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夏的阳光晒的我微醺,微风拂动我的刘海卷起,太阳直射我的眼睛,站在近街的阳台上,看着楼下的人来人往,一个身影引起了我的注意,一个穿着洛丽塔洋裙的少女,我看不清楚她的脸,但是她的条子很好走路蹦蹦跳跳的,很活泼。
不过很可惜的是吸引我的并不是她,而是她手上的那个小玩意儿,一个和她同样穿着粉色洋裙的布偶兔。
很少见的玩偶,倒是让我想起了一个人。
我大学时期,小妖和我关系很好,很少有他的朋友,不过很好,我是其中一个。小妖是公认的男生的噩梦,女生们的热点。小妖人如其名,非常有妖气眼角往上属于真正的丹凤眼看着有种说不出来的味道,皮肤白净,身材纤瘦。说他有妖气的原因也是因为常常喜欢恶趣味的逗别人,比如说以前去上课的时候,小妖喜欢和我一起,坐在我的同桌,而且胆子又大,上课的时候,教授还在上面滔滔不绝,就伸头靠在我的肩膀上,一边靠着还一边故意用那种很温柔的声音对我说“你的肩膀很宽厚,让人靠着很舒服,你女朋友以后有福了,但是现在先借我靠一小会儿~”我手上的笔已经被我捏的变形了,我鼻息变重,快抑制不住我心中压抑的感情了!
虽然我很感激对我的表扬,很好地鼓励了我的男性尊严。但是同时,我是真的被小妖给恶心到了,要不是害怕老教授来找我麻烦,我恨不得一顿暴打把那张漂亮的脸给打成土豆,因为那一句话,不论是任何人,不管是美是丑,只要是个女的对我说的,我都会有一种很高兴的感觉,但是事实就是,小妖是个男生,还是我的室友。最喜欢的就是凭借他那一张漂亮的脸来恶心的广大的男性同胞,每次看着我们被雷的一脸猪肝色,他就会乐不可支,好像真的是什么很好玩的事情一样,可能他确实感觉很好玩,可是我们却感觉很惊悚。不过这应该都是相对的。
他正常的时候还是非常正常的,加上他的外貌一般在街头和陌生女孩搭讪要联系方式,这种脏活累活都是交给他来干,也算是我们合理运用资源。
可一旦到了他不正常的时候,我们只能不说话,先打120再打110,这种感觉很奇怪,在和他熟识之后,知道他本性不是这样的,他好像更像是上了这种游戏的瘾,装得和练了《葵花宝典》一样,或者说比葵花宝典还致命。
大家专门根据这个问题,举办了一次听证会,最后决定,既然这是小妖同学的个人爱好,我们就不多加反对了。
可是万万没想到,我们还是低估了小妖的舆论性。
我也是后来才知道的,他长得那么好看,肯定是容易成为焦点的,加上又是同性之间搞得这么亲密,这种这么有爆点的事情。被一个姑娘撞见之后,迅速扩散。真的是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
而我就是重灾区!出个门大姑娘小丫头看着我都是眼睛眯眯笑,嘴角微微勾起,对我指指点点,在背后和同行的女生说说笑笑,最开始的时候我还欣喜若狂,以为我苦苦锻炼半年减的四两肉的成效出来了,他们说有的人瘦了马上变男神。我想我就是的吧,而且我已经进入男神的行列了。过了几天,姑娘还是在一旁盯着我看,我说你们一个个喜欢我的表示行不行?别在后面指指点点,搞得我怪不好意思的?喜欢我就大声说出来,我很喜欢听这种话!后来我实在忍不了了,就在人群中把思儿扯了出来,终于问清楚了!原来我每天身上都插着一个隐形的‘彩虹旗’,这令我很愤慨,因为不论是我还是小妖,都是直男!我们寝室的人都知道,他就是喜欢这种黑色趣味,我们劝他改变,可是他不经意间散发出的那种“妖娆”,怎么也改不了,我们当他试图帮他向外解释,可是最后只能越描越黑。最后居然就传出现了我们一个寝室都是男同。我们对此只有沉默以对,不知道是哪个心性败劣之人传出来的传言。可是也不结合事实,我们寝室除了我和小妖都是有女朋友的,所以我和他的关系就扯不清了!小妖对我也算不错,关键时刻非常靠谱,我不能为了一些传言和他绝交,小妖倒是觉得无所谓,可是我们实在受不了了!为此,我们整个寝室花了三天三夜,制定出了一个极其复杂,花三天三夜都说不完的庞大计划。简单说就是,帮助我和小妖脱单。证明我们性取向正常,谣言就不攻自破!
接下来又出现了一个非常重要的问题,那就是先帮谁脱单?
脱单这种事情,这么着急,必须先把容易的那个解决了!
综合了一下双方,
小妖的情况是,有人家喜欢他的,但他不喜欢人家。
我的情况是,我喜欢的人很多,可没人瞧得上我。
二者之间就很好定夺了嘛!他们几个毫不犹豫的就把我pass掉了,说和我搞对象这件事情,相比小妖找对象,我搞对象这件事情,那就太过艰难了,没有三年五载办不成。所以他们就果断的先帮小妖。
我对此表示愤愤不平,凭什么说我那么久都搞不到对象,回曰:人家有颜值你有吗?
我无言以对,只能孤独的坐在路灯下画圈圈。
诅咒室友们被小妖给折腾死。那是我喜闻乐见的结果,不然容易让我感到不公平。
我们帮他约喜欢他的姑娘!
第一次,是室友的妹妹,是个很清秀的姑娘,不过没有不看眼睛的小妖清秀!准备借着他哥哥的关系近水楼台先得月,抢先把小妖拿下,在我看来,这个想法很对,一举三得把室友的事和妹妹的事一起解决了,还可以瞬间压着小妖,成为大舅哥!可惜理想是丰满的,在小妖三寸不烂之舌如泣如诉的引导下,和那姑娘全方位立体展现了,小妖是如何在她哥哥的引导下,变成这副模样,说到动情之处以泪洗面好像真的室友把自己怎么地了似的!让姑娘感觉自己哥哥做了多么对不起小妖的事,也不好意思再呆下去了,慌忙逃走。我们在一旁拿望远镜看的一愣一愣的,心想,这tmd是个人才呀!以后月初买衣服,月末收废品,都可以叫他来帮忙讲价,说不定可以讲到可以用一个易拉罐买衣服还买一送一。但那个姑娘的哥哥,也就是我们的室友,就没有那么个闲情逸致了,苦口婆心的接连不断的跟他妹妹解释了十几天都毫无作用。
我们当然也对小妖进行了批评教育,“他个当事人没意向,我们有这个想法有什么用啊?”
大家听了我的话,纷纷点点头表示赞扬,我继续说:“我看还不如先把我的问题给……”一人一脚把我踹飞下了楼,我在楼下的草坪里拍拍屁股上的灰,暗骂一声“一群什么玩意儿!”这不是明摆着在搞歧视吗!我这么配合,居然还不要我!
第二次,是找了一个外貌和小妖有的一比的女生,是系花,对小妖青睐已久,甚至还把我当作她的假想情敌。我可吃过他不少亏,所以做一回都不敢用望远镜偷窥。改成用天文望远镜,这次我们改进战术,不能让这两人干劈情操,不然就算是系花估计也可以被小妖忽悠的找不到北,被卖了还在替他数钱,所以决定让他们两个直接去看电影,闲话少说,直劈情操!可是,我们有张良计,小妖有他的过墙梯,我们要他别忽悠人家姑娘,他更狠,全程微笑,脸都笑僵了,最后被风吹成了那种似笑非笑的表情,加上他那个充满妖气的眼睛,别说是姑娘了,我看得都有点慎得慌。姑娘问他什么话一律“嗯哼!”
玩非暴力不合作,人家对他有什么办法?弃城而逃,小妖这座城,还是没人能攻破。
第三次,学姐……
第四次,学妹…
…………
第十一次,我们实在受不了,已经绝望了!人说事不过三,这都已经过了十次了,看来他是摆明了没兴趣。看来他以前说的性取向正常也是屁话,我们还是对他小心点吧!
我心中甚悦,心想,终于到我出场的时候了!说,“既然他这边废了,那就应该顾顾我这边了吧?”大伙纷纷怒吼一声“滚!我们布置了这么多次计划,全都失败了。肉体上的劳累,加上精神上的挫败,你让我们好好休息一下下行不行?” 我:……(活该累死你们几个混蛋!)
在我们确定作战已经失败的时候,大家情侣三天的养精蓄锐已经准备开始第十一次计划了!
吃好喝好,摇摇摆摆抚着肚皮从学校门口的餐馆回来,室友过生日,小妖却没有来,这实在罕见,我们走出餐馆,看向学校大门的时候,一个个目瞪口呆,吓得眼珠子都掉了下来,在地上摸了好一会儿才摸到,又重新安回眼睛里,揉揉,看看是不是因为沙子进了眼睛,产生幻觉了!但是同样的幻觉我们大家都产生了!那就一定是真的了!
看见一对男女,手牵着手,路旁高大的樟树,把中午的阳光当成点点光斑,洒落在他们的身上,女孩手上拿着一个布娃娃,很明显就可以看出来,是从抓娃娃机里抓的那种娃娃,是一只棕色的小狗,他们说长得很像我,我对此不予评价。但是有一点我确实知道,并且我敢肯定,这个娃娃绝对是小妖抓起来的,他曾经跟我炫耀过他这个技能,抓娃娃不能说是百发百中,但是抓三次最少最少也要抓住一次。在这一点上,我和他比简直就是个渣渣。这也没啥好丢人的,他的水平也是拿大量人民币堆砌起来的,不过他因为这个技术,帮了我们寝室的不少忙,比如说给女生割地赔款啊。就可以让他去抓娃娃代替赔款,所以说在我们看来这个技能还是相当实用的,同时也挺羡慕的!
我们看到了正脸,小妖脸上的妖气没有那么明显了,转发是一种阳光和熙的笑容可以看出来是发自内心的笑,而不是在恶心我们之后,看见我们那一脸的猪肝色那种狂荡的笑。(条件反射,我现在听到那种笑声,依然有想打人的冲动)
那个女生我也认识,就是当时解开了我不知道为什么女生盯着我指指点点的原因的思儿。思儿性格很好,赤子心肠。别说,和小妖到还是挺配的,只不过说实话,思儿没小妖好看!但是最令我诧异的是,他们这两个八竿子打不着的人是怎么碰到一起去的?
抱此问题的不止我一人,其他人也有这个问题,但是根据老规矩,还是一人往他胸口上擂一拳,瞒着大家阴着找女朋友。感情抉择还是继续问那个问题,怎么好上的?
原来他们两个有个同样的爱好,就是抓娃娃,只不过一个水平很高,一个水平很菜!有一次,小妖在玩抓娃娃机的时候,看到旁边有一个女孩,在他看来蠢到爆!他在旁边看都看累了,于心不忍就自告奋勇上去帮她抓了一个女孩想要的那个娃娃。
那个女孩就是思儿,一来二去,他们就熟识了,思儿从“对不起,麻烦您一下,能帮我抓一下那个娃娃吗?”变成了“小妖,小妖!快点,快点!那个,那个!帮我把那个可爱的抓住!”同时他们对对方了解的也变得更多,不知道他们在同一个学校,年岁相当,加上思儿也不相信臭名彰著的小妖是传闻中的那样,觉得他就是个普通的大男孩,我心想可能是受“窈窕淑女效应”的影响吧?萧伯纳有一篇著名剧作,叫做《窈窕淑女》,里面有一个语言学家和另外一个人打赌,它可以把一个街边的卖花女,打造成为一个“淑女”,语言学家教会了卖花女“淑女”的一切技巧,可卖花女始终不得要领,但是后来语言学家明悟了,把卖花女当做“淑女”来对待,然后卖花女的言行举止就和一个“淑女”毫无差别。这个效应的核心意义就是,当你想着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时候,他就会是什么样!
我猜小妖这样就肯定是受了思儿的很多影响,不过感觉比以前正常多了就是好事,是值得我们大家所庆贺的!
然后我再一次向大家申请!现在整个寝室的人就我一个人单着,恐怕不太合适吧?大家都摇头晃脑地说,没啥不合适的,我们虐狗总要找个“狗”看吧!
我决心和他们讲个道理!我把手伸出来,问他们,这是什么?他们回答说,这是手啊!我把它捏起来,问,这是什么?大家回答说,这是拳头啊!我问他们,拳头!用外面坚硬的骨头,包住里面柔软的肉,是向外的!
大家若有所,幡然悔悟。看到大家幡然悔悟的样子,我很有感触,瞬间以风雷不及掩耳盗铃之势,迅速在他们一人脸上留了一拳,打完赶紧撒丫子跑了!一群狗东西,自己吃肉都不留给我一口汤喝!不打你们我打谁呀!
……
小妖要我和他一起,去思儿家里做客,我反复推脱,我都不是怕欠他们人情,我只是怕到时候吃饭的时候看见他们两个你侬我侬,万一吐的比吃的多,那就不划算了!
但是主人盛情难却,我也恭敬不如从命了!
去到思儿的家里,小妖去思儿的香闺中窥探一番,看见了一个东西,让他十分震惊。
我也看到了,并不是什么奇怪的东西,就只是一只毛已经发黄,裙子已经发白。原先应该是穿着粉红色裙子的白色布偶兔现在已经旧了,但思儿你就把这个玩偶放在床头,可见她对这个娃娃的喜爱!
但更奇怪的是小妖的态度,一直在念叨“原来是她”之类的话,不知道是不是受到什么刺激魔怔了?他对我说他很有可能很久以前就认识思儿,我问他为什么会得出这个结论?他说他认识这个玩偶,就是在很多年,小妖送给思儿的!
大概的故事我后来了解到了,小时候的小妖,有一天抓到一个很可爱的娃娃,是一只穿着粉红色洋裙的布偶兔,旁边有一个小女孩那个对娃娃憧憬的眼神,让小妖很是受不了,所以顺水推舟,就把娃娃送给了小女孩。但是回家去之后,还是有点舍不得,所以这件事他直到现在还记得!
……
看着那个抱着穿着粉红色洋裙的布偶兔的洛丽塔小女孩跑过去。
我不禁感叹道,小妖真是个幸运的人,他找回到自己送出去的娃娃,而且回来的时候还买一赠一。这就是缘分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