熔断机制最朝令夕改?Too naïve,还有更奇葩的呢!

汪吕杰

2016年1月7日晚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消息称,为维护市场平稳运行,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证所决定自2016年1月8日起暂停实施《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则》第四章第五节规定的“指数熔断”机制。于是乎,中国股市就产生了一项极为短命的政策——为期4天的熔断机制。

一时间,网络舆论就炸棚了。评论永远是最精彩的,现在从知乎上精选几条,看完之后你的心情也会从“人均亏损10万”中稍微得到平复。

“证监会这次打脸,没得洗。”

“中小散户们,你们是被证监会消灭投机时顺手碾压的蚂蚁。”

“明明有涨跌停板,还搞个多余的熔断。”

“肖钢一生唯一做对的是娶到才貌双全的夫人。”

当然也有相对正面的评论:

“敢于直接叫停,还算爷们儿。”

“熔断机制为股票市场积蓄已久的负面情绪背了一次黑锅。”

也有相对中肯的:

“熔断当然不是市场下跌的原因,但是确实实在在地为下跌提供了助力。”

我并不是股票方面的专家,也不好评论肖钢推出“熔断机制”到底是对是错,以及他的根本动机是什么。但我在摘录这些评论的时候在想,好像除了那个老是出台意见稿的交通部之外,中国还有几个正部级单位可以让人随意评论与指摘。从这一点上来看,肖主席的肚量还蛮大的。不过这个黑锅他不背也得被,毕竟股民赔的钱是实实在在的。一个人赌输了是正常时间,10个人赌输了那是“聚众赌博”,几千万赌输的赌徒集合在一起,那就是大事了,这也就难怪证监会敢于“壮士断腕”了。

网络上对“暂停熔断机制”的评论有很多都集中于“朝令夕改”上面。看到这个词,作为历史专业出身的我一时手痒就去查了出处。宋朝历史学家范祖禹写的《唐鉴》中有讲到,“凡用兵举动,皆自禁中授以方略,朝令夕改,不知所从”;《明史》也说“即位诏书,天下延颈,而朝令夕改,迄无宁日”。从这两处出处就能看到,“朝令夕改”这个词从诞生之初就带有极强的负面含义,会让官员和民众“不知所从”,也会让相关方“迄无宁日”。

对于一个拥有极端复杂国情的国家而言,政策的稳定性是至关重要的,因为这关乎民心的稳定以及各界关于未来的决策。毕竟套用股市里市盈率的概念,未来的发展在企业估值中占据了极大的比重。在中国这样一个政治政策对社会发展根本性影响的过度,如果未来一段时间内政策不明,那么利益相关方就会束手束脚,社会也就无法正常发展。不过其实这和大多数小民也没啥关系。

不过要是说“熔断机制”是最朝令夕改,那你可就错了,还有一个部门政策呢?接下来让我揭开谜底。

2013年1月1日,被称为“史上最严格交通法规”的修订版《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23号)正式实施,其中“闯黄灯扣6分”引发极大争议。

事实上,如果你翻阅该规定,会发现并无明确“闯黄灯扣6分”的说法,规定中的正式说法是“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扣6分”,规定中并无说法是“黄灯不可闯”。 “闯黄灯”属于“违反交通信号灯”的依据是公安部交管局在2012年编撰的《公安部令第123、124号一百问》,《一百问》将黄灯视作红灯,于是就出现了“闯黄灯扣6分”的说法。

规定生效之后,某些地方的交管部门也以交管局的《一百问》为依据,对闯了黄灯的司机进行了处罚,一时间在网络引发激烈讨论,甚至于连新华社都在1月2日发表言论称“交管部门将黄灯作用归于红灯明显违法”,北京大学城市与环境学院吴必虎教授在1月3日向公安部递交了《关于“黄灯禁行”的执法依据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希望找到新规的法律依据。其他网络空间的说法则更为锐利,甚至有网友称“‘闯黄灯记6分’的新规完全无视牛顿定律”。

于是在1月6日,公安部网站出现了一则消息《公安部交管局下发通知要求违反黄灯信号以教育为主暂不处罚》,各大门户网站也纷纷转载,总算平复了汹汹舆论,司机们的6分也就保住了。之后的3年时间里也未见该政策再次被提及。

消息全文是这样的:“公安部《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等两个新部令自1月1日实施以来,受到社会广泛关注。从实施一周的效果来看,新规在规范驾驶行为、减少交通违法、预防重大交通事故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已初步显现。

目前,一些群众比较集中地对“闯黄灯”的相关处罚规定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对此,公安部高度重视,感谢广大人民群众对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支持。日前,公安部交管局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地交管部门对目前违反黄灯信号的,以教育警示为主,暂不予以处罚。”

“日前”这个词就已经表明该通知并不是在6号这一天下发的,虽然我并未见过通知全文,但查阅新闻资料就会发现从1月4日之后就见不到“处罚闯黄灯”的案例,所以我倾向于相信有关人士的披露:“该通知最晚下发于1月4日”,也就是说“闯黄灯扣6分”也只生效于1月1日、2日和3日,寿命仅有3天,比“熔断机制”还少了一天,勇夺桂冠。

现在谜底解开了,大家也就可以少骂骂熔断机制了,毕竟它只是第二名,而第二名永远都是被忽视的那一位。

但是如果我们愿意多花一点时间进行一个深入思考,我们就会发现,这些“短命”机制之所以会在民众上引发如此强烈的不满根本上还是出台机制的不合理。以熔断机制为例,从2015年9月7日,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发布征求意见通知,宣布引入指数熔断机制,到2015年12月4日正式发布指数熔断相关规定,再到2016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时间跨度仅仅为5月,而美国则是在1987年股灾一年之后的1988年10月才正式批准熔断机制。以美国比较成熟的证券市场还需要一年时间来进行论证,中国证监会未免有些心急。

至于说“闯黄灯扣6分”则是在条例生效之后才为民众和媒体所知晓,这更匪夷所思了。

这两个案例充分说明了,只有经过充分讨论和论证,考虑多领域、多阶层的意见之后,政策的实施才不会跑偏。很多时候,追求效率带来的并不都是好事。这其中涉及程序正义的问题,值得另文细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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