庸医误人(1)

今年1月22日,因为原告老婆觉得她停了长效避孕药后两个月没有来月经,因为想把身体调理好以后要孩子,就去重庆铭医堂医院看医生。医生给查血、诊脉后开了一周的中药,医嘱,要求每周都要去复诊开药。严格遵医嘱服药,按时到医院去复诊开药,服药期间一直有思睡、恶心、嗜食酸辣、小肚子长大和发胀的感觉,每次就诊都有告诉医生这些感觉,医生都告诉她是药物正常反应。服药半个多月,1月21日就出血,虽然量少,下腹绞痛;医生告诉是月经来了。原告老婆觉得这么快就见效了,就让原告也去做一个调理,毕竟准备要小孩儿是两口子的事情。次日(22日)原告就去铭医堂医院挂了专家号,诊脉取药,一次开了半个月的中药,吃药后三天就觉得乏力、嗜睡、食欲不好,还恶心,就和医生联系,医生说是药物在发挥作用了,是正常的反应,让原告继续坚持服药。大概又服了三天,原告家人朋友就都觉得原告脸色越来越发黄了,原告又与医生联系,还是说是正常情况。直到原告全身发黄,小便发红,原告到铭医堂医院去找医生看,医生没有上班,铭医堂医院的医生还让原告等着到了他的上班时间再看。原告就到重医附一院去做检查,才知道已经是“药物性肝损伤”。住院  天都没有得到完全控制。但因为老婆也出血要住院手术,家里孩子又小,需要人照顾,原告只有提前出院,至今肝功指标都还严重异常。重医医生嘱付需要休息三个月,不能劳累。

因为在铭医堂医院就医时,医生没有考虑到其处方中超剂量使用虎杖、首乌、三七等药会造成严重肝损伤的情况,让原告较长时间、大剂量使用,导致原告本人身体原本不该承受的损伤,对本人身心及家庭都造成了严重损伤,而且对将来的生育能否也造成隐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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