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灿烂的日子

好好是我迄今为止遇到过的最好的姑娘,人见人爱,花见花开。二哈是我养的最懵逼的狗,没有之一。

每天早晚都要带二哈出门溜达一次,拉屎,撒尿,放屁,我是英勇的铲屎官。虽然无数次想要弄死那个二货,不过道德和宠爱总是占据上线,我去你的二逼狗大爷。

早上带着二哈去农贸市场买了二斤排骨,回来时手上全是狗链勒的一条条红印子,没办法,这二逼唯一的优点就是不忌口,啥都吃,见到生青菜都往上扑。

好好正在院子里打理她的花圃,花啊草啊都很茂盛,种类很多,可惜我一样也不识得。我在门口站了一会儿,静静的看着她,真的是个恬静而温柔的姑娘。二哈坐在地上,舌头吐了出来,热的直哈气,讨好的朝好好叫了两声,“汪汪”。

“林嘉,你好早啊~”

“啊,不早不早”,说这句话的时候,我仿佛又想到了多年以前的一个早上,二哈将粑粑拉我床上的情景,什么早起都是被逼的。

好好擦了擦额头,放下花锄,走过来蹲下身使劲的揉了揉二哈的大头,二哈着急的呜呜叫着。

“吃饭了么?”

“没呢!”

“正好我熬了凉白粥,一起吃点吧!”

“嗯!”“汪!”

我和二哈狠狠的点了点头,似乎每天早上能坚持不解的出来为的就是这一句话。好好走进走出端着几样小菜,二哈跟进跟出,眼睛直勾勾盯着好好手里的东西,我对此表示不屑一顾,要不是爸爸我脸皮厚你能天天跟着白吃白喝么!

……

好好是个好姑娘,怎么说呢,是我觉得第一个靠颜值和才华相加我也配不上的女子。容貌属于特耐看的那种,烧的一手好菜,琴棋书画样样精通,同时自带好感度满分的气质,人也积极向上。

好好共失恋三次,原因莫名,我猜想大概是那些男人们都有自知之明的,觉得自己配不上好好,索性就选择放弃。然而好好从不和我们讲这些东西,所以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以为好好没失恋呢,直到偶然间提起,她才平淡的说出分手了,神色里带有几分忧郁,眉毛微皱。我想她定是天生带有诗人气质,所以骨子里的桀骜才不允许她有所认输,生活是这样,感情也是这样。

而我是个没心没肺的人,只要每天有吃有喝,二哈生病就是快快乐乐的一天,所以我也从不聊这些东西,因为我觉得好好这样贤惠的姑娘是不愁嫁的,而且有了男朋友之后,似乎白食也并不怎么好蹭了,所以单身主义万岁,白食万岁。

我和好好的院子中间隔了一堵墙,好好的院子不仅有花还有蔬菜,在靠墙根的地方种了一排丝瓜,打了架子,现在也是郁郁葱葱,已经开出了黄色的小花,看样子离能吃不远了。再旁边是西红柿,现在还是青青的。

二哈乖乖的躺在地上吃饭,好好不时夹几块咸肉给它,曾几何时二哈也在这院子里肆虐过,只是后来一个月没进成这门,那时我就故意在吃饭时,朝好好家院子门口的二哈狠狠的吧唧着嘴,“啊~,太好吃了!”。气得它直挠墙,我笑的差点断气。

有的时候我就在想,我是不是也该去学学厨艺来拯救下我费尽千辛万苦却还是光秃秃的院子,嗯!我很认真的想了这个话题,然后果断决定放弃,吃白食的日子实在是再好不过!人贵在知足,不能再去想这么不要脸的事情。

讲到我的院子,实在不想多提。院子里唯一的三棵瘦瘦小小的桂花树,都还是我费尽心机留下来的成果。我们隔三差五就因为二哈咬桂花树的事情,在院子里上演“人狗大战”。有时候我真的想两巴掌抽死它,抓住它的狗头问一问,你哪来的那么大的心还能躺在树底下乘凉。

吃完饭后我自告奋勇的帮忙刷碗,结果三只碟子碎了一个半,半个是因为碎成两半,我觉得还能用五零二胶水粘在一起。临走时死皮赖脸的留下排骨,好好怎么都不要,最后我讲中午再来就好,好好才答应了,我按捺下心中狂喜,突然觉得,我真的是太他妈的机智了!

这世界大部分的人都在浪费光阴,巧得很,我也喜欢浪费。不过你知道世界最美好的是什么时候么?就是阳光正浓烈的时候,周围有大树参天,躺椅一放,扇子一遮,呼呼大睡。半梦半醒之间来一口鲜榨果汁。我占据绿荫下最好的位置,二哈在桂花树底下,好好在隔壁的院子里画画。

有那么一句老话儿说得好:“春天不是读书天,夏日炎炎正好眠”。反正在我看来只要午觉一开始睡,管它什么地老天荒,世界末日都是虚的。

等我再醒来已经是当天下午六点半,亮的发红的阳光斜斜的从树缝里穿插进来,杯子掉在地上,没喝完的果汁洒了一地,桂花树新添了几道牙印,墙边的砖头也倒了。我进屋巡视一圈,什么也没有。又跑到隔壁张望,好好不在家。四处转了一圈,还是没有发现二哈的踪迹,这狗逼。

我以为二哈畏罪潜逃了,结果它就真的两三天不回家,我心慌到不行。我开始以为它只是跟着好好出去玩了,反正以前它经常这样,结果好好也说没见着,讲出门时还看见二哈在喝地上杯子里的果汁,叫了它,没跟着出来。

我听后如坠深渊,心下想到:娘西皮,这狗逼不会让狗贩子给抓去剥皮吃肉了吧。很可能最后连毛都不剩下,反正它那毛也不咋滴。又或者:这狗逼过马路不会看车,会不会在“吱”一声之后就“嘭”的一声变成一摊烂泥。

我越想越心痛,两天三夜不想吃喝,好好劝我别难过,做了好多菜,我夹了一筷子水芹,嚼到嘴里,心想二哈在的话一定会很高兴。这狗逼,我居然还有点想它。

事情往往出人意料,结果第三天的早上它脏兮兮的出现在村口,和一只泰迪玩的撒欢,我那个气啊!麻辣鸡!我的那个刀呢!老子今天要吃狗肉火锅!

后来为了惩罚他,我领它去了趟宠物商店,买了一周的劣质狗粮,把它的狗毛剃的只剩狗头,后脑勺上还有一个大大的“二逼”俩字,我TM叫你去勾引泰迪,看看你那怂样,爸爸我有了女朋友了么?没有!知道长幼有序,尊老爱幼,先来后到,啊呸。口误。

回去的时候好好见了,笑的合不拢嘴。二哈知道自己做错了事,也不闹腾,趴在院子里呜呜的叫着,听得出来很悲伤,我猜它大概是在悼念自己的毛,在书房里偷笑不已,就着灯光对它的所作所为进行文字鞭笞。

第二天,好好炖了排骨给它,看它得意那劲,似乎已经忘记自己是一只秃毛狗了。看得我一阵嫉妒,为什么没有我的份。

我一直在那个院子里住了三年,直到二十四岁,我走后没过多久好好也搬了,她说没人蹭饭一天好闲啊,想念二哈。我说那你来我这边,我们还做邻居。她说不了,来日方长。我盯着屏幕沉默了一会儿,敲击键盘说:好,来日方长。

在往后的日子里我还是没心没肺,只要每天有吃有喝,二哈不生病就是快快乐乐的一天。虽然之后无数次我都想找找我那把屠狗刀,但我再不想它生病,恹恹的一动不动,不搞破坏。

你可能感兴趣的:(阳光灿烂的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