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区严格程序推动民主决策 “一征三议两公开”落实基层民主

文: 杨心武 何风云 王孟鹤

​发表于2015年12月31日平顶山日报


“感谢社区、感谢慈善站照顾我们,给我们发食用油、卫生纸、洗洁精、洗衣粉等生活用品。”近日,新华区新新街街道前进社区居民朱克华在社区的慈善救助站领取生活物品时说。

该社区新建的慈善救助站,是该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工作法推行的典范。

前进社区地处城郊,居民大多数是矿工及其家属,困难户较多、残疾人多。社区党总支在征求意见时发现,居民对“慈善救护”的呼声很高。在党支部、居民委员会联席会议上,社区把“建立慈善救助站”确定为研究议题,并上报给了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迅速上报给了区民政局、区工商联等部门进行可行性研究,很快形成了决议提案。之后,在社区居民代表会议上,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对成立社区慈善救助站的决议进行了表决,形成了最终决议并进行了公示。

街道和社区经过多方协调,建立了占地30平方米的慈善救助站,接收辖区单位、街道工作人员和辖区居民的捐赠。截至11月底,已接受捐赠2.6万余元和百余件物品,为十多户贫困、低保、残疾家庭发放了爱心卡,他们可免费领取相应数额的生活必需品。

2014年,新华区被确立为省“四项机制”试点。该区组织部门认真落实基层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在农村完善了“四议两公开”工作法,在社区扎实推行“一征三议两公开”决策办法。为鼓励群众参与,该区通过建设区公众信息网,举办专题培训班、研讨会,制定详细流程图等形式,将“一征三议两公开”的意义、决策内容、程序要求等,让居民知晓,引导居民积极参与。在32个社区建立征求意见箱,广泛征求社区居民、党员代表对社区建设的意见建议。社区党组织将收集到的问题进行整理,筛选出可行性较强的议题,在居民代表会议或居民会议上进行决议,并将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进行公示。区委组织部将村“四议两公开”工作法、社区“一征三议两公开”决策办法以及党群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情况列入基层组织建设年终考核,对满意度高的镇、街道、管委会进行一定数额的奖励;同时对达不到建设要求的,暂不拨付工作运转经费、服务群众专项经费、党建经费等“三项经费”,并对责任人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诫勉谈话、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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