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穷举的颜色讲义》——一本适合初级推理写作者的诡计讲义

一直想写一部推理小说,但作为入门级别当中的菜鸟对于如何设计诡计相当头痛,于是在网上找到了这本《穷举的颜色讲义》,介绍并不多,似乎是本小众书籍,豆瓣评分只有6.5,评论也褒贬不一。如果你把它当本小说来读,会有种吃糙米般难以下咽的感觉,但若当成讲义,尤其是对诡计分类并不明确的推理爱好者来讲,会如同在海滩上拾贝壳的孩子般,发现无穷宝藏。

作者文泽尔,德国马普科学院博士,材料学工程师,德英文译者,侦探小说家。文泽尔是其笔名,也是文泽尔侦探小说系列的主人公,其真名并未公开。关于这个名字的由来也有众多猜测,有人说是德语Unser Detektiv中Unser的音译,意味“我们的侦探”,也有人猜测是文言文“以文泽尔”的一部分,意为“以文章使你们获得收获)”,而他本人则说:“此笔名之下尚隐藏着一个关于我本人的谜题,只有真正了解我的人才能破解。”虽然不知是否真有谜题,但看来作者本人就是一位充满悬疑色彩的人。


再来说说《穷举的颜色讲义》这本书。它是部小说,更是本讲义。书中分了四个部分——白色讲义、红色讲义、橙色讲义、橘色讲义,它们分别对应了侦探小说中常见的一类诡计。小说的主人公——新晋的推理小说家杜拉斯,通过他与推理大师、推理爱好者,以及评论家对自己正在构思创作的小说进行讨论,穷举出四类诡计中的各项分支。

之所以我更愿意称它讲义(当然,书的题目早已写明),是因为作为小说它的内容过于枯燥,大段的对话与论证,理科诡计手法的详尽描述,还有对推理小说某些现象的调侃,更像是带着读者游花园,而四个短篇故事也内容平平,最终呈现的真相并无太多惊艳之处。对于普通读者而言,与推理有关的信息点少得可怜,可如果当成讲义(对初级写作者或推理爱好者而言)来读,以上所讲的这些却是受益匪浅的。

首先,作者借由书中人物之口,将设计诡计、写作技巧和创作推理小说时的思路一一展现在读者面前。

我在构思小说是常常会想,是应该先设计诡计,还是完整的故事结构?或者有了大致的提纲,再来边写边想?诡计又该如何构思呢?在第一部分白色讲义中可以看见类似的解答。年轻作者杜拉斯首先呈现的是发现尸体时的情景,而至于铺垫部分的词汇,顺序则表示之后灵感来时再做补充。随后他就此结果与推理大师夏哀做了一系列的穷举,从中找出最合理的手段。用夏哀的话来讲,就是:“一个作家在写作过程中,第一个满足的一定是自己的好奇。”还有所谓的谜团系统化:“公式化那些谜题,抽取其中最关键的要素,用逻辑符号或者显而易见的分类辨别看似复杂的情况。” 

在红色讲义中,杜拉斯则先提出诡计,探讨所有的可能性,再通过不断给出条件限制,一步步缩小范围,最终找出最大的可能性。当然,如果有一位或几位志同道合的推理爱好者在一起那更是锦上添花,你们可以像夏哀与他的老友梅瑟尔一样,由一人口述谜题,另一人提出有关解答的假设,对方用增加细节的方式否定,并给出新的假设,再由他人指出思考时的漏洞,直到所有人创造力缴械投降为止。这个方法有点像头脑风暴,有助于激发灵感,大开脑洞。

关于推理小说的写作技巧与规则,作者也在书中给出了一些观点。

动机是推理小说必不可少的元素之一。“动机碎片千姿百态,但也可以通通黏合在一起……动机设置得扣人心弦,往往就能给案子带来画龙点睛的作用,而这一步最好只是在开始时计划好,在最后才去完善取舍。”

而公平性是推理小说规则里经常强调的一点,尤其是故事设定在特殊的时空中,“作者至少需要让读者们知道,某样出现过的物品有作为凶器使用的可能。他至少可以给出一些关于此物的特性——比如材质硬度、是否易碎、是否便于手持等。至于毒药,如果用它,它就必须在之前的页码中传递‘致命的’这一信息。”

推理小说存在一个界定上的悖论——它必须在关乎小说的浪漫与关乎论文的严谨之间不断找寻一处摇摆动荡的平衡点。”太注重逻辑推理,诡计解释小说必定会枯燥如同一篇论文,在如何使小说更具文学性上,作者也提供了一些观点。如在白色讲义中描写尸体的样貌时,杜拉斯曾提到:“可以特别强调生前的美丽,以及死后丑陋之间的对比,同时也成为人性极端的外在隐喻”;“为了保护尸体的脸部,一只手必须伸向前方——这是一个经典镜头,就好像在死前的最后一刻,还不忘放弃生前所留恋着的某些东西一般。这是经典的身体语言,象征不舍得符号”,这样一来是不是顿时觉得小说的立意也跟着提升了呢。


最后再来总结一下书中列举的四大类诡计(虽然腰封上写着“一部可以穷尽所有诡计的推理小说”,但我觉得显然是不可能的)。

白色讲义——雪地密室诡计

雪地密室是较为常见的开放密室,除了雪地还有沙滩、泥地等容易留下脚印的户外场地。书中设定为尸体躺在体育馆中央的雪地里,周围积满了雪,尸体身上却没积多少。没有“脚印”,同时也去除了跟“脚印有关的干扰项。随后就此现场列举了三种可能:

1. 不踩上去。凶手需选择工具,配合适当空间转换完成密室。

2. 踩过之后掩饰。比如利用自然下落的积雪或特效道具里的仿真雪。

3. 留下了脚印,但很难被发现。一种是脚印很小,小到不被注意,这种可以用在森林中,与动物留下的痕迹做混淆。另一种是利用特殊形状脚印,如树叶形状,动物脚印等,但必须做到自然。

红色讲义——血泊消失诡计

这一章节中,杜拉斯首先给出的主题是“探员拍醒了现场的证人,可死者和血泊却消失得无影无踪”,随后再逐步增加条件至警方在证人家——十二平方大的卧室里——找到她,她当时昏迷,死者是她丈夫,她说昨晚看见一个戴着羊头面具的人把她丈夫杀害了。由于书中是以对话方式进行讨论,过于跳跃凌乱,且一共列举了36种可能,因此我重新归纳整理了一下(有些我觉得太过匪夷所思,实践起来相当困难的就自动删除了,比如利用电磁力将整个现场上下颠倒等)。

1. 证人撒谎。证人可能就是凶手或同谋,或者有精神问题(神志不清或人格分裂等)。

2. 场景转换。一般适用现场特征不明显的地方,如多层停车场。或布置类似的临时卧室;更换两个相似房间全部家具。

3. 尸体/血泊转移。1)清理血迹,事先铺好塑料薄膜或一样的地毯。2)被害者没死,可能是假死,也可能没完全被杀,醒后因某种原因逃离。3)互换瓷砖、地板等。4)血迹不属于被害人。如证人看见的是假人,或别人的尸体穿了被害人的衣服,或被害人自导自演的假死现象。

4.  血泊不消失。死者是医生,分批收集自己的血液,制造假死状态。

5. 利用光学诡计,用灯光,彩色布等,配合昏暗的室内及摇曳的烛光让证人误以为是血。

6. 钟表诡计。利用估算误差,十二小时误差,自行调整时间的手段,来争取时间清理现场,造成尸体和血泊在短时间内消失的假象。

7. 利用/陷害证人。这一点更像是动机,通过上述手段,使证人失信,或为自己(假死的受害人)制造不在场证明。

橙色讲义——童谣规则

这一章中,作者使用一则叙事诗童谣讲述了一个充满魔幻意味的故事。但有别于神话、寓言、科幻类小说,推理小说在重订规则之模型时,需在指定凶嫌之前让读者们知晓规则。这类小说的优势是“一旦舍弃掉熟视无睹的规则,反而更接近它的本质(不合常理,但合逻辑),因为直觉判断的数量被迫大幅减少了。”同时作者也强调“玩弄文字者务必做到的一点,便是设身处地从读者的方向进行考量。”

橘色讲义——魔术诡计

橘色讲义讲述了一个与橘子有关的马戏团故事,并且边出题,边解答。讨论过程中涉及大量的魔术技巧,并花了很大篇幅来讨论道具、材质、灯光、音效、讲述者立场,各种诡计的组合及可能性,以及一些题外话。读这章时着实感觉费力,显然作者也考虑到了这一点,并借人物之口进行了吐槽,但仍不厌其烦地大小据悉一一尽述。从学习者的角度来看,这正是前几篇讲义的综合运用,即如何创作一部推理小说的思考过程。个人认为,虽然小说最终呈现时不会有冗余的解释,但在前期做调查及创作构思时这些环节都是必不可少的。

当然其中最有价值的部分要数《费兹奇五十四条魔术基本诡计元素》,作者将这五十四条魔术诡计结合推理小说一一作了解释,这“五十四诡计基本元素——它们完全是手段,彼此间毫无区别。任何书面上的具体诡计,必可归入其一,或者拆散归入其中一些。甚至全部——可以说,它们是五十四个抽屉,可以收纳绝大部分已有的和未来的诡计。”

无论作者出于何种目的,又是否会影响其他推理作家,就冲这份钻研精神也值得我们学习。而对于推理爱好者和希望成为推理作家的人来说,这就是一份真真正正的诡计讲义。

(因为五十四条还挺长,我会在近期整理发布出来。)


作者本身应该不仅是狂热的推理爱好者,更是研究者,才能写出这样详尽的归类式小说。虽然我将它当成讲义来读,但其本质却是小说,所以本身也运用了非常多的技巧和陷阱,需要读者们自己辨别。正如作者在书中也写到:“只要存在并列举某一种分类,便可称之为穷举的一种表示。但穷举的方式无法穷举,因为分类法本身亦无法穷尽。

对于像我一样还没有完美思路的初级推理写作者而言,可以细读其中的诡计列举,通过排列组合的方式创造出令自己满意的诡计,不用担心自己千辛万苦构思的诡计是否被用过,或者会幼稚,毕竟你没法同时满足所有读者的需求,而“真正的作家都只为自己的内心写作”。在这个过程当中也一定能激发出更多脑洞,想到连自己都觉得不可思议的点子,这才是提高的开始。

以上是初读该书的一些总结及想法,相信过段时间自己有了更多的积累与总结再读此书,定会有不同的感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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