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婚妻双目失明,他做了怎样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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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情人节,应景说一段古人的爱情故事。

苏轼自叹弗如

北宋时期,大文豪苏轼在密州(今山东诸城)做官时,有一位同事叫刘庭式。刘庭式就是这则故事的男主人公。

刘庭式,山东济南人,在未及第时定下了一门亲事,对方是“乡人之女”,不过尚未送聘礼定亲。后来,刘庭式及第,可惜这位女子因病双目失明,本来女子家就是贫穷农户,这下雪上加霜,不敢高攀刘家。有人劝庭式“纳其幼女”,改娶小女儿吧。庭式笑对:“吾心已许之矣,虽盲,岂负吾初心哉?”最终他娶了盲女为妻。

刘庭式在密州做通判,盲妻也跟着去了,两人相敬如宾,恩爱和谐。本打算恩爱白头,谁知过了一些年,盲妻逝世,离他而去。庭式情深悲恸,不能自已。一年又一年,哀痛不减,不肯再娶。

苏轼问他:“哀生于爱,爱生于色,子娶盲女,与之偕老,义也。爱从何生?哀从何出?”大概意思就是容貌美丽才会有爱,有爱才会在对方死后哀伤,你娶了盲女,与她偕老,是一种义。那么你对她的爱是因何而生?你如此哀伤又从何而来?

庭式坦然答道:我只知道死去的是我的妻子,“有目亦吾妻也,无目亦吾妻也。”而且还慷慨激昂地将苏轼反驳了一通:若因色而生爱,因爱而生哀,容颜老去就不爱了,哀伤也容易淡忘,那么那些在街头穿得漂亮动人,能让你动心的女子都可以做你的妻子了吗?苏轼感佩不已。

为亡妻写下“十年生死两茫茫,不思量,自难忘”,情种苏轼的婚恋观与刘庭式相比,也自叹不如。

“道德模范”刘庭式

有不少文章写到刘庭式的婚姻家庭,大多把他塑造成了一个道德模范,赞扬他对妻子不嫌弃、不抛弃,绝对担得起“义”字。

可是在刘庭式的心里,对妻子仅仅是义吗?

虽未定亲,刘庭式“心已许之矣”,早已心中有她,虽然她因病两目皆盲,但不能改变他对她的初心。所以他才不顾旁人眼光,坚持迎娶爱人。

如果说刘庭式娶盲女为妻,有责任和道义的缘故,那么为何婚后生活和睦恩爱,妻子死后,悲痛逾于常人,再不肯娶。若不是爱情,还有什么能让他把一生抵上?

主张“爱生于色”的苏轼看到的是他的妻子目盲的缺陷(估计一般人都是这样的看法),认为他对盲妻不可能有爱。其实,婚姻和爱情,如人饮水冷暖自知。别人看到的是盲,他体味到的是妻。在他眼里,她是他的妻子,盲与不盲,她都是他爱的那个人,愿意执手偕老的那个人。

只有真正的爱,才会忽视各种世俗条件,跳出条条框框的束缚。唯愿此生不相离,与子共白头。

请信心满满地对待爱

刘庭式和盲妻的故事在《宋史》中有记载,苏轼也专门写了《书刘庭式事》一文,不过着墨处都是刘庭式如何如何好,对盲妻只字未提。

我们从两人的故事里可以看出:这位女子是聪明的,在身体减分的情况下,能获丈夫真心以待,她必定深深懂得夫妻之道;她是勇敢的,没有被世俗的眼光牵累,没有被自卑的心理包围,她勇敢地追随爱人;她是自信的,虽然看不到他脸上的光,她相信她能给爱人带来快乐,能亲耳聆听爱人的欢笑就是最幸福的事。

汉武帝的宠妃李夫人,深信帝王无真心,重病中汉武帝来看她,她坚决不见,担心自己“色衰”而失去皇恩。

即使在平等自由的现代社会,很多女子还是秉持着“色衰而爱弛”的观点,自卑观念根深蒂固,怕对方厌弃自己,在爱情和婚姻中纠结犹豫,患得患失。有时还颇具牺牲精神,以为和对方在一起,自己就是个累赘,会拖累他,进而耽误他获得幸福。有些“伟大”的男性在经济困顿之时,往往也会做出自以为是的举动:推开她,给她自由,让她去找更好(更有钱)的人。

坚定的爱情,或许起于容貌谈吐、财富地位,但最终还是要归于内心的真正联结。

去它的“色衰爱弛”“财去情空”,为自己的信心加分,给我们的爱情加油。

与子偕老,谁无此心?愿天下有情人终成眷属,相爱不言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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