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迫及相关障碍学习笔记1

强迫及相关障碍,包括强迫症,躯体变形崎碍,囤积障碍,拔毛癖(拔毛障碍),抓痕(皮肤搔抓)障碍,物质/药物所致的强迫及相关隨碍,由于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的强迫及相关障碍,以及其他特定的强迫及相关障碍,未特定的强迫及相关障碍(例如,聚焦于躯体的重复行为障碍,强迫性嫉妒)。
强迫症是以存在强迫思维和/或强迫行为为特征。强迫思维是反复的和持续 的想法、冲动、表象,它被感受为侵入性的和不需要的;而强迫行为是重复的行为或精神活动,个体感到受驱使而对强迫思维作出反应,或必须非常机械地遵守规则。 一些其他的强迫及相关障碍也是以先占观念,以及作为对先占观念的反应的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为特征。其他强迫及相关障碍的特点主要是反复发生的聚焦于躯体的重复性行为(例如,拔毛、皮肤搔抓)和反复试圈减少这些行为。 DSM-5中所包含的有关强迫及相关障碍的内容反映了更多的证据:说明在诊断的有效因素方面这些障碍是彼此相关的。建议临床工作者应该在具备上述疾病中之一的个体中筛选其他疾病,并且应该知道这些疾病中有重叠的部分。同时,在这些疾病的诊断有效因素和治疗方法上存在重要的差异。并且,在焦虑障碍和某些强迫及相关障碍(例如, 强迫症)之间存在密切的关联,反映在DSM-5的章节排序中,强迫及相关障碍紧随焦虑障碍之后。 强迫及相关障碍不同于正常发育的先占观念和仪式,它是过度地或持续地超出了发育上相适应的阶段。区别亞临床症状和临床障碍,需要评估许多因素,包括个体的痛苦水平和功能损害的程度。

虽然在不同个体中,强迫思维和行为的特定内容不同,但强迫症的某些症状维度存在共性,包括:

  • 清洁(被污染的强迫思维和清洁的强迫行为)
  • 对称性(对称 性的强迫思维和重复性、次序性、计数的强迫行为)
  • 被禁止或忌讳的想法(例如,侵 袭性的、性的和宗教的强迫思维及相关的强迫行为)
  • 伤害(例如,害怕伤害自 己或他人以及相关的核查性强迫行为)

当强迫症个体有抽动障碍的现病史或既往史时,应使用与抽动相关的标注。 躯体变形障碍的特点是有一种或多种感受到的躯体外貌的缺点或瑕疵的先占观念,这些缺点不能被他人观察到或是非常轻微;以及由于对外貌过分关注,个体会产生反复性的行为,例如:

  • 检查镜子中的自己,过度修饰,皮肤摄抓,或反复寻求确认
  • 精神活动(例如,比较自己与他人的外貌)

关注外貌的先占观念不能更好地用有进食障碍的个体关注躯体肥胖或体重来解释

  • 肌肉变形障碍是躯体变形障碍的一种类型,其特点是觉得自己体格太小或肌肉不够发达;
  • 围积障碍的特点是持续地难以丢弃物品或与所有物分离,而不管它们的实际 价值,这一行为的原因是感受到强烈的积擅物品的需求,以及与丢弃它们有关的痛苦;
  • 囤积障碍不同于正常的收藏。囤积障碍的症状导致大量物品的集聚,正在使用的居住区域都被塞满,变得混乱不堪,以至于其原来的用途被显著地破坏。 过度获取是绝大多数但不是全部有囤积障碍的个体的特点,表现为过度地收集、购买或偷窃那些并不需要或无处安置的物品。
  • 拔毛癖(拔毛障碍)的特点是反复拔掉自己的毛发,导致毛发缺失,以及反复企 图减少或停止拔毛。
  • 抓痕(皮肤搔抓)障碍的特点是反复搔抓皮肤,导致皮肤的损害,以及反复企图减少或停止搔抓皮肤。
    聚焦于躯体的重复性行为是这两种障碍的特征,并非被强迫思维或先占观念所激发;然而,重复性行为之前或同时可以有 不同的情绪状态,例如,焦虑或厌烦。该行为之前也可能有升高的紧张感,或在毛发被拔出、皮肤被摄抓后带来满足、快乐和放松的感受。当这样做时,有这些障碍的个体可以不同程度地觉察到自己的行为,一些个体表现出对该行为更多的关注(之前紧张、之后放松),而另一些个体的行为则更为自动化(看上去没有完全意识到该行为的发生)。

物质/药物所致的强迫及相关障碍是由于物质中毒或戒断或由于药物所致的症状所组成。由于其他躯体疾病所致的强迫及相关障碍所涉及的强迫及相关障碍的特征性症状,是某种躯体疾病的直接的病理生理后果。其他特定的强迫及相关障碍和未特定的强迫及相关障碍是由那些不符合任一种特定的强迫及相关障碍的诊断标准的症状所组成,因为非典型的临床表现或非特定的病因;这些类别也可用来描述未列入第二部分的其他特定的综合征,以及当没有充足的信息来诊断那些作为其他的强迫及相关障碍的临床表现时。
未列入第二部分的特定综合征,以及因此被诊断为其他特定的强迫及相关障碍或未特定的强迫及相关障碍的例子,包括:

*聚焦于身体的重复性行为障碍和强迫性嫉妒。 *

那些有认知成分的强迫及相关障碍,以自知力作为标注的基础;在每种强迫及相关障碍中,与障碍相关的自知力的范围从「良好或一般的自知力」到「差的自知力」再到「缺乏自知力/妄想信念」。对于那些使用强迫及相关障碍的「缺乏自知力/ 妄想信念」的标注的个体,也不应诊断为精神病性障碍。

**强迫症诊断标准 **

A. 具有强迫思维、强迫行为,或两者皆有。强迫思维被定义为以下1和2:
1. 在该障碍的某些时间段内,感受到反复的、持续性的、侵入性的和不必要的想法、冲动或表象,大多数个体会引起显著的焦虑或痛苦。
2. 个体试图忽略或压抑此类想法、冲动或表象,或用其他一些想法或行为来中 和它们(例如,通过某种强迫行为)。

强迫行为被定义为以下1和2:
1. 重复行为(例如,洗手、排序、核对)或精神活动(例如,祈祷、计数、反复默诵 字词)。个体感到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是作为应对强迫思维或根据必须严 格执行的规则而被迫执行的
2. 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的目的是防止或减少焦虑或痛苦,或防止某些可怕的事件或情况;然而,这些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与所设计的中和或预防的事件或情况缺乏现实的连接,或者明显是过度的。

注:幼儿可能不能明确地表达这些重复行为或精神活动的目的。

B. 强迫思维或强迫行为是耗时的(例如,每天消耗1小时以上)或这些症状引起具有临床意义的痛苦,或导致社交、职业或其他重要功能方面的损害。

C. 此强迫症状不能归因于某种物质(例如,滥用的毒品、药物)的生理效应或其他躯体疾病。

D. 该障碍不能用其他精神障碍的症状来更好地解释,例如:
- 广泛性焦虑障碍中的 过度担心
- 躯体变形障碍中的外貌先占观念
- 囤积障碍中的难以丢弃或放弃物品
- 拔毛癖(拔毛障碍)中的拔毛发
- 抓痕(皮肤撞抓)障碍中的皮肤择抓
- 刻板运动障碍中的刻板行为
- 进食障碍中的仪式化进食行为
- 物质相关及成瘾障碍中物质或赌博的先占观念
- 疾病焦虑障碍中患有某种疾病的先占观念
- 性欲倒错障碍中的性冲动或性幻想
- 破坏性、冲动控制及品行障碍中的冲动
- 重性抑郁障碍中的内疚性思维反刍
- 精神分裂症谱系及其他精神病性障碍中的思维插入或妄想性的先占观念,或孤独症(自闭症)谱系障碍中的重复性行为模式

标注如果是:
伴良好或一般的自知力:个体意识到强迫症的信念肯定或很可能不是真的, 或者它们可以是或可以不是真的。
伴差的自知力:个体意识到强迫症的信念可能是真的。
缺乏自知力/妄想信念:个体完全确信强迫症的信念是真的。
标注如果是:
与抽动症相关:个体目前有或过去有抽动障碍史。


标注

许多有强迫症的个体有功能失调的信念。这些信念可以包括膨胀的责任感和高估威胁的倾向;完美主义和难以容忍不确定性;高估想法的重要性(例如,相信有 被禁止的想法如同实施这些想法一样糟糕)以及控制这些想法。 有强迫症的个体对于涉及他们症状的信念的自知力准确程度有所不同。许多个体有好的或良好的自知力,例如:

  • 个体相信,如果不检查火炉30遍,房子肯定不会,或很可能不会,或可能会、可能不会被烧毁。

一些个体的自知力很差 ,例如:

  • 个体相信,如果不检查火炉30遍,这房子很可能会被烧毁。

少数个体(4%或更少) 缺乏自知力/妄想信念,例如:

  • 个体确信如果不检査火炉30遍,这房子肯定会被烧毁。

在该疾病的病程中,同一个体的自知力可能有所变化。差的自知力与不良的长期预后有关。 最多30%有强迫症的个体终生患有抽动障碍。这一点在儿童期起病的有强迫症的男性最为常见。与没有抽动障碍病史的个体相比,这些患者在强迫症症状的主题、共病、病程、家族遗传模式方面有所不同。


笔记仅供咨询师参考学习,诊断以当地正规医院精神科医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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