肯定还要考量多方面因素。企业想要真正拿到贷款解决当前的资金难题,并不容易。
另一方面,当前困境根源还是在于很多企业无法恢复正常的生产经营。“北京、上海和江苏的政策,更多是政府人员视角,没有真正解决企业端的需求,作用甚微。对制造业而言,关键在于复工,不仅仅是企业自救需要,更是抗疫物资保障的需要。”万洋集团有限公司总裁吴建明接受《财经》记者采访时表示,一般制造业工业企业在腊月二十以前停产,也就意味着物资储备已经消耗20多天,从抗疫防护物资到动物饲料,已经出现物资短缺迹象。一旦蔓延,后果不堪设想,需要及早应对。
“其实,各地出台扶持政策,意义不限于扶持本身,更重要地是释放一个信号,即抗击肺炎疫情是全社会的事情,疫情产生的损失直接作用于企业,但全社会都在寻找可行的方式进行损失共担。”薛洪言说。
中国邮储银行高级经济师卜振兴告诉《财经》记者,当前主要的困难还是如何恢复企业生产,在防范疫情的前提下让企业正常运转是当务之急。对于部分制造企业,非人员密集企业要采取措施,逐步恢复生产。并且政策重在落实,只有落到实处才能真正缓解中小企业的经营困难。
值得注意的是,在落实资金支持的相关政策上,多名银行业人士认为苏“恵”十条提出的“在原有贷款利率水平上下浮10%以上”、“在此基础上下浮30%以上”等要求,存在不妥之处。
“这既超出了地方政府权限,也难以真正落实。即便是央行,也是通过公开市场操作(比如2月3日逆回购中标利率下行10个基点)、MLF-LPR-贷款利率这样的路径,引导银行降低实体经济融资成本,而不是直接要求银行降低某一些企业的贷款利率。”某银行业研究人士说。
一金融业资深人士亦表示,地方政府下发的这些金融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以前也有过类似的做法,但成功与否,取决于地方政府与银行的沟通效果。尤其是在银行贷款定价机制已发生变化的情况下,是否具有实操性很难说。
北京市网络法学会副秘书长车宁告诉《财经》记者,在如此重压之下、如此短的时间内,出台如此具有针对性、系统性的政策文件,本身是非常难能可贵的。然而问题在于一些具体的实现方式上。针对贷款利率,首先,金融特别是对银行的监管,其事权属于中央;其次,银行早已不是计划经济时代的“第二财政”,信贷的定价机制也有赖于市场;再者,信贷政策大多集中于金融机构总部,当地分支机构只能向上级机关反映而不能自主决策。这就在很大程度上削弱了文件的严肃性、科学性和可执行性。
上述金融业资深人士担忧,如果形成利率洼地,银行资金可能不愿意投放,因为银行有内部转移定价的问题。从另一方面来说,则会造成高利转贷,反而害了企业。或许更可行而有效的措施是财政贴息。
中欧国际工商学院教授许小年近日在接受《新京报》采访时表示,财政政策仍有一定空间,通过缩减财政支出而不是提高赤字率来调整财政政策。建议参照2003年“非典”时政府采取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帮助企业渡过难关。
在吴建明看来,政府可从以下几方面扶持企业:延长贷款期,并给予疫期贴息;疫期订单索赔按不可抗力认定;借鉴新加坡做法,疫期就业补贴;尽快复工保障物资供应,减轻企业压力。亦有北京某餐饮企业负责人表示,希望接下来也能考虑对员工工资所得税进行减免。
“由于疫情对地方税基影响较大,建议中央政府也要加强对地方特别是经济影响较大地方的转移支付力度,保障地方公共服务提供水准不致因疫情降低,甚至为收入出现竭泽而渔、杀鸡取卵的现象。”车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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