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作家的情书,我喜欢北疆的野马,南疆的荒漠,还有你

雯:

喜欢深夜,喜欢在深夜里品茗远望,或者出门,点一支烟,跟无数个看不清鼻子眼睛的人匆匆对视,此时的夜没有表情,可心却五味杂全。

我喜欢深夜大抵热爱它的包容,欺骗亦善良、欲望亦淡泊、生与死、病魔或抵抗统统被笼罩在一片漆黑的光里。久行在大街,时间已过凌晨,夏日的风暖暖的吹着,汽车不愿多留片刻,而我把一条街走了三遍,烟抽了半包还是不想离去。

我多么热爱这漆黑的夜晚,热爱行走,尽管高度近视。在我眼前的不是路是挑战,是空气,是山和海,是风和雨,是你上学的十几里水泥马路,是你回家时的近在咫尺,而我却从未在下一个站牌与你相遇,你也从未从遥远的地方向我投来爱慕的眼光。

笃定深思,终于发现,那被夜覆盖的小情绪,和枝头的树叶一样心神不定,左右摇摆。和静谧的夜空一样藏着千亿年的秘密,我不说,你便不知道,原来我爱这深夜是因为思念。

前几日收到你的信件,这大概是十年来第一次,收到女孩子的书信。十年前我用书信写下了整个晦涩的青春,未曾寄出。

今夜执笔俯榻,仿佛年华倒逝,岁月重回,往事历历在目,而那个可爱善良的女孩却像一摊水,一抹云,一场梦,其明媚其妖娆其名字早已忘却,取而代之的是你若隐若现的影子,未曾谋面的音容。

这样也好,我便可以尽情的涂抹,把你当成文字轻轻吟诵,把你当成书画寄情山水,把你当成星火点亮即将到来的清晨,我究竟把你当成了什么,恐怕你比我还清楚吧!

同样,我也喜欢漫山的风雪,因为她美啊,我也喜欢狂暴的大雨,因为她需要一把雨伞,正好我有,更多的时候是风雪的刺骨和大雨的孤独,吸引了我。我喜欢的不单单只有这些,还有一个人,我自己,我思想里的你和北疆外的野马,南疆的荒漠。

光阴似箭,已不见当初翩翩少年,从弟弟变成哥哥,现在变成大叔,没有什么还能拨动心弦,如果非要说有,那就是你歌唱的时候,我不自觉凝神静听,把竖琴高悬。

2017年 6月20日  凌晨三点半

你可能感兴趣的:(一位作家的情书,我喜欢北疆的野马,南疆的荒漠,还有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