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与唐诗——谈文学作品中的“色”

一篇不以情节取胜的文字,如何使人印象深刻?这是一个哲学问题。

在很久很久以前,当西方人开始思考人、世界和宇宙的时候,他们的思路很简单。首先,这世界上总是有一些定则是绝对的。比如说,太阳每天从东方升起,以及三角形有三条边三个角。从这些“绝对可靠”的事实出发,去获取进一步的推论,从而一点一点扩展理论的范围。此一过程中须尽量步步为营,严丝合缝。

彼时的人,还坚信能感觉到的东西就是存在的。因此,人普遍共有的那些“感觉”和“经验”也就成了这类“绝对可靠”的事实的基础。而对于“感觉”的关注和信任,本身就是人所共有的特点。事实上,人的大部分知识,都是从“感觉”得来的。

今天的人,早已清楚“感觉未必可靠”这个道理。不过,我们获取知识和经验,依然无法离开感官和感觉。所以,能感觉到的东西总是最生动的。换句话说,想要使一件东西“生动”,就应该调动我们的感觉。

从这一方面获益最多的,自然是以“表现”为己任的文艺。文艺中能够与我们的“感觉”经验相契合的那部分,是我们记忆最深刻的。尤其是当文学描写充分调动了我们的视觉、听觉、味觉、嗅觉、触觉时,这些感觉会融合为一个虚拟的环境,使读者如临其境。而在“感觉”的几个兄弟中,最活跃的是视觉和听觉,其次是触觉。味觉和嗅觉稍显迟钝一些,它们总是和特定的一些事物、食物绑定在一起,无法抽象化。如XX味等。如果你没尝过,那你根本想象不出来。

本篇文章主要以诸种感觉中的视觉为讨论重点。视觉内容分为三类:一曰色,一曰形,一曰势(也就是某种动态)。本文只谈其中的一类,即“色”

善于设色的文学大家太多了,最突出的是张爱玲。张爱玲在她不算宏富的文学创作中,调用的颜色词不下百种。为了举个例子,我又翻开了近日刚刚看过的《爱憎表》,在第一页第一部分,就轻易地找到了两小段典型的张氏描写:

女佣撤去碗筷,泡了一杯杯清茶来,又端上一大碗水果,堆得高高的,搁在皮面镶铜边的方桌中央。我母亲和姑姑新近游玄武湖,在南京夫子庙买的仿宋大碗,紫红瓷上喷射着淡蓝夹白的大风暴前朝日的光芒。

她翻箱子找出来一套六角小碗用作洗手碗,外面五彩凸花,里面一色湖绿,装了水清澈可爱。

“你喜欢吃什么水果?”

我不喜欢吃水果,顿了顿方道:“香蕉”。

这段很平常的话要仔细分析起来,是很有趣的。

首先你也许会关注到描写中的二元对立——水果vs器物。女佣端上来一盘水果,一般人不会只说“一大碗水果”,这太笼统了。至少会讲:“端上来一大碗水果,有苹果、梨子、香蕉等等”。但张爱玲不,她就这么写,原因很简单,下文也交代了——“我不喜欢吃水果”。

与之形成鲜明对照的是,她对器物的高度注意,质地、颜色、花纹,可以说能多细就写多细,把吃奶的劲都用上了。以上加粗字体,都是表达“颜色”的词汇,你会发现,简直眼花缭乱。最终我们并没有看明白这些碗到底是个什么色。这就是张爱玲写作中明显的特色。

这是张氏行文的一个优点,但我认为也是一种缺点。因为色彩太过于繁复绚烂,以至于无法形成一种统一的色调。装饰性太强,也就成了“土洋”。虽然她的这些描写,对那个年代的服饰和器物,是一种忠实的描绘,可以作为一个时期的民俗文化研究材料。从文学审美的角度讲,可以算是一种美,但并不十分美。关键就是色彩太杂,缺乏和谐感。

虽然个人不很认同张爱玲这种写法,可又不得不承认,她这段描写令人印象深刻,颜色丰富,具有较强的画面感。而在诸多颜色词当中,最醒目的,却是那个最简单的“淡蓝夹白”。为什么呢?因为有对比。蓝和白,色差大,饱和度高,总体柔和,是天空的颜色,给人明朗的感觉。

这种简洁明快的颜色对比,在唐诗中经常被使用,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效果。唐诗中最常出现的颜色是:黄、白、红、青、绿、黑(乌)、桃。它们经常是两两出现,用最经济的办法吸引读者的眼球。此处先举杜甫和王维的诗做例子。

杜甫一首大家都很熟悉的《绝句》,可谓用色的典范:

两个黄鹂翠柳,一行白鹭青天

窗含西岭千秋雪,门泊东吴万里船。

需要注意的是,不是只有赤橙黄绿这类颜色词才能表颜色,许多具体的物都可以联系到特定的颜色。比如前面张爱玲的文字中,“镶铜边”,“铜”本身就是给我们铜色的印象。而“朝日的光芒”也是同样的道理。杜甫诗中,黄鹂站在翠柳中,此时黄和绿(翠)就形成了对比,造成一种鲜明的视觉效果。而白鹭飞在蓝(青)天中,这种颜色对比就不单鲜明,而且很有点冲击力了。而假设这首诗中,诗人只说“鹂”而不说“黄鹂”,只说“鹭”而不说“白鹭”,只说“柳”而不说“翠柳”,实际上作用也是一样的。因为经验告诉我们,鹂一般是黄的,鹭(或者鹤)一般是白的,而这个时节的柳,一定是青绿色的。

与之相类似的,是王维的《积雨辋川庄作 》:

积雨空林烟火迟,蒸藜炊黍饷东菑。

漠漠水田飞白鹭,阴阴夏木啭黄鹂。

山中习静观朝槿,松下清斋折露葵。

野老与人争席罢,海鸥何事更相疑。

明眼人一眼就发现,王维这首诗的颔联,和杜甫那首绝句头两句高度相似。你们这样抄来抄去有意思吗?

不过,挑明颜色,两两对比,这属于很普通的伎俩。这种办法写出来的文字确实鲜亮,但还谈不上“雅”。真正的天才就不这么写,比如李白。在浏览了一百多首唐绝句之后,个人最喜欢的一首颜色诗,无疑是李白的《望庐山瀑布》:

日照香炉生紫烟,遥看瀑布挂前川。

飞流直下三千尺,疑是银河落九天。

“香炉”是指香炉峰。但读者没几个认识香炉峰的,大家都是从直观上去领会和体悟,这才是读诗的要领。香炉就是香炉。炉则必有火,加之“日照”,显然就产生了一大片红。可是炉中生的不是红烟,也不是白烟,而是紫烟。紫烟映着“红光”,就有了一片紫红色。整个画面的背景色就定下来了。

紫红色并没有覆盖整幅图画,而是从中间破开一道白色的口子,那是“瀑布”、“前川”。这道口子十分深,“飞流直下三千尺”,使得整个画面顿时有了震撼力。这首诗用色的最妙之处,还在于颜色之外的两个方面。其一是“烟”,不单有颜色,还磨了砂,整首诗笼罩在朦胧当中。其二,朦胧中有光!这“银河”的比喻不是为了好玩才用的,银河会发光,李白所追求的效果,是从雾蒙蒙里透出荧光来。

轻轻巧巧28个字,不管从哪个角度推敲都无可挑剔。这就是地地道道天才的作品!谁都知道李白的诗好,但未必有几个能讲出所以然来。能讲出点所以然的那几个,也只是从“丰富的想象”入手——光有想象力的话,李白就不是李白了。

当然,这种设局城府太深、心机过密,不便于一般人使用。想要使一篇文章在色调上具有一种统一的美感,又能与人素净灰和的印象,其实是非常容易的,把那几个类似的词颠来倒去反复用就够了。不要以为这是初学者的做法,大师也是这么干的。举一个例子,是日本名作家川端康成的《花未眠》:

去年岁,我在京都观察晚霞,就觉得它同长次郎使用的色一模一样。我以前曾看见过长次郎制造的称之为夕暮的名碗。这只碗的黄色带红釉子,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透到我的心中。我是在京都仰望真正的天空才想起碗来的。观赏这只碗的时候,我脑中不由地浮现出场本繁二郎的画来。那时一副小画。画的是在荒原寂寞村庄的黄昏天空上,泛起破碎而蓬乱的十字形云彩。这的确是日本黄昏的天色,它渗入我的心。场本繁二郎画的霞彩,同长次郎制造的碗的颜色,都是日本色彩。在日暮时分的京都,我也想起了这幅画。于是,繁二郎的画,长次郎的碗和真正黄昏的天空,三者在我心中互相呼应,显得更美了。

这就是一种古典的雅。整个画面笼罩在暖暖的色调当中,兼有一种清淡的涩味。如何写出这种效果,粗体字已经明白地显示出来了。在这个小段落中,出现了4次“黄昏”、5次“黄”、6次“茶”、3次“暮”、2次“霞”和2次“红”。这样一篇文章,再配以作者这种低声咏叹的语调,不“黄”不古不雅不淡才怪。

当然,每个人的审美趣味不尽相同。笔者对色彩的最高追求就是“淡雅灰和”、“老成古朴”,因此,写小说和散文时,也以此为目标。而如果你确实打心底比较喜欢大红大绿的话,那也不必受到我的影响,尽可表现自我,以自然真诚为基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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