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之一滞

*数学课上闲得无聊写了个开头,然后回家继续写了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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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里有校园花坛中央的假山,昨天夜里下雨过后残留在地上未蒸发的积水,还有一个叫A路人的好姑娘。来不来?”


路人不习惯出门。

夏日闷热的天气里,蝉鸣阵阵。靠阳台的落地窗大敞着,还未拉开的纱帘一次次地被热风撩在半空,几落又起。阴暗的房间里只有几丝晦明变化着的光线,将横纵的窗框用灰影拓印在地瓷砖的表面。

路人哼着的旋律,出自一首很冷门的歌。歌词只依稀记得几句,拼凑不成完整的曲子。他的手指在键盘上敲敲打打,机械冰冷的声音也透出一股愉悦的心情。

电脑屏幕上显示着的是个新发布的帖子,标题起得很文艺,“细数我曾去过的世界角落”。这帖子主人的ID名十分奇葩,路人打眼一看,是用橙红色明晃晃地标注出的四个字:呀呀呀痒。

总之,这人正一小段一小段地用文字描叙着在各个地方的见闻趣事。

情节生动,用词优雅,引人入胜。路人承认他自己有些词穷,毕竟他从来没有离开过自己所居住的城市,随着父母拘泥留守于一方繁华的现代都市,他只不过是万千居民楼上的一个小住户罢了。什么青山绿水浩荡蓝天白云灿烂,都是在电视和杂志上了解到的。

没有亲眼见过,何谈用真切体会来进行心灵的交流与称赞。除去一切,心中仅剩下无名的敬佩了。

于是路人一直潜水到现在。

随着楼层越堆越高,讨论的也越来越热烈。全部内容在三千多楼被呀呀呀痒宣告完结撒花。文章林林总总谈到了一百多个地方,路人读了一遍又一遍,发觉北京上海之类的国际城市并没有出现在其中,谈到的大多数都是他听都没听过的偏僻地区。或许是因为太索然无味,放在帖子里有些无聊吗?

谁知道。

路人耸耸肩,按下F5又刷新了一次页面。滑动鼠标向上翻了翻,楼主最后的发言已经被刷在很前面的页数了,是意料之中的求推荐。

“最近旅行空窗期,有什么有山有水有姑娘的好去处说说看吧。”

整个帖子立刻以每分钟一百多层楼的速度被论坛小伙伴疯狂地刷着。不过但凡有些好景色的地方,这人都已经去过了,说到底也没什么值得推荐的。

出于想见见楼主的意图,收到的回复大部分都是他们自己的所在地。各样人才不断涌现,而且全都是妹子。


“来呀~快活啊~”

“我们这里有喀斯特地貌,很有地理学研究价值”

“我在的地方有我这个好姑娘来不来”


路人也有这样的心思,但作为一个汉子,在大庭广众之下向另一个汉子交朋友求勾搭,一旦有人发现绝对会被人传为绝世佳话的。更何况他多多少少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忸怩惯了。

云层渐渐聚拢过来。原本的光亮也消散无踪,室内转而漆黑一片。耳畔隐隐约约传来雷声,路人转头看向窗外,风夸张地摇着树叶哗啦哗啦地响。空气里潮湿闷热,是下雨的迹象。

他实在是等不及自己想出一个万全之策,鼠标点了几下给呀呀呀痒敲了个私信过去。

“上海这里要下雨了,有可能会冲淡原本的高温。你没有说来过上海,那要来看看吗?”

“听说你那里在大马路上能煮熟鸡蛋。”

“都是瞎扯啦!别听报纸上乱说,有人早就通过实验证明是假的了。”

“开玩笑的。我不太喜欢像上海一般的城市,它们给我一种快节奏的不适感,太俗气了。”

路人对他的言谈有些不满,印象分立刻down了下去。毕竟讨论的是自己居住的二十多年来的家乡,一个从没来过的外地人这么评头论足实是有些不礼貌。心理活动了好大一会儿,路人才没好气地回复说,“随便你。我是A大的讲师,如果你哪天想步入俗世的话,来找我就好。”

所以自己内心深处还是想让他来吗——真是没出息。路人鄙视了自己一回,安静地在电脑屏幕前等着呀呀呀痒回复他的意向。最终那人还是没有再次出现,倒是在他自己的主题帖里和各种人聊得火热。

果然还是不想来。或许是自己的态度有点不好,路人懊恼着,但却不清楚为一个陌生人懊恼的原因所在。屋外淅淅沥沥地下起了雨,飘飘洒洒扬在半空,而他心头的热度却迟迟没有降下温来。

关掉了电脑,路人在昏暗的房间里出神了很久,才默默地起身去开灯。


自那已过去了一个月,在网上不过几行的不是很愉快的对话在路人的脑海里渐渐淡去了。之后他常常去找呀呀呀痒聊天,每次都是相谈甚欢。最后的聊天记录止于前天傍晚,呀呀呀痒又要出发去旅行了,无论路人如何逼问也不肯开口说出自己的目的地。

追问几次,路人自讨没趣,而且他也无暇顾及了。临近期末,他忙着在学校工作,作息生活乱成一团糟。考试那天的午休,路人把几把椅子拼靠在一起,想要在办公室里稍稍休息一会儿,再去教室准备下午考场。

几分钟过后,耳边响起了笃笃的敲门声。见屋内人迟迟没有回应,门外的人轻手轻脚地推开了办公室的门。

果不其然在睡觉。局长看着口水顺着脸颊淌的路人,无奈地笑了笑,搬了个板凳坐在他旁边,等着他醒过来。


七月伊始的夏日,拥有着蓝天白云单调而缤纷的色彩。偌大的校园里种了很多冬青和松柏,想它们即使到了冬天也会在积雪下郁郁葱葱。只有寥寥数人在烈日下行走,大多都抱着书,带着一脸严肃的神情低头学习,也不怕被地上的石子绊倒或是一头撞到树上,碰出好多个的包。

路人是被蝉声吵醒的。迷迷糊糊睁开惺忪的睡眼,一歪头恰好看到坐在那里的局长的目光,正全然投在自己身上。他有些奇怪这个陌生人坐在这里盯着自己睡觉有什么目的,半天憋出两个字来:“有事?”

局长对这么恶劣的态度没什么太大的反应,眉毛微微皱了皱又舒展了下去,“这所大学有个讲师邀请我到这里参观,不过他连名字和电话号码都没有留下。你认识他吗?”

末了的一挑眉让路人有点不知所措,无意识地摇了摇头。局长得到否定的答复后看上去也没有太失望,“可能他忘了吧。那既然我找上了你,你一定不介意带我在这附近逛逛吧?或者更远的地方,只要是上海境内都可以。”

路人努力压制住自己想爆粗的冲动,“我们好像是第一次见面,一点都不了解对方。而且我今天下午还要监考,恐怕没办法带你去参观上海景点。”

“没关系,我可以等你。”局长双手交叉放在下颌,勾出了一个微笑,“而且你不是个大导游吗?对付起来应该得心应手。”

路人心中一惊,想要坐起身来说些什么,一不小心摔到了地上,后背隐隐作痛。以后再也不在椅子上凑合睡觉了,他这么想着,没有接受局长伸手过来的帮助,只是难以置信地抬头正视对面坐着的人的眼睛:“你为什么会知道……?”

“地上太凉,快点起来吧。”局长没有把手收回去,细心叮嘱道,“你迟早会知道的,如果你愿意为我履行一次作为导游的职责的话。”


象征着考试结束的铃声终于敲响了。路人如释重负地打理好收上来的考卷,装订好交给负责老师之后就慌慌张张从办公室里跑出来,差点撞上了等在门口的局长。

“等很久了吧?我们是坐公交还是乘地铁?”

“步行就好——你今晚应该没什么要紧的事吧。”

得到满意的答复后,局长先迈了出去。走了几步没瞥见跟上来的人影,一回头发现路人仍旧站在原地发着呆。“真是,想什么呢。”

路人立马回过神来小跑着追上他。为什么这个陌生人的说话方式那么熟悉呢……大概是自己饿的有点糊涂了。一会儿可要好好坑他一顿饭,最好还是大盘鸡。他捂着嘴偷笑起来,又因为局长投来的疑惑的目光,一本正经地摆出了严肃的表情。

过后没几秒就笑崩了。


傍晚七八点的上海依旧被热浪包裹,远方天空的夜色弥漫着黄昏与夜幕的交融,被涂上了五彩缤纷的艳丽。局长请客一起去吃了大盘鸡之后,路人像是喝多了,头脑发热一口气买了十多听冰啤酒,手里紧紧握着啤酒易拉罐,拽着局长沿着回学校的路跑了起来。

大学校门口值班室的门卫大爷看到路人一脸醉态,差点把他俩当成来闹事的酒鬼。路人心里很不爽,用流利的英语与对外语一窍不通的大爷吵起了架。局长无奈在路人身上翻了又翻,竟然真的翻出了高校教师资格证,这才被放行。

局长又被拽着爬楼梯。A大有座著名的塔楼,据说是内战时期哪个有钱人出钱建筑的。近几年学校又重新翻修了一遍,成为了这所大学特殊的风景。登到最高处能眺望到周边商店街的繁华夜景,车水马龙,现在是饭后的黄金时段。

他们一人醉一人醒,并排站在塔顶处。

路人的脸几乎红透了,眼睛反射着城市散发的微光,半眯着将视线停留在局长身上。局长正被这里的夜色震撼着,一转头看到路人的瞳眸,险些跌入一方深渊。看他醉后做事不过大脑的样子,局长打趣道:

“没想到你二十九就当上了教授,没对象真是可惜了。”

这话路人就不愿意听了,双手掐腰辩解说,“谁说我没对象?我的对象可漂亮了。”

“哦?”故意拉长的尾音让路人心跳漏了一拍,“那她大概是什么样子的?”

自己有个毛线女朋友,打二十五岁到现在,女孩子的手他连牵都没牵过。但既然话已经说出口,路人宁愿从这里跳下去寻死,也不愿意承认自己就是个单身狗。

阖眼仔细想想,满脑子都是一个叫做“呀呀呀痒”的人。难道我已经寂寞到网恋的程度了?路人用力甩了甩头睁开眼睛,一片水雾朦胧的对面,一个初次见面的生人,竟给他一种熟悉到像自己正思念的人的感觉。

的确是醉了。路人忽然笑了起来,手不自觉地抚上局长的脸颊摩挲。局长有些诧异,却没有拿开路人的伸过来的手。

“我喜欢的人,我没见过他。但他可能……和你很相像,或许他会有一头骚粉色的长头发,天天用飘柔洗,夜风一吹发丝满天飞。他应该也喜欢穿简洁的白衬衫,不过他那么粗枝大叶的人,一定常常把衣服弄脏,所以衣柜里全都是一模一样的衣服。”

“……”

“但我觉得他徜徉肆恣与山水之间,一定有一种冷静到看破红尘的气场。而且他的眼睛绝对很漂亮,我做梦都想把他带到这里来,让他看看这里的星空,我好再抬头去看他眼睛里倒映的闪烁星光,就像现在这样。”

路人抬头看着上方,像是在盯住局长的眼睛看,又飘忽不定,无从分辨。“你是他吧?”

局长也看向路人的眸子,那里面倒映着他自己。“是谁?”

“他的名字我说出来都有点不好意思……他叫呀呀呀痒,论坛上认识的一个人。”

眼波中涌动着期待。局长一笑,用修长的手握住了路人抚在自己脸上的爪子,“我不是他。我名字是痒局长,病羊痒,局长是警察局局长的局长。”

他无法忽略掉路人眼中明显低落下去的失望。于是他一把夺过路人手中的啤酒,换上了刚刚打开的可乐。

路人没去在意,抬手灌了一口,那甜腻的味道让他适应不来,却还是仰头咕咚咽了下去。

后来在他吹夜风吹得有些乏了的时候,耳边忽然传来一个声音说着:

“我要留在这里,哪也不去了。”

这个月有两件大事发生在路人身上。

第一件事是相识六个月的痒局长向他告白了,然后路人愣了愣就掰过对方的脖子狠狠亲了上去,也算是确定了关系。最近正积极地租房子,当然在上海租房与工作打拼的漫漫长路才刚刚开始。

第二件事是呀呀呀痒在最初的主题帖里发了一段话,之后就人间蒸发了。路人给他敲过很多私信,都没有收到回音,于是莫名其妙开始的爱恋到头来又莫名其妙地结束了。


#39632     呀呀呀痒

“都市的魅力在于繁华,村落的魅力在于恬静。起初我以为行走在偏僻的小道上无人同行,是很幸福很平常也很伟大的事情;而对于沉醉在大城市之中的人,则无半点羡嫉之情。不一定快乐,但始终清醒。

直到我遇到了他,才完完全全改变了我的看法。‘因为一个人,爱上一座城,’过去我一直认为这句话是哪个文艺青年装X编出来的。不过现在来看,它也没最初一眼看到的那么令人厌烦。

我停下了脚步,因为所留之处值得我为之一滞。

我在繁华的大都市遇到了他。在星空下他告诉我他喜欢呀呀呀痒,却不知道呀呀呀痒有着另一个名字。

大概我以后都不会再出现了。孑然一身时,你都可以放手挥霍大好年华;不过当与你心有灵犀的那个人闯入你的生活,还是乖乖把自己剩余的时光都交给对方吧。

谢谢你们,从此再见。”

F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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