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案:不要成为舆论干涉司法的帮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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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独不少一个冷静看世界的你

原创文 | 林子

(清风浪港手写铺原创文,未经授权请勿转载)

这两天被山东聊城于欢案持续刷屏,一切皆因《南方周末》一篇名为《刺死辱母者》的文章。文章一出,舆论哗然。

对于此事件能够引发舆论,我不觉奇怪。但是今天,当我发现无论我看什么类型的新闻,底下的评论里都有“呼吁关注山东聊城案”“放过那个孩子”的评论时,我发现这个事情不对味儿了。

首先,还是先对这一事件的大致经过做个说明,如果你已知悉可跳过。

“辱母杀人案”发生于2016年4月,22岁男子于欢的母亲因借高利贷无法偿还,而被催债者欺辱,于欢因不堪忍受母亲被多名催债人欺辱,刺死一名要债者。

据《南方周末》报道称欺辱手段包括:辱骂、抽耳光、鞋子捂嘴甚至当着于欢的面脱下裤子用极端手段侮辱其母等(但这仅仅是记者的一面之词,事实真相如何我们无从知晓)。当地警察赶来了解情况后告知催债者:“要账可以,但是不能动手打人”,随即离开。

警察走后,情绪激动的于欢用水果刀将其中的四个催债者刺伤,其中杜志浩自行驾车就医,因失血过多最终死亡。

2017年2月17日,聊城市中级法院一审以于欢当时面临情景不处于“正当防卫的紧迫状态”这一理由,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于欢无期徒刑。于欢向法院提起了上诉。3月25日,此事被曝光。

这便是大致的事件经过。那么,舆论的走向如何呢?

从现在的情况来看,舆论出现了两个方向的分化。

一方面是控诉警察渎职,希望法院从轻判处于欢;另一方面是维护司法尊严,不要让舆论凌驾于司法之上。但是这两种舆论随着事件的发酵都出现了一些极端论调。

“从轻判处于欢”的这一方舆论为主流。

最初人们说的是“于欢应当从轻判罪。”现在,却已经变成了这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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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些大V开始各种脑补于欢母亲被欺辱的场景,用各种电影、小说的桥段来说明“为母报仇”的正当性。

甚至有人开始质疑抗日、抵抗萨德的必要性,喊出“母辱不护,国辱不御”的口号,称于欢无罪释放才是皆大欢喜。企图将舆论凌驾于司法之上。

坦白讲,我是支持重新调查取证,争取从轻判罪于欢的。但是,这些言论越来越极端,让我不禁皱眉。

首先,于欢已经22岁了,他不是一个孩子。其次,将事件上升到国家的高度,质疑抗日、抵抗萨德的意义,不知道他们怎么想的。再次,用虚构的电影、小说等情节来说明于欢行为的正当性有失偏颇。最后,于欢是否是正当防卫或者说是防卫过当都还未确定,舆论便开始叫嚣无罪释放过于偏激。

更可怕的或许是那些声称自己会把催债者剁成肉泥的人,他们让我有一种企图煽动暴力的即视感。

另一方维护司法尊严的舆论,正是在“从轻判罪”这一舆论越来越极端化的时候出现的。这一方的舆论在我看来最初还是相对理性的,且是我较为认可的态度。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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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到最后却演变出了“于欢活该”这样的极端论调,虽然仅是少数极端者,却也让人唏嘘不已。

舆论一旦走向极端,无论哪一方,都让人感到不舒服,但它的煽动性又是巨大的。

个人认为,此事件引发舆论甚至引导极端意见出现的原因,应当有以下三点:

一、警察不管不顾的态度让人心凉,官方未及时公布相关信息。

自从去年人大硕士雷洋死亡案确系警察所为的事件之后,人们对警察越来越失望。此事件中当时执法的警察是否渎职还在调查中,但是处理不当确是事实,聊城警察尚未站出来道歉反而推卸责任,因此成为了舆论声讨的对象。

再加上山东聊城检察院以及相关公安机关未及时发布任何官方信息,以致于公众只好从《南方周末》、微博、微信上了解情况,自然就出现了信息不对接的现象。

这是引发舆论的主要原因。

二、一些媒体对事实的恶意扭曲和引导。

一些媒体或者自媒体基于曝光率、点击率、收益等情况,恶意扭曲事实真相,让事件不断发酵。其中一些媒体的倾向性起到了巨大的引导性和煽动性,例如《南方周末》的标题为《刺死辱母者》就具有很大的煽动性。

另外,一些大V,或者是一些公众大号,为了博取点击率不惜煽动公众的情绪,将欠钱一方写的楚楚可怜,将借钱一方写的穷凶极恶,将警察写的冷漠无情,带偏整个舆论导向。甚至有人放言“如果是我,我不止砍死一个”,让人不禁胆寒。

这是引发极端意见的主要原因。

三、整个社会普遍缺少法律知识。

当官方公布法院判决书以后,真正去看的人却在少数。不少人还在自称“法盲”的基础上继续带动舆论,主张无罪释放于欢。

另外,还有一个极端则认为于欢死有余辜,这不也是法盲的一种表现吗?

这是根本原因。

由于自身所学专业的特殊性,我倒是接触过一些法律知识,不过对于此案所涉法律我也是懵逼的,所以我去请教了学法律的老师和同学。从他们那了解到的情况是:

1.舆论干涉司法是法治大忌,程序正义始终是第一位的,这是共识。

2.本案从司法层面来看,它的争议点有二,一是定性,即于欢的行为是否成立正当防卫或者是防卫过当;二是量刑,对于于欢判处无期徒刑是否适当。

而在讨论定性和量刑的前提是,我们应当区分“媒体事实”和“裁判事实”。媒体指鹿为马的报道也并非没有发生过。而且现场除了当事人双方,没有摄像头架设,仅凭记者的一面之词就去判断事件事实未免有些武断。但是现在来说,我们只知道单方面事实,这也是问题所在。

另外,本案的另一个焦点,警察是否渎职不作为、高利贷以及涉黑犯罪等问题,山东聊城也已经成立了工作小组进行调查。

个人认为,在事实未得到证实之前,不该有任何武断和猜测。任何极端的意见都可能造成无法挽回的后果。

从前文来看,主张“从轻判罪”的言论发展到极端就变成了裹胁司法。主张“尊重司法”的言论发展到极端就变成了不讲人情。你可以有所倾向,但是不可极端。因为只要你成为极端的一份子,你就可能变成了舆论干涉司法的帮凶。

既然此事件已经引起各方面的注意,相关机关也已表态重新调查,那么接下来就是等待结果。

已经有那么多人加入了这一场看似声讨的“狂欢”,独独不少一个冷静看世界的你。

注:

➀作者林子,赤兔签约作者,一枚抑制不住自己蠢蠢欲动八卦之心的软萌妹子,一只热爱生活,关注生活的单身狗。传说中的中文系孩纸,如今期待通过文字展现社会生活之层层沟壑,用文字来看进娱乐八卦的丝丝暧昧。有深度只是她的伪装,深井冰才是她的代名词。你可以在微博找到她@清风浪港手写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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