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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月7日,北京市住建委就限房价项目的销售管理办法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小编也在第一时间给大家推送了相关信息,详情请见没房的恭喜了!北京限价房新政来了!
今限房价项目销售管理办法也正式出台了,
这意味着接下来,
一批限房价项目即将正式开盘销售。
关于这个政策的目的,就是“房住不炒”——
“
既防止开发商炒地推高房价、地价获取暴利,也防止住房出售时提前锁定的价格较市场价明显偏低引起投资投机购房人炒房获取暴利。
同时,在限房价项目的销售中,既保障了房子是用来住的,也保护了刚需和改善家庭用来自住的住房需求不受到投资投机购房人的挤压。
仔细对比了之前的征求意见稿,
最终发布的文件在内容上变化不大,
只增加了一段话,但就是这一段话,
处处维护了购买此类住房的刚需家庭的利益。
01
增加的这段话是:“开发建设单位应严格执行土地出让挂牌文件中关于建设标准、限定的销售均价和最高销售单价的要求,在销售时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不得强制搭售其他产品、服务,不得捆绑精装修,不得拒绝购房人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
02
与之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最终出台的办法在其他方面基本没有变化,所以我们带大家再回顾一下办法的大体内容。
首先,在限房价项目办理施工许可后,将由北京市房地产市场管理事务中心会同北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中心对该项目可售住房的市场价格进行评估,形成评估价。
然后,
根据限房价项目可售住房在土地出让时规定的销售限价与评估价之比,分别采用两种方式销售。
“
这次,新政中将设定比例暂定为85%,在实施过程中可根据市场变化和销售状况适当调整。
第一种情况是:如果限房价项目的比值高于85%这一设定比例,则由开发商面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所售住房为商品房。也就是说,这类住房的销售环节,和当前市场上的商品房销售规则相同,也不存在之前传言的摇号一说。
不过按照限房价项目之前规定的政策,要拿到限房价项目或契税完税凭证后满5年方可上市交易。
第二种情况是:如果限房价项目的比值不高于设定比例的,由市保障房中心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购房人获得销售限价占评估价比例部分的产权份额,剩余比例产权相应转化为市保障房中心代持的政府产权份额。
不知道大家看明白了没有,如果还没有明白,那就举个例子给大家。
假设一个限房价项目拍地的时候规定将来销售限价为4.6万元/平米,在它办理施工许可后,进行评估的市场价格为5万元/平米,用4.6万元除以5万元,这个比值是92%,高于85%的设定比例。那么这个项目就将和商品房一样由开发商进行销售。
反之,如果某个项目拍地时的销售限价为6.5万元/平米,评估价为8万元/平米,比值约为81%,低于85%的设定比例,那么这个项目就将被收购为共有产权住房。
03
这两种情况中,作为商品房销售很好理解,和目前市场上其他商品房的销售一样。
所以接下来主要给大家讲讲收购转化为共有产权住房的项目,将如何销售、面向哪些人群等。
新政规定:
收购转化的共有产权住房,具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购房资格的家庭均可申购。至于共有产权住房的申购资格,请看下表。
同时,新政规定,摇号配售时,项目所在区户籍和项目所在区工作的本市其他区户籍、非京籍家庭将作为优先组配售。
这条规定主要为了体现职住平衡,这意味着,非京籍家庭如果在项目所在区工作的话,这次也可以优先啦!
另外有一点,就是共有产权住房申购家庭一般购买力较弱,更有可能选择一些面积较小、总价较低的房源,而限房价项目虽然执行“9070”政策,但其中也会有一小部分面积较大的户型。
因此新政规定,
具备共有产权住房资格的家庭在选购后仍有剩余房源的,市保障房中心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无房居民家庭进行销售(没有其他限制、无房就行啦)。其中建筑面积大于140平米的住房可向具备本市购房资格的居民家庭进行销售(如果符合资格,二套也可以哦)。
(来源京房字)
附上共有产权房申购指南
最新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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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
什么是共有产权房?
共有产权住房是指政府提供政策支持,由建设单位开发建设,销售价格低于同地段、同品质商品住房价格水平,并限定使用和处分权利,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的政策性商品住房。
02
谁可以购买?
申请家庭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夫妻双方及未成年子女;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
二是申请家庭应符合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在本市均无住房。
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家庭不能申请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1)申请家庭已签订住房购房合同或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的。
(2)申请家庭在本市有住房转出记录的。
(3)有住房家庭夫妻离异后单独提出申请,申请时点距离婚年限不满三年的。
(4)申请家庭有违法建设行为的,申请时未将违法建筑物、构筑物或设施等拆除的。
申请家庭承租公共租赁住房、公有住房(含直管和自管公房等)后又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的,应在购房合同网签前书面承诺腾退所租房屋。
03
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户型标准
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标准和户型标准按照《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规划设计宜居建设导则(试行)》规定执行。
城六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高于2.8,层高不低于2.8米,套型总建筑面积最大90平方米;其他区新建项目容积率不高于2.5,层高不低于2.9米,套型总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下的占建设总量的70%以上,最大不超过120平方米。
开发建设单位承诺的建设标准高于技术导则标准的,按承诺标准进行方案审查和日常监督。
04
配售及申请流程
共有产权住房申请审核和配售采取项目登记制,不搞轮候。共有产权住房实行网上申购,具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网上公告。开发建设单位取得项目规划方案复函后,向项目所在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提交开通网上申购的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准予开通网上申购并发布项目公告,网上申购期限不少于15日。(有公告发布,本地宝会第一时间公布)
(2)网上申请。符合条件的家庭,可在共有产权住房项目开通网上申购期间内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提出项目购房申请,在线填写《家庭购房申请表》和《承诺书》,如实申报家庭人口、户籍、婚姻、住房等情况,并按照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和项目公告,准备相关证明材料。
申请入口:为方便您随时随地进入申请,北京本地宝提供申请入口。长按下方二维码或微信搜索北京本地宝(bdbbeijing)关注,回复【共有】即可获取北京共有房申请入口(有项目公布,我们会第一时间通知)
(3)联网审核。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会同公安、地税、社保、民政、不动产登记等部门在申购期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通过本市共有产权住房资格审核系统对申请家庭的购房资格进行审核,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对申请家庭在本区就业等情况进行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家庭,可取得申请编码。
申请家庭可登陆区住房城乡建设委(房管局)官方网站查询资格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自资格审核完成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到区住房建设委(房管局)申请复核。
05
销售定价及个人产权份额比例确定
共有产权住房项目的销售均价,应低于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的价格,以项目开发建设成本和适当利润为基础,并考虑家庭购房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确定。销售均价在土地供应文件中予以明确。
开发建设单位依据销售均价,结合房屋楼层、朝向、位置等因素,确定每套房屋的销售价格,价格浮动范围为±5%。
购房人产权份额,参照项目销售均价占同地段、同品质普通商品住房价格的比例确定。
政府产权份额,原则上由项目所在地区级代持机构持有,也可由市级代持机构持有。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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