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爱国主义总是能令人热泪盈眶?

埃里克·霍弗(Eric Hoffer,1902—1983)的一生十分传奇,7岁失明,15岁复明,父母早逝,靠自学成就学问。
长年从事码头搬运工作,1964年成为加州伯克利大学高级研究员后,仍未离开码头,其许多观念都是在码头工作中形成,因此他也被称为“码头工人哲学家”。

文 | 埃里克·霍弗

摘要

一个人愈是没有值得自夸之处,就愈容易夸耀自己的国家、宗教、种族或他所参与的神圣事业。

在现时代,民族主义乃是群众激情最丰富也最持久的源泉,任何大变革计划想要取得成功,都必须利用民族主义的激情。

一个人愈是没有值得自夸之处,就愈容易夸耀自己的国家、宗教、种族或他所参与的神圣事业。

一个人自己的事要是值得管,他通常都会去管自己的事。如果自己的事不值得管,他就会丢下那些没意义的事,转而去管别人家的事。这种人喜欢搬弄是非、打听试探、越俎代庖,同时对国家和种族事务表现出炽烈兴趣。在逃离“自我”的同时,我们不是依偎着别人的肩,就是掐着他们的咽喉。

当个人的利益与前途看来不值得为之活下去时,我们就会迫切需要为别的事物而活。所有形式的献身、虔诚、效忠和自我抹杀,本质上都是对一种事物牢牢攀附——攀附一件可以带给我们渺小人生意义和价值的东西。因此,任何对替代品的拥抱,都必然是激烈和极端的。我们对自己只能有有限度的信心,但对国家、宗教、种族或神圣事业的信仰,却必定是夸张和不妥协的。

要让一个人产生自我牺牲精神,必须撕去他的自我同一性和特殊性。达成这个目标最激烈的方法,是把一个人完全同化到集体之中。被完全同化到集体里去的个人不会把自己或别人视为同类,当被问到他是谁的时候,他会自然而然回答说他是德国人、俄国人、日本人或基督徒、佛教徒、某一组织或家族的一员。他没有自己的价值、目的与命运可言,只要集体存在一天,他就没有死亡可言。

碰到苦难和死亡的威胁,个人是无法依赖自己的勇气的。他仅有的力量来源不在他自身,而在于他隶属某个伟大的、光荣的、不可摧毁的集体。这种信仰主要来自认同,通过认同,个人不再是他自己,而成了某种永恒之物的一部分。不管我们是准备好为人类、后代子孙、某个宗教、国家、种族、政党或家族而死,它们都不过是我们行将被消灭的自我所依附的永恒之物的具象化罢了。

讴歌“过去”可以作为贬低“现在”的一种方法。但除非同时抬出一个灿烂美好的“未来”,否则美化“过去”将会使一个群众运动行事趋于谨慎,不会再肆无忌惮、勇往直前。另一方面,又没有一种矮化“现在”的方法,比把它视为光荣“过去”与灿烂“未来”的中间环节更有力。因此,尽管一个群众运动一开始会厌弃过去,但最后却会热烈强调(往往是假惺惺地)一个遥远而光荣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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