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视频直播是一种实时性、互动性显著的互联网传播内容的形式。与传统的文字、图片、视频不同,直播将用户与内容紧密的交互在一起,用户可以观看内容,也可以生产内容。那么直播行业现状到底怎样的呢?
直播作为一个展示内容的平台,其内容生成是否存在壁垒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该直播平台的进入壁垒。而颜值为主要生产要素的秀场直播无疑是创业公司扎堆的重灾区。从竞争格局来看,PC端秀场直播:老牌巨头YY、9158、六间房三足鼎立;移动端秀场直播:用户更年轻、社区更开放,创业公司层出不穷。
近两年来,网络直播迅速发展成为一种新的互联网文化业态。2015年,全国在线直播平台数量接近200家,其中网络直播的市场规模约为90亿,网络直播平台用户数量已经达到2亿,大型直播平台每日高峰时段同时在线人数接近400万,同时直播的房间数量超过3000个。
在直播火爆态势之下,一方面是网络直播用户规模的快速增长,另一方面则是各种直播平台和直播APP如雨后春笋般争相涌现。据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数据显示,截至2016 年6 月,网络直播用户规模已达3.25 亿,占网民总量的45.8%;据不完全统计,当前全国网络直播平台数量在150~200 家上下,腾讯、阿里巴巴等纷纷加入网络直播市场的争夺战中。
数据显示,游戏直播应用Android用户下载量Top5分别是虎牙、斗鱼、龙珠、熊猫、战旗,下载次数在千万及百万级别。此外,除触手TV应用下载量也在百万级别外,其他平台均未过线。这背后表明游戏直播五强和大部分同类APP已拉开一定差距。腾讯以在电竞行业内容版权及分发渠道方面的绝对优势在游戏直播行业占有绝对优势,其旗下的斗鱼、龙珠均在游戏直播行业前五。拥有知名创始人和强大资本后盾的熊猫TV通过不断签约人气主播,成为后起之秀。
直播业务的快速发展引发用户的关注热议。据调查,目前有51.8%的用户表示看过网络直播,而尚且有48.2%的用户直言还未看过。这在一定程度上表示中国网络直播的普及度还有巨大的升级空间,因为将近一半的市场潜力未被完全开发。其中,高达50.2%的用户关注娱乐直播,这也应势催生出一系列“网红主播”,直播内容仍然以猎奇心态和粉丝经济为主导。未来直播平台必将趋向于专业化和实用化,仅占5.2%的教育直播将会进一步抢夺未来的直播市场份额。
随着网红产业规模的不断壮大,在资本的介入下整个产业链条逐渐正规化、复杂化,结束起步阶段单兵作战的简单模式,使得整个网红经济产业链各个环节分工更为明确,整个产业网红经济产业链以网红为核心环节,经由上游的流量聚集和下游的流量变现,实现网红经济的产业化发展。因而在这样的发展趋势下,网红想要实现自身价值的最大化,单枪匹马已经难以为继。以上便是直播行业现状分析的所有内容了。
ICST的目标就是要做一个视频分享平台,在这个平台上,每个人都可以通过分享自己的技能获得粉丝与收入。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人与人之间的连接变得更加容易。互联网带给我们的不仅仅是便捷,更重要的是:个人价值的体现。
在此之前,普通人想要像明星一样具有影响力,可谓是件难于登天的事情。主要原因在于个人价值传播途径狭窄,成本巨高。可现在就不同了!普通人可以轻而易举的利用互联网实现个人价值,而且成本几乎接近零。
随着互联网的持续发展,人们对内容的渴望仅用文字是无法满足的,用户需要生动,直观的内容。于是,即文章之后,各大平台陆续推出了音频,视频类内容。如我们熟知的今日头条,快手,斗鱼直播,熊猫等平台的陆续出现。与此同时,普通人逆转为网红不再是什么难事。
但我们都知道,在传统互联网上,由于中心化机制,内容创作者的收益和流量始终受平台的压制。在视频直播业有个7:3说法。 就是指平台获得70%,内容产出者只有30%。另外,在中心化的平台上,内容创作者始终位居被动地位,如被平台所立规定限制等。长此以往,除了影响创作者的收入外,更重要的是,打击创作者及潜在创作者创作的积极性。
ICST(INDIVIDUALCONTENT & SKILL TOKEN),是一套基于区块链技术的个人创作内容和共享技能交易的协议。ICST在以太坊和智能合约基础上实现一个面向区块链,面向个人内容生产者和技能提供者的新的生态系统,为所有消费者和生者实现一个公平透明高效便捷的交易环境。
在ICST项目白皮书中,这样描述,目前内容产业的现状:
虽然基于个人到个人的内容生产和技能共享产业发展很快,但是目前还存在下列痛点:
1.平台过多,个人生产者维护销售渠道成本极高,降低了总体收益
2.撮合成本高,中间商及流通环节提成过高,生产者收益小
3.内容版权争议大,个人生产者保护自己的权益相对公司要困难很多
4.消费者在观看广告时付出了劳动,但是并无相对应的收益
5.为了降低流量而进行的对消费者的激励活动很难保证公正性和及时交付
ICST致力于提高消费者体验,增加生产者收入,降低交易成本,建立有效评价体系,从 而演进出New C2B2C ( Consumer-Blockchain-Consumer )的新型商业模式,取代Old C2B2C ( Consumer-Business-Consumer ) 商业模式。
大白话讲就是:ICST致力于打造一个完全去中心化的个人技能交易平台。在ICST平台上,每个人都可以展示自己的个人技能。其他想学相关技能的用户,可以通过购物的形式购买到自己想要的技能。另外,也平台上也可以进行游戏陪玩,心理咨询,语言辅导等业务。
ICST的不同之处在于:完全公开透明不能篡改。
在ICST上的技能介绍,以及消费者评分,都是完全公开且不能篡改的。另外排名也是依靠消费过的用户的真实评价。这样做的好处是,当用户看好的技能服务,通常都会与自己内心预期的相接近。
除此之外,由于ICST是基于区块链技术的去中心化平台。因此当用户在ICST上进行消费时,所有的收益全都回归到技能提供者的腰包里,平台不收取任何费用。而当消费者在消费之后进行评价,还会获得一定份额的奖励。假如,你想获得更多的奖励,可以将此课程推荐给你的朋友。只要你的朋友进行消费,ICST的智能链接也会检测出来,同时一并赠你相应的奖励作为激励。
以上这些,是目前中心化平台无法实现的功能。
在ICST白皮书中,是这样描述的:
生产者:生产者负责数字内容(音乐视频内容)的生产或者提供个人技能服务(游戏陪玩,语音聊天,导游,心理咨询等),前者主要通过分销平台广告费分成来获取收入,后者主要通过收取消费者提供的服务费来获取收入。
消费者:消费者是内容的阅读者和技能的使用方,他可以通过参与社交营销过程获取收益分享广告费分成。同时他有责任对生产者的商品进行评价,从而获得评价返点,进行抄袭监督和投诉获得投诉返点。
仲裁者:仲裁者由具有一定消费积分的消费者担当,负责对过程中的纠纷,进行仲裁,并收取对应的罚金分成报酬。
分销平台:包括内容的展现平台和技能撮合平台,前者通过在各种客户端,上展现内容并嵌入信息流广告来获取收益,后者通过建立各种类型技能撮合平台并收取撮合提成费用来获取收益。两者均通过社交营销体系来获取大量流量。
广告商:广告商负责将内容通过信息流广告进行变现,负责制作和管理广告内容,负责通过人工智能匹配来提高广告的精准性。负责在分销平台和广告主中间进行撮合。
ICST平台上具体的价值流通是这样的:
1)内容生产: 内容生产者通过创作内容而获利。内容生产者发布内容的时候需要抵押10个ICST到平台,如果内容获得市场认可那就可以分享此内容带来的广告分成。但是内容也有可能会获得投诉,一旦投诉产生,就需要进行仲裁,如果最终被裁决确实是不良内容,就会没收10个ICST。没收的代币一半会归仲裁成员拥有,剩下的归入基金会。
消费者则通过对优质内容的转载和宣传进行获利。转发可以比做是传统出版行业的渠道分销,可以让更多人接触到好的内容。这样广告接触的面更广,所以消费者也可以分享到这里面的利益。
点评:此次ICST运用这种抵押机制相当好。由于内容生产者考虑到成本问题,也会相对将内容的质量提高,制止不良内容的蔓延。另外,消费者通过转发,点赞获利。这样的好处是,可以让更多的人,接触到优质内容。
2)技能服务:通过撮合技能提供者和消费者进行获利。消费者通过预付ICST押金向智能合约发起请求,由智能合约在登记的技能生产者中挑选合适的技能生产者进行广播,技能生产者支付对赌押金进行抢单,抢单成功者获得给消费者提供服务的权力。
在技能服务完成后,消费者通过智能合约确认支付完成,如果发生纠纷,则分发给登记为监督委员的消费者小组进行判定,判定成功后一半对赌押金归执行监督过程的消费者所有,另外一半记入公共奖励基金用来给监督委员发放基本工资。
点评:收益公开透明化。通过区块链的分布式账簿,所有的收入细节都清晰明了,谁都无法欺骗谁。
一,ICST底层技术实现
白皮书中是这样描述ICST底层技术实现的:
1)�通过采用DAG(Directed�acyclic�graph)�高速异步区块链技术开发底层协议,解决网络带宽问题,提高交易速度。
2)�基于Mixin的高速低门槛移动身份认证机制。普通人只需要一部手机 + 一个6位数的PIN码便可以掌管自己的资金密码。
3)到2019年Q2-Q3, ICST会对系统的瓶颈和架构进行升级,同时结合区块链进一步解决去中心化存储和交易速度的问题,提升软件系统的扩展性和灵活性。本阶段,我们会让 ICST在 ETH之外的区块链上运行,比如 EOS等。
就以上三点描述,我们能够看到ICST前期使用以太坊网络,为的是让项目尽快落地,后续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
又,为何ICST这么急的要落地呢?往下看你就懂了。
二,即将上线StarMaker应用
到这里,我想你应该知道什么原因了吧!
在ICST协议上即将迎来第一个重量级应用:StarMaker。
首先简单普及一下有关StarMaker的背景信息。
StarMaker是一款基于视频拉卡ok分享的App应用。 公司于 2010 年在美国旧金山成立,现如今在多个国家设立有分公司。自 2017 年初正式上线起,StarMaker 已经积累了 5000 余万用户,并在 Google Play 音乐视频排行榜单上排名第四,是目前印度增长速度快的音乐视频类应用。
三,ICST代币经济模式
ICST代币总计30亿,首次释放30%。
ICST代币的作用有以下几点:
优惠抵扣StarMaker平台交易手续费:在StarMaker 平台上参与交易的用户,无论交易何种代币,在需支付交易手续费时,如持有ICST币,系统会对所需支付的手续费进行打折优惠,并按当时市值折算出等值ICST币数量,使用ICST币完成手续费的支付。
回购机制:在StarMaker平台接入ICST后,每个季度平台会将StarMaker平台当季净利润的25%用于回购ICST 币,回购的ICST币直接销毁,回购记录将会第一时间公布,用户可通过区块链浏览器查询,确保公开透明,直至销毁到总量为9亿个ICST币为止。这点与币安交易所代币BNB的运作模式雷同。
去中心化交易“燃料”: 未来,ICST币也将会是StarMaker去中心化链上交易平台的燃料。使用StarMaker去中心化交易平台时,需要使用ICST币。
我估摸着一定有人搞不清楚ICST和StarMaker的关系。是这样的:
ICST就是一个平台,而StarMaker其实就是ICST上的一个牛逼的应用,后续ICST平台上还会出现更多的应用。换据通俗的话讲,ICST就是地皮,StarMaker就是这片地皮上建立的一家大型文娱公司。
对于ICST与SHOW的比较,相信也是很多朋友关注的问题之一:
在SHOW的白皮书中介绍,Show的CEO是以前花椒直播的CEO,花椒直播最高峰用户摸到1000万。但这1000万只是前CEO创下的记录,而非实际SHOW拥有的用户。
但ICST就不同了,ICST是实实在在的引入StarMaker的整个团队。换言之,ICST引入的是实实在在的5000万用户。相比之下,ICST和SHOW是完全不同的。
最后,关于ICST的经济模型也是值得讲讲的。为了便于理解,我还是举例说明吧!
假设你在StarMaker平台上进行交易,StarMaker不收钱,但需要你用到ICST代币。假设StarMaker在交易规模上为100万的时候,发了1万个ICST币,每个交易用1个币,那它当时的市价就是¥100元/个;假设某一天有价值1亿规模的交易在这里的话,还是1万个ICST币,但每次交易大约就只需要0.01个ICST币,那它这时的市价就是¥10,000元/个。换言之,你可以这样理解,ICST代币就是StarMaker影响力的体现。
更深一层的理解,当StarMaker平台上的交易量越大,用户手里持有的ICST代币其价值就越高。我们都知道,现如今StarMaker上有5000万注册用户量。可想而知,未来ICST的价值有多大。
持币待涨,星辰大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