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9月20日学习笔记:认识关系奥秘的第三只眼、如何构建健康的关系

一、认识奥秘的第三只眼镜

文中提到的“抄后路”的心理策略刚好可以用到和自己昨天处理的和一个顾问单位老总的关系,自己代理了他们公司的一个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准备的很充足,开庭之前也和这位老总对接过这个案件,所以,很多观点在开庭时双方都已明确。

但是裁判权掌握在法官手里,这才是一个案件胜诉与败诉的关键,我代理的这个案件,败诉了,法官驳回了我们的诉讼请求,理由是工程款的支付条件不具备。

胜败在诉讼中是很常见的,如果不服,当然可以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但是当事人可不是这样想的,他们认为是你这个律师本身出现了问题,是因为你的原因而导致本案败诉的结果。顾问单位的老总也不例外,这也没什么,当事人的情绪可以理解,但是,如果把庭前双方确认的事实,认定律师自己的信口胡诌,这就有些不合适了,这位老总看完判决书之后,第一句话是你们律师不能瞎认可事实吧,第二句话,我比较好奇你们的庭审是怎么进行的,我要看看庭审录像,第三句话,来,我们从头过一下这个案件。根据“抄后路”的心理策略,我可以做出一个基本的判断,第一,这位老总没有责任承担意识,第二,他活在自己的世界中,第三,他认为自己可以成为法官。基于如上判断,我可以直接回复他“您应该很少从一件事情上面去分析一个问题,很多情况下,您希望世界围绕着您转,但是您的想法总是和现实是有冲突的,所以,您也遇到过很多碰壁的事情”。

但是,当时我没有选择这种答复,因为我没有了解他的心里策略,同时,我内心对这个案件也是不甘的,我也希望拿到胜诉的结果,所以,我当时的想法是如何补救,在法院认定事实的基础上,如何推翻一审法院的判决。但是,在昨天的场景下,顾问单位的老总显然不想听我的想法,因为他活在自己的世界中,不过,律师是有自己的选择权的,二审我可以选择不代理,也可以选择代理,不代理是因为我不想去面对这样的一个没有责任意识的人,代理是因为我对一审法院的判决是真的不服。

内心是充满矛盾的,不过,我想了一个折中策略,我把上诉状写好,作为我对一审不服判决的书面表达方式,这份上诉状由公司自己的人向法院递交,同时向公司说明,如果需要律师代理,届时再办理委托权,如果不需要,我的工作到此就已经截止了。

这就是我的一个立场,我是一个经济人,虽然对法院的判决不服,但是如果我的工作没有被别人肯定,那么,我会收敛这种不服的情绪。

“均匀悬浮注意”给了自己一个办理案件的新的思考角度,想象一下在自己与当事人进行交流沟通的时候,有第三只眼镜可以看到自己在干什么,自己在思考什么,以及自己与对方谈话过程中所遗漏的方面,相当于自己多了一个秘书,在给自己的谈话做谈话纪要,想一下就感觉非常棒,这个方法需要自己在实践中进行运用和磨炼一下。

文章中提到的父母以“退行”的方式对孩子进行养育,这点解释了为什么孩子出了远门或者家里有什么开心的事情时,父母总会给孩子做“好吃的”,“孩子”即使年龄已经很大了,但是也愿意接受父母的这种疼爱,这让“孩子”获得了疗愈。

二、如何构建健康的关系

事实和情绪是让我感受最深刻的知识,对方传递的客观事实是什么,传递的主观情绪信息又是什么。对于客观事实要尊重,而谬误要驳回;主观情绪要共情,垃圾情绪则要驳回或化解。

结合自己的实践案例,在与顾问单位的人员和老总沟通时,他们的一个想法是律师可以解决他们面临的全部问题,如果不能解决,那么说明这个律师水平是有问题的。当然,这种认识是存在错误的,问题也需要看是什么问题,可以由律师解决的问题律师当然可以解决,如果不是律师能力范围内的问题,律师一定解决不了。但是,客户不会这么想,基于此,可以运用事实和情绪方法,即客户传递的客观事实是一个问题,这个事实我要尊重,并基于我的专业知识给他们最好的分析和解决方案,当然无法解决时,我也要进行基本的分析,让客户把这个问题看得更清楚;至于他们向你传递的情绪,如果是对你能力怀有疑问或者质疑的,可以直接回复,也可以寻求其他律师的分析和帮助;如果没有怀疑,而仅是对事情本身存在的一些情绪,要理解和共情-我理解你们对于这件事情的看法这就是一个不错的共情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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