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小恶之恶

何为小恶?小恶,一为所做恶事小,二为做恶之人年岁小。我们所要谈的是做恶事之小。

在这里小恶,包括哪些?有小偷小摸的盗窃,言语的辱骂,自己一时的宣泄,依仗自己的力量欺凌弱小等等,在旁人看来的小打小闹,小偷小摸,一切都被以“小”字概括,一了了之。但是这些在受辱者,受害人看来不是小,不能以小来概括。他们已经被伤害,还要被二次伤害,那么这就没有公道而言。在学校,寝室丢东西,隔半月,小偷再次偷东西,被舍管抓住,但对我们说是传销,因为小偷是学生?因为记录了以后会对他们的以后产生不好的影响?因为发生在学校,影响不好?还是因为什么?顾及种种方面,为何没人顾及一下我们这些丢东西的人,公道何在?人心何在?对于恶,我们为何要纵容,以恶小而不为恶乎?什么时候我们对这些都表现的毫不在意,你的无所谓,助长着他们的气焰,而发生以后你对偷盗者施以同情,来突显你道德的高尚,但是这种高尚是你建立在受害者的伤痛之上的,你的高尚是对受害者再一次的伤害,有恶而不惩,人何以向善?有法而不执,民何以守?忽略细枝末节,但却忘记什么都是积累的,没有谁天生是恶人,但是小恶做多了,自然而然也就成了大恶,堤坝不防蚁穴而溃之,大厦倾于蛀虫,小恶不清,民何为?社会风气何改,不修其身,不自省自视,于道德之高点,说:“算了吧,他还年轻,不能因为这毁了他的以后……”一句句你所谓随心的话语,却在坏社会之风气,国之法治,法治何以言情,不护伤者之心,反伤之,掩盗窃者之行,为一己而伤数人,自谓言之大义。小恶不惩,其民失德。小恶之恶不为恶,民不守法,不尊师,不事亲,小恶之恶实为大恶,恶在人心。

恶就是恶,无推脱之词,作恶者必须被惩罚,才能教化社会风气,使人不言美之为美,善之为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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