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心莫忘

        在《政法笔记》中,有一段这样写道:“唯有将法律教育与法治的日常生产流程脱钩,法学才能够冲破法条‘学理’和资本语言的束缚,关心并探讨现实世界的社会关系和压迫反抗;法学家的授业解惑,才可以超越法治意识形态而保持清醒的批判意识;莘莘学子才不至于少年老成,早早磨灭了理想和勇气。”我想围绕这段话的内容来谈谈我所认为的‘合格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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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刚开始在读到法律教育与法治的日常生产流程脱钩时,本以为是与法治的日常实际脱钩。但在读完全篇后,才明白是自己理解错了,这里是说法律教育不能只是教学式的、纲要式的去讲授现行的法条或是司法解释。而在现今的法学课堂上,即使将法条结合了社会实际去学习,也总会无形中将法条作为社会标准的第一参照,但是法条就一定都是正确的吗?要知道法条是人定的,是社会矛盾的产物,而社会矛盾则会随着时代的发展日新月异,法条就算再广也总会有一扇“门”,而这扇门外的权利又由谁来保障?我认为这里的“谁”,正是我们,是我们这些法学生,是我们这些法律人。而法学院的存在意味着不仅要培养一批优秀的法律工作者,更要培育出一批优秀的合格法律人。

        那么,法学院究竟该培养什么样的法学生?又究竟什么样的法律人才算是合格法律人?如果光是依赖现行的法条、司法解释或是某些法学家的著作高论而去不假思索的学法用法,我个人觉得那不是一个法学生该做的事,我认为一个真正的合格的法学生应该是一个敢于发声,敢于批判,懂得独立思考,充满社会正义感,有理想,有勇气的人,一个哪怕天崩地裂,也要坚持公平正义的先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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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相信大家对今年发生的北电性侵案多少都有所耳闻,一个自称“北京侯亮平”的北电大四学生勇敢地为遭受该校教授性侵的同学申张正义,这位学生宁愿冒着丢失学位证的风险,也要去捍卫正义。而他周围的大多数同学却是选择服从老师们的安排,宁愿睁一只眼闭眼就没当此事发生过。都说成才先成人,若是一部分人的沉默,那还可以挽救,若是一大批人呢,不得不说现今的教育制度是出现了漏洞以致于作为一个本应风华正茂,书生意气,挥斥方遒的有为青年在良知与软弱面前,竟选择了后者。

        而作为一个法学生又会如何,是选择明哲保身?还是选择勇敢的发声呢?我觉得作为一个法学生,在面临自己无法解决的不公正事件时,首先要做的就应该是独立、批判的去思考,就算无法改变什么,我们也不能选择成为一个沉默者,因为正义的实现,需要人们能真正看得见正义,只有大家都慢慢承认了,才会增大正义者的筹码,才会有实现正义的可能。当然,我们更不能成为不公正制造者的帮凶,那样只会让不公正制造者更猖狂,就比如最近:107位中国医学博士发表的关于《肿瘤生理学》论文,因涉嫌同行评审造假被德国的学术期刊退回。学术向来都被认为是崇高的职业,而近年来,连中国的学术届也出现了急功近利的状况。博士生尚且如此,更别说现今毕业生的毕业论文了,那么这些为什么会出现?有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多数人已选择去默认和遵循那些既定的不当行为,从而更好更快地谋取名利,同时,也正因沉默者太多,竟将这些演变成走捷径的正规门路。当然这不仅是在学术届,还有其他的行业,比如演员中的数字小姐、替身演员,电视电影中的抠图,文学作品中的盗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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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综上,我所认为的合格法律人,是一个能够做到独立思考,能够去关心探讨现实的社会矛盾和勇于反抗的法律人。或许我们会抱怨自己为何选择了法学,因为在学法的成长过程中伴随着对专业的否定,对自我的否定,对社会的否定,还有因自己力量的渺小或是性格的柔弱而带来的孤单和无力感。但是,我们更应该庆幸选择了法学,因为学法,让我们懂得了思考,因为学法,让我们保持了清醒的头脑,因为学法,让我们有了去和不公正抗衡的权利。而作为法学界的接班人,我们有义务更有责任去承担这一重担。希望每一位法学生都能不忘初心,砥砺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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