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贪婪是一种罪?

想着明天笑来老师的文章就要出来了,知道一定是非常精彩,所以,我想赶在之前也写一篇,我知道自己的文章和老师的差距非常之大,但是,没有关系啊,知道了差距到底在哪,到底有多大,我才能更好地找到努力的方向。

一丶贪婪,在天主教教义中是七宗罪罪名中之一。贪婪是指人们对欲望追求无节制的状态。欲望本身是中性的,无善恶之分。但是欲望追求过度了就是贪婪。那么,度的衡量标准是什么?其实对于“过度”精准的量化认定是不太可能的。而且,这个度的标准还会受到时间地点等因素的影响。就以住房为例,三口之家居住一套80平米二室一厅的房屋,现在想换更大的房子这算不算是贪婪?我们或许会说,这怎么能说是贪婪呢,现在一个家庭居住一套一百多平米甚至别墅的也是大有人在啊,想换个更大的房子,这是人的正常需求不存在贪婪的问题。但是,如果是在二三十年前呢,上海的普通家庭三世甚至是四世同堂居住三四十平米的斗室,拥挤的状况可想而知。如按照当时的标准来看,三口之家居住80平米的房屋那是多么的奢侈啊,但是今天在城市里,或许大家都不会这样认为了。另外,不同地域的认定标准也不有所不同。因此,我们很难去量化 “过度”的标准了。

那么,我们如何去认定度“”的标准呢?我以为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判断:首先,我觉得 “度”的底线是人们的衣食住行的基本生活需求;其次,社会经济发展和财富的总体状况;最后,也是我以为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假设一个抽象的理性人,对欲望的需求做理性的选择。

二丶贪婪可能造成那些恶果。贪婪是对欲望的无限放纵,任由欲望的魔鬼吞噬我们的心智,使得我们的最终成为欲望的奴隶。贪婪之于食物,就是贪吃贪喝,多食伤脾胃,与我们的身体是极为有害的。贪婪之于性爱,对身体损伤极大,不是有精尽人亡之说嘛。贪婪之于金钱,尤其是投资,危害后果更甚。贪婪者的眼中往往只有钱本身,只要能够得到钱,获得金钱的方式和手段是在所不问的。贪婪的人一般不懂得适可而止、适度的道理,他们总想着如何取得拥有更多。贪婪之人即便得到了他想要的东西,但是,他仍然不会满足,永远不会!他仍然会继续疯狂的敛财,否则那就不是贪婪了。贪婪,就像一辆没有刹车的高速列车迟早会有一天脱轨车毁人亡。如果贪婪之人暂时没有得到他自己想要的东西,一定会想尽一切办法得到获取,那他就会不择手段,甚至铤而走险。这两种情形贪婪之人都会走向自我毁灭。所以,从这个角度来分析,所有的赌徒都是贪婪之人,他们唯一的正确选择就是悬崖勒马,浪子回头,重新做人,否则,只能是一条路走到黑。从心态来说,贪婪之人,得之亦惊,失之亦惊,人的情绪永远无法安定下来。人的心智就会被金钱迷惑。贪婪之人,总是希望所有事情马上就出结果,他们没有足够的耐心等到事物的瓜熟蒂落之时,但这又是与事情发展的规律不相吻合的。自然不可能成功的。

所以贪婪是一种罪孽!贪婪之人失败的结局是必然的。

三丶因此,我们必须控制自己过度的欲望,遏制住自己内心贪婪的恶魔。凡事从长远计,让自己活在更久远的未来,不计较一时一地一城一池的得失, 保持内心的宁静和淡定。得之不喜,失之不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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