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重状态下的人性》2.14可怒状态的教义(托马斯•波士顿)

II. 我将确立可怒状态的教义。

【1】  请考虑如下几点:

1、第一个盟约的威胁是何等确定。“你吃的日子必定死!”(创2:17)罪和刑罚就这样被联系在一起,而上帝的真实必定要兑现祂所威胁的内容。那,现在所有人从本性上来说,都处于这个盟约之下,因此他们的背约就导致他们处在咒诅之下。

2、上帝的公义要求罪恶之子也是可怒之子。律法被破坏以后,相应的刑罚就随之而来。上帝作为人的统治者和审判者,断不致不公义(创18:25)。那,“上帝既是公义的,就必”在忿怒中“将患难报应……”(帖后1:6)祂的“眼目清洁,不看邪僻。”(哈1:13)而且“凡作孽的,都是祂所恨恶的。”(诗5:5)

3、自然良心的恐怖证明了这一点。人们心中的良心会告诉他们说,他们自己是罪人,因此当受上帝的忿怒。随便什么时候让人清醒地反省一下,就会发现,他们自己里面就有见证,“知道上判定行这样事的人是当死的”(罗1:32)。

4、圣灵在蒙拣选灵魂身上所做的重生之工,好使他们归信,也证明了此点,因为这是一个痛苦的过程。他们的罪恶和悲惨,以及因此当得的上帝的忿怒,藉此就被明白教导了出来,使他们心中充满了对上帝忿怒的惧怕。因为圣灵的工作是叫人“为罪、为义、为审判,自己责备自己”(约16:8),所以这个见证一定是真的,因为真理的圣灵不可能见证错谬。但真信徒从可怒状态中得释放以后,“所受的,不是奴仆的心,仍旧害怕;所受的,乃是儿子的心。”(罗8:15)因此,如果灵魂与基督联合以后,那种惧怕还会出现,那么它一定来自圣徒自己的老我,或更糟糕的来源。

5、基督的受苦明白证明了这条教义。除了人们是可怒之子外,还有什么理由使上帝的爱子处在忿怒之下呢?他承受了上帝的忿怒,不是因为自己,而是为那些本身应该承受忿怒的人。不,这不仅表明我们应该遭受忿怒,而且这种忿怒还必须有发作的途径,即刑罚罪。如果青树尚且如此,枯树又将如何呢?所以,在基督之外的罪人,就是与基督没有生命的联合、也无份于他的圣灵的人,情形一定多么可悲啊!没有顾惜自己儿子的上帝,一定也不会放过他们!

【2】但对上帝的荣耀毫无价值的未重生之人,常常对这个审判提出抗议,在他们心中也早已污蔑了审判的过程。然而,审判者既然是无限公平的,祂的判决也一定全然公义。因此,为了堵住你,哦!你这骄傲罪人的口,制止你对公义审判官的狂吠,请考虑如下几点:

1、你从本性上说就是一个罪人,所以忿怒像罪恶和罪债那样持久,也是公平的。为什么不可以,一俟毒虫企图损坏祂的荣耀时,上帝就立即开始维护自己的荣耀呢?为什么不可以,贼一跳过墙垣的时候,蛇就咬他呢?为什么不可以,罪人一违背诫命的时候,盟约的威胁就抓住他呢?毒蛇的有毒本性,就足以使人一看见它时就要杀它。而如果到现在为止,你已经完全承认自己的本性就是敌视上帝的话,那么你对上帝的忿怒也就无话可说了。

2、你不仅本性敌视上帝,而且这种本性还透过做出来的罪行暴露了出来,这些罪行在上帝眼中,就是敌视祂的行为。你把你的情欲带进了敌挡上帝的战场。因为你是这样一个罪犯,对你的定罪也是公正的。因为,除了你的罪性之外,你所做冒犯上天的行为,如果做在人身上,也一定要受到惩罚,所以天上的忿怒抓住了你,又有什么不可以呢?

(1)你犯了背叛的罪,背叛了天上的大君王。你心中的想法和愿望,以及你口中的言语都是“没有上帝”(诗14:1);而这一切上帝都知道。你拒绝了祂的统管,吹响了敌挡祂的战斗号角,树起了背叛祂的旗帜,因为你和那些人一样喊叫说,“我们不愿意这个人作我们的王”(路19:14)。你抗拒了祂的圣灵,消灭了圣灵的感动,事实上破坏了祂藉天使所宣布的律法,掩耳不听他们的声音,为了自己的骄傲而使他们叹息。你和祂的死对头魔鬼结盟。虽然你是荣耀大君王的仆人,每天得到祂的眷顾,靠着祂丰富的供应而活,你却和祂最大的敌人来往,与祂的敌人联合,并帮助它来抵挡你的上主,因为“你们是出于你们的父魔鬼,你们父的私欲你们偏要行。”(约8:44)

(2)你在上主面前是一个杀人犯。你用你的邪僻当作绊脚石放在盲目的世人面前,用你的罪行毁灭了其他人的灵魂。虽然你现在还不明白,但时候将到,你见会看见,你亲人、邻居、朋友的血,都要归到你头上,如《马太福音》第18章7节所说,“这世界有祸了,因为将人绊倒;……那绊倒人的有祸了!”是的,你也是在上帝面前杀害自己的人,如《箴言》第8章36节所说,“得罪我的,却害了自己的性命;恨恶我的,都喜爱死亡。”《以西结书》第18章31节说,“你们何必死亡呢?”人的律法尚且注意到自杀的人,所以上帝的律法严厉对待谋杀灵魂的人,又有什么奇怪呢?

因此,那些现在无论花多少代价都要远离上帝的人,最后将被迫离开祂,进入到永火里去,有什么不公平吗?但你的罪还有什么比谋杀上帝的爱子更甚呢?因为上主视你与那些刺透祂爱子的人同类(启16:6)。你像犹太人一样拒绝了他;当你拒绝他时,你也就认可了犹太人的行为。但他们却没有承认他是上帝的爱子,而你却是承认了的。他们是在他降卑的状态中抵挡他,而你却是在他升高的状态中如此。这些事都会加重你的刑罚。所以,如果羔羊的声音变成了针对叛徒和杀人犯的狮吼,又有什么奇怪呢?

异议。但有人会说,“我们的罪和你所谈论的忿怒之间,岂非并不相配吗?”

我回答说,“绝不会!上帝所惩罚罪人的,一定不会过于他所当受的。”为纠正你在这一点上的错误,请考虑如下几点:

1、上帝答应给顺服的巨大报偿。上帝在圣言中针对罪的猛烈忿怒,并不比给祂所要求的顺服的恩典报偿更多。如果天堂是奖赏,那么它完全值得所威胁的地狱。如果死不能与生平衡,永远的悲惨不能与永恒的幸福平衡,还有什么是相配的?此外,罪当得悲惨,但我们最好的工作也不配得幸福,但这两者都摆在我们面前,供我们选择,即或者选择罪和悲惨,或者选择圣洁和幸福。这样,还有什么理由抱怨呢?

2、无论威胁多么严厉,人们都还是要破坏律法。我们的主说,“当怕那杀了以后又有权柄丢在地狱里的。我实在告诉你们,正要怕他。”(路12:5)这里谈到的是我们应当惧怕的神圣权威和威严;然而真正惧怕上帝的人是多么少啊!上主知道,罪人的心特别愿意满足自己的情欲,他们如此紧紧地抓住罪中之乐,以至于力量小一点都不足以把他们拉开。在旷野旅行的人,当有受到野兽攻击的危险时,就会需要带着火把;同样,在一个充满邪恶的世界中,圣洁的律法必须用可怕的忿怒来保护。但是,除了那些如此忿怒的力量都还不能使他们转离罪行的人之外,还有谁会抱怨忿怒太甚呢?是的,就是那个假装惧怕他主人的人,因为他说他主人是一个严厉的人,所以他把银子包在手巾里存着,结果他自己的口就定了自己的罪(路19:20-22)。你就是这个人,虽然我现在在回答你的问题。如果你现在处于其下、也当受的忿怒,还不能唤醒你逃避它,它怎么能算太大呢?当人们随意践踏诫命时,能放松律法的刑罚吗?

3、想想看,上帝并不爱惜、反而为我们舍了的爱子,他所遭遇的如何(罗8:32)。上帝的忿怒同时临到他的身体和灵魂,使他进入死亡的尘土中。因为这受难者是无限的,所以他能够一次承受全部的忿怒,因此他受苦的时间虽然不是永远,但却仍然具有无限的价值。不过,因为单纯受造物的受苦不可能具有无限的价值,所以它们的受苦必须持续到永恒。因此,背叛者有什么理由与承担了他刑罚的王子争吵呢?

4、罪人尽其所能抵挡上帝。“看哪,你又发恶言又行坏事,随自己的私意而行。”(耶3:5)你没有更多或更恶劣地悖逆,乃是因为上帝限制了你;就像豺狼没有作恶更多,乃是因为拴住它的链子,而不是因为它自己一样。难怪上帝的权能会在尽力抵挡祂的罪人身上彰显,而且无论他多么尽力抵挡,上帝的权能都会显得比他更大。未重生的人,如果不是因为神圣权能出于智慧而限制了他,作恶就不会停止,也没有界限。因此,他受到永远的忿怒也是公平的。

5、罪所攻击的是无限的威严,因此从某个角度说,是无限的邪恶。罪的代价随着它所冒犯之对象的品质而增加。如果一个人伤害了他的邻居,他可能要赔上一些财物;但如果他伤害了他的王子,则可能要赔上自己的性命。上帝的无限使得无限忿怒成为罪的公正代价。上帝无限厌恶罪;而当祂作事时,祂必按自己的本性作事,因此也必按相应的程度展现祂的憎恶。

6、那些永远承受这忿怒的人,也将永远犯罪,因此必须永远受罚。这不仅从神圣司法程序的角度来说如此,而且因为罪也是它自己的惩罚,就像神圣顺服是自己的奖赏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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