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与影》序

凡文艺百种,皆精神之食粮。人生有文化而过精神生活,有精神生活而别于动物。而各种文艺之中,以诗歌最为纯粹,可称为纯文学之类。本来诗歌的意旨实在抒发,情郁于中而发之于外。亦有人说,诗歌以美语为本身目的,诗是自足于诗的。但我以为,诗为外,志为内,到底还在抒情言志。《毛诗序》早在两千年前就说了:在心为志,发言为诗,情动于中而形于言。

诗歌可称是文艺中的精灵。这可以从两方面讲。一是诗歌的起源。上古时诗乐舞不分,人类有的是集体意识,而没有个人意识。这些集体意识现在还存在于我们的脑海中,心理学家荣格称之为“集体无意识”。所以诗歌能给人予神秘体验,仿佛追溯回那个原始的年代,这是其特殊的瑰丽所在。二是诗歌的技巧性。诗歌与其他文体的一大不同,在于它组织的经济性。既要经济,那更要讲求炼字炼句,文学上的各种技巧手法,于诗更为突出。诗经便已有赋比兴;再则各种修辞手法,诗歌里是全的,而且是运用得最高的。这是诗歌之所以在纯文学占有最高地位的缘故。炼字炼句,原在炼心。“两句三年得,一吟双泪流”,岂非鬼魅精灵?

文体百种,可爱者甚多,我独爱诗歌之歌以咏志,要言不烦,音韵优美,要眇宜修,意境独高。曾有言:诗歌是我一生的情人。现在想来真是少年的狂言。越写诗越觉得诗难写。所谓爱看着脚镣舞蹈,脚镣就是限制,诗歌的限制也是诗歌的美。各种诗体我都有所尝试,亦曾遍观名家之作。大体而言,于中国古代诗人中,杜甫在格律诗的成就最大,李白在古体诗的成就最大,王维的诗多有可观(既有壮阔如“大漠孤烟直”,又有雅静如“深林人不知,明月来相照”等),苏轼于词的成就最大,所谓成就者,能影响一代人乃至几世代人者。然而我所爱的,不过是李商隐、杜牧、纳兰性德等情歌王子。中国现代诗歌流派,又偏爱新月派,所谓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提的很好。当代可说的有北岛、顾城、穆旦、汪国真、席慕容、郑愁予等。外国诗人最喜欢的是圣经中的金诗人、竖琴手大卫王。其次是东方的哲理诗人泰戈尔和纪伯伦。再有就是普希金、拜伦、雪莱、济慈、叶芝、聂鲁达、兰波、波德莱尔、岛崎藤村等。最近又在读莪默。可见我主要的偏好还是情歌,其次才在哲理诗。

诗集体现我曾经在幽幽暗暗中的实践,虽然不是那么有得,然而有些读来,也是合为心而做。我的主张是,诗歌的传情功用胜过其他。也研究过诗歌的格律,甚至写过格律诗和曲子词,但那些甚难,实在是佩服于古人有那么多的时间研究诗歌,并且把形式上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高度。但是我觉得中国古人的欠缺在于,伟大的终极关怀始终是不够的,最多也就像李白一样,思考到“光阴者,百代之过客”,最后一般是人生短暂及时行乐。中国人什么都信,其实什么都不信。儒释道合一,其实都是生活的工具。还谈不上信仰。我认为人生心灵精神的探索必经几个阶段:第一,历史卷:透过一切外在事物,对人类的过去一起文化和生活的了解;第二,立志卷:逐渐意识到人生的责任与使命,夫志,当存高远,从小树立志向,并且直到很大的时候还为之热血奋斗;第三,寻美卷:发现美,美的意识的觉醒,在生命中追求感知美的事物;第四,融情卷:人自是有情而痴,各种感情,喜怒哀乐、爱恨情仇、亲情友情,都是我们歌咏的对象,伤逝,惜别,离愁,睹物思人,触景生情;第五,灵修卷:一切回归到信仰,生命的平静和升华,这是人生精神的最高境界。但这一切又是交叉发展的,在某个阶段以某种追求为主的。

上穷碧落下黄泉,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已经过去十年了,诗歌体裁以及对诗歌的审美态度也随着生命发生了变化。真正的好诗,我觉得应该是深入浅出的。看似熟语,深读有味,而且不会厌烦。遗憾的是这样的好诗越来越少了,甚至我认为在后现代和意识流的思潮下,连现代国际诗坛都走入了误区。灿烂的语言可能会绚丽一时,但唯有说出人类共同心声的,是永远长存。艺术家是人类的触角。这句话意思是说,艺术家应该比其他人敏感和敏锐。当然不能每个人都做触角,所以诗人天生都是悲剧的角色。应该说上帝有特别的恩赐吧。最完美的诗人是希腊诗人,身体强壮又富有思维力,但一般诗人都是身体软弱而精神力强大的人,这符合触角的角色定位。有人做触角,有人作脚,最多的是做身躯的人。肢体各有不同,但都是为了一个目的。

写诗的技巧可能在各个阶段有变化,但一以贯之的是我的性灵。写诗为的是抒发性灵,“文章本天成,妙手偶得之”的感觉很好,所以我喜欢即兴,喜欢率性而作,很少长时间的去想出一首诗,一般的诗,当天都能完成得。灵感源于生活,所以诗文总是在那些抑郁苦闷平复之后所做,少有在舒适安乐中的圆舞曲。这,或许就是诗歌于我而讲的需要,诗是心灵自由外在的吐露,它总在安慰我的心灵,而又不时望向前方,达到对境遇的超脱,对自身的超越。人生固不能无诗。无无益之好,何以度有涯之生?是为序。

(《光与影》是我的诗歌总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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