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保持第一大上网终端地位,我国移动互联网发展进入全民时代。 微信作为时下一种热门移动社交工具,已经成为了时尚人士的装机必备软件。据全球经济数据网显示,2014年底微信用户数量达到5亿人,同比增长41%,利用微信这一社交平台推销商品会产生几何倍数的增长效果。
微商由2013年的萌芽到2014年的百花齐放再到2015年的井喷式爆发。不管你信或是不信,微商已经渗透到每一位手机网民的生活中,虽然呼伦贝尔不是沿海经济发达地区,但微商发展速度之快也令人咂舌。那么微商到底是什么?呼伦贝尔的微商在监管过程中还有哪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微商是由微盟CEO孙涛勇提出的一种社会化移动社交电商模式,它是企业或者个人基于社会化媒体开店的新型电商。微商不仅仅是微信电商,这还包括微博、手机QQ、陌陌等web3.0时代所衍生的载体渠道而产生的商机。通俗地说,微商就是在移动互联网上进行商品售卖的商家。
微商行业竞争日趋激烈
和很多专职做微商的人一样,在微信上聊天、发货和转账是崔女士现在每天的生活状态,而这一切都是通过她注册的微信号“YC120828”来完成的。就是这样的一个微信号,让崔女士开始了自己的创业生涯。2014年6月,崔女士在微信朋友圈看到朋友推荐的某品牌酵素梅,她用过之后感觉很好。于是她联系酵素梅的经销商自己做代理,半年多的时间就升级为省级代理,收入增加了不少。
最初做微商的时候,崔女士只在微信朋友圈里卖酵素梅,每天发表自己对产品的使用体会或者对产品进行介绍。每当有人通过微信进行咨询,崔女士就向对方耐心推荐。一开始只是朋友圈里的人购买产品,但随着越来越多的人了解转发,产品销路非常好。现在,崔女士已经拥有10多位代理。
日前,记者了解到,微商的营销模式都大致相同,其核心是一种低成本、高性价比的营销手段。与传统营销方式相比,微商营销主要依靠移动互联网进行线上“虚拟”与线下“现实”的互动,建立起一个涉及产品、渠道、市场和品牌传播等更高效的营销链条。微商投入小、门槛低、传播范围广、足不出户便可推广与销售,这也带动了许多“70后”、“80后”利用社交软件开始创业。
作为一位“80后”微商,焦女士将微商理解为卖产品其实就是在卖人脉,她告诉记者,现在网络上有一种名为“大爆机”的软件,能不定时定位,把符合设定条件的陌生微信号都加进来,一些微商朋友圈里的好友能达到上万名。
在谈到微商现状时,一位满洲里市的微商于女士告诉记者,2013年微商开始兴起,那时做微商利润非常可观,但只有很少一部分人尝到了甜头。现在做微商的人越来越多,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她对微商的前景并不看好。
不过崔女士提醒说,要做一名合格的微商并不容易,首先是学习,微商是一个新生事物,要通过不断学习掌握它的规律和技巧;其次要坚持,要树立信心,只要坚持就能取得成功;最后要乐观,要用乐观的心态去面对各种质疑。
记者还了解到,对应于微商群体有一个新的名词是“粉丝经济”,“粉丝经济”指的是大家要把自己的朋友圈当成是“自媒体”去运营,如我们耳熟能详的“逻辑思维”、“鬼脚七”、“陈宗鹤”等影响力较大的公众号,人们在他们的微信平台获得精神满足与心理需要后产生了信赖感,这些受众被称为“粉丝”,“粉丝们”对于他们的商业推广接受并肯为之买单。
微商,想说爱你不容易
微商似乎已经成为了我们生活中的一部分,每天只要登录微信,各种微商售卖商品的信息会让人应接不暇。记者随机采访了几位市民,大家表示自己的微信朋友圈里做微商的好友至少占到两成,这还不包括那些可能成为微商的好友。
在谈到微商这一话题时,海拉尔区市民王女士说:“朋友圈里有人卖珠宝、皮草、内衣、食品、化妆品等等,几乎什么都有。”王女士的微信账号里有100多位好友,其中有10多人在做微商,朋友圈里总有微商在刷屏。王女士无奈地说:“有时微商不停地刷屏,看的觉得烦,就把不太熟的人直接屏蔽了,但有些不错的朋友也不好意思这么做。”
网络上流行这样一句话,“如果有一天我把你屏蔽了,不是我讨厌你,而是你卖的东西我实在买不起。”这看起来像一句玩笑,可也从侧面折射出了大家心中的无奈。记者在采访中还了解到,一些市民从微商处购买过商品,不少人感到失望。
在某机关工作的陈小姐从做微商的朋友手里买过一套化妆品,用完以后脸部出现了过敏症状,她马上停用了。起初陈小姐打算找那位朋友理论,但后来碍于面子她只得就此作罢。
市民张女士告诉记者,看到朋友圈里有人卖俄罗斯饼干,感到很诱人,但她考虑到食品来源渠道、食品卫生等情况,感觉从微商手里买不太放心,最终还是决定从实体店购买。
目前我市微商监管存在空白
那么作为发展速度如此之快的新生事物,目前,我市对微商这一新兴行业又是如何进行监管?对此,记者对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商务局等多部门进行了采访。
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目前,我市对微商的经营行为尚无明确专门的管理规范,对于微商监管存在空白,正在等待上级部门相关通知。现在微商发展势头强劲,涉及的地域范围很广,微商买卖双方基本是熟人交易,而且没有任何购物凭证,一旦发生纠纷要求索赔将无法维权,必须尽快制定相关管理办法对其进行规范。还有微商用网名进行注册,无法查询到个人真实信息,应实行账户实名制,推出类似支付宝的交易平台,这需要与工信部门、商务等部门紧密配合,从网络源头上对微商进行规范管理。
市消协的工作人员提醒说,微商的经营范围基本在于朋友圈,买家在购买商品的时候不要因为是朋友推荐就盲目地购买,同时为了保证自身的权益,做好保留聊天记录,银行汇款转账等凭据。
市商务局的工作人员表示,目前,我市只对电子商务有监管,还没有涉及微商范围。
业内人士指出,各相关部门应对微商加强有效监管,尽快出台相关法规,明确从事微商业务人员的资质、商品货物质量以及售后保障等要求,加强网络市场的监管,防范假冒伪劣产品、违禁物品在网络市场上大肆兜售,切实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腾讯作为第三方服务平台,要对微商负责,应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的评估和认证在陌生人之间建立信任,来约束买卖双方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