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

某天上班路上,电台里传出主播的声音:工人们在城市的脚手架上遥望家乡,精英们在摩天大楼里思念家乡。无论之于谁,家乡都是我们心底的桃花源。

家乡,离开这个地方后,才知道这里是家,非常想念,想家,家想,谓之家乡。这是我在百度词条里搜索的关于“家乡”的解释。

我的家乡是一座坐落在晋、陕、豫三省交界的小镇。是上世纪70年代依靠丰富的矿产资源建设而成的。小时候,常听爷爷奶奶讲起矿山刚建成他们举家迁移至此的种种景象。小镇的人流主要由东北、西北和中原三个方向涌入,主要人口由东北人、陕西人和河南人构成。麻雀虽小,五脏俱全:各种基础设施很完善:有大人们工作的机关大楼,有接待各兄弟企业的招待所,有时刻为矿山职工及家属保驾护航的派出所,还有救死扶伤的矿山医院。当然,更少不了承载着我们美好童年记忆的托儿所和子弟学校。小镇上只有一个贸易市场,虽然不大,却为小镇的居民提供着衣食住行的一切所需,而长大以后的我们也经常调侃那里是我们曾经的CBD。

昔日的矿山效益异常出彩,1988年至1992年连续五年在同行业金矿中产金量全国第二,效益全国第一。生产的黄金不仅产量足而且品位佳。那个时候家家户户的子弟都想在金矿谋份差。我的爷爷奶奶、姥爷姥姥、爸爸妈妈叔叔阿姨们都把青春年华奉献给了祖国的黄金事业。然而这样繁荣的好景象并不长,上世纪八十年代中期在"有水快流"经济政策的误导下,国营、集体、个人一起上。过度开发,野蛮开发,非科学无节制的非法开采,使矿产资源逐日枯竭,矿山一片衰败,并造成自然环境的污染和破坏,再也看不到昔日绿水青山与黄金矿山的交相辉映。这是我成年以后对家乡的认识。

小学四年级,我随爷爷奶奶搬迁离开家乡,在距离家乡140公里的省会城市读书生活。从此以后,我与家乡的距离越来越远。小伙伴们,在外学习工作生活,也都纷纷离开家乡。读书的那些年,寒暑假里,小伙伴们必定会回到这座小镇团聚嬉戏。那时,爸爸妈妈们都还在矿山工作,这座看上去并不起眼的矿山小镇就是我们的家。它像圆心一样牵引着我和小伙伴们。随着年龄的增长,我们将圆的半径越拽越长。

家乡小镇的整体面积并不大,家属区楼宇间的距离很亲密,这亲密的楼间距完美的诠释了通讯基本靠吼。比如:我家在12号楼4层,而闺蜜住在我家楼后的13号楼2层,在我家阳台俯瞰便对她家厨房的情况了如指掌,完全可以做到无障碍隔空交流。其他小伙伴们也都居住的非常近,反正整个家属区整整齐齐也就那么几排楼房。任凭谁在楼下喊句话打个喷嚏,我都能清晰的分辨出声音的主人。

家乡小镇的阳光是极好的,从我家阳台放眼望去是一座座绵延的秦岭山脉,暑假里的早晨,醒来后总要到阳台伸个懒腰,晒晒太阳,顺便呼吸大秦岭释放出的新鲜空气。阳光顺着秦岭山脉的方向洒下来,照在身上软软的,暖暖的。

寒暑假里,只有我和小伙伴是最快活的,爸妈们还要像往常一样起早上班。而我们不用如上学般披星戴月,每天都可以睡到自然醒。暑期生活的每一天基本都会这样度过:睡醒后,起身出门到我家楼后去敲小伙伴家的门,直到把她敲醒开门为止。我们粘腻的一天就此拉开序幕。早中饭一定要去早餐摊儿买擀面皮和米线,两样必须一起吃才满足。奇怪的是,这样的搭配天天吃也不会腻。吃完早中饭就开始了漫长的假期作业,一般情况下我们会边看电视,边趴在她家的小茶几上做作业,中间再夹杂着各种小吃零食。等到下午两三点钟,作业一天的量也差不多完成了,我们索性放下作业,专心的或看电视,或看书或聊一些有的没的。大概五六年级的一个假期里,租到了《蓝色生死恋》的碟片,用了好几个下午终于看完了人生中的第一部韩剧。那个时候俩不懂爱情的小人儿竟然也边看片儿边抹泪,家里的纸巾可跟着遭了殃,被我们左一片又一片胡乱撕扯扔的满地都是。到下午五六点钟,我妈总会在家中阳台冲着她家厨房喊话,让我回家吃饭。听到这隔空的呐喊,我定会收拾好书本蹦蹦哒哒的跑回家。晚饭后,小伙伴们相约一起去子弟学校的操场上疯跑玩闹,天黑才各回各家,各找各妈。记得家乡的夜晚,星星是最多的。我们总是仰头望着空中的星海,点点的繁星好似颗颗明珠,镶嵌在天幕下,闪闪发光。

不知道那时候的小脑袋瓜里都装着些什么:学着大人的样子描眉画口红,偷穿妈妈们的高跟鞋;模仿着电视剧里的样子双手叉腰地跟大人们吵架。完全不知道成人世界的模样,也不知道世界到底有多大。就那么无忧无虑的生活在矿山小镇这样的圆心里,仿佛这个圆心就是我们的全世界。

一晃二十几年过去了,爸爸妈妈们也都纷纷搬离出那座日趋衰败的小镇。不过,那里的房子还是留着的,家里的物件儿也都还完整。夏天城市里最热的时候,爸爸妈妈们都还要回小镇避暑,那里也是他们留恋的家乡。以前,我也会偶尔回去我们最初的家,捣鼓捣鼓旧物件儿,翻腾翻腾老照片,回忆过去的种种。我在小镇的家里睡得最香,也最踏实。小镇虽简陋,虽衰败,虽没有城市的车水马龙和高楼林立。可我最爱它。

《请回答1988》里有一段话很适合诠释这种情感:没有比我的房间更讨厌更简陋的地方了,但是讨厌和简陋的另一种说法,可能是熟悉和舒适。漫长岁月所造就的那些我熟悉的东西,还有让我感到安心的人们,只有他们会出自真心的了解我,拥抱我,给予我安慰。因为讨厌和简陋有时候可能烦的要死,但在世界上能守护我的人,一定是那些熟悉我并能给予我舒适感的人们,所以我不能不爱他们。

记得刚入大学,同学们相互询问彼此的家乡,那个时候总觉得那么小的地方哪会有人知道。于是,都爱往大里说,只说省会城市是家乡。家乡小镇似乎在我的嘴里一点一点被掩埋掉。可我心里始终知道,那才是我的家乡——那个已经衰败不堪却记载我所有欢愉旧时光的简陋小镇。它在我脑海里形成了第一个关于家的印象。

如今,我在一个距离小镇2000公里的城市工作生活,真正的远离了家乡小镇,也少有机会再回去看看。或许,真应了那句歌词:到不了的都叫做远方,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家乡小镇离我现在的生活越来越远,在我脑海中的轮廓也渐渐模糊。可是,它时常会出现在我的梦里,并且永远驻足在我的心中!

你可能感兴趣的:(回不去的地方叫家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