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桌的我
引言:这样的情谊,有的变成了爱情,有的沦为记忆里的逗比。
我听身边的许多人讲过关于同桌的故事,长期内战不休,却又坚决一致对外。这样的情谊,有的变成了爱情,有的沦为记忆里的逗比。
我的同桌大多是后者。
小学时正时兴看《武林外传》,男生们大多都能说唱主题曲,女生们统一练就了排山倒海,我的同桌每天被我拍好几掌,每一次都正气凛然的大喝一声“哪里有压迫,哪里就有反抗”,但总被分分钟镇压。
他的奇葩之处在于,老师布置作业的时候,他总是迅速掀起左手袖子,把作业抄在手上。周一是手背,周二是手腕,周五写到了手肘,周末清零一次。
他最大的心愿,就是世界统一,统一吃手抓饭,这样返璞归真,不必洗碗。
尽管如此嫌弃,但在毕业的时候,果不其然的,我最舍不得他,这个在我暴力镇压下,从未真心反抗过的男孩子。
初中的同桌绝对是同桌中的极品。
他总坐在第一排不管不顾的打游戏看小说,然而数学成绩却优异惊人。他和我想象中的工科男一样,宅而且有一颗绝顶聪明的脑袋。
玩游戏之余,他最大的乐趣,就是欺负我。我之所以用欺负这个词,是因为他的方式永远让我无力反抗。当我的速溶咖啡喝到最后只剩一口的时候,他往里面放粉笔头,被我一口喝掉。我稍不注意,橡皮就会被分成均匀的细小的块,分散在桌子的各个角落。我被政治老师严厉点名叫到办公室训话,正感到莫名其妙的时刻,发现他把我政治作业判断题所有的√,都改成了×。每一次在我的弱项,比如数学竞赛,800米跑步,他都会郑重的,大声地向班主任推荐我,然后我就被班主任用“请你正确认识自己”的眼神,扫视几遍。而罪魁祸首已经在旁边笑到抽搐。
然而同桌是一种神奇的生物,你的小情绪总在第一时间被发现。每次我不高兴,,他就做出楚楚可怜状,说,蓉姐,蓉姐姐,你别不高兴了,要不你打我吧,打累了就不生气了。
想到这我几乎红了眼眶,擦,我是那种不高兴就打人的人吗!
高中我有很长一段时间没有同桌,那时班级里另一个同样因为话太多而没有同桌的人,和我分守两桌两侧。
上课他会给我开个人演唱会。
“我唱’如果你是一只火鸟,我一定是那’,你唱’火苗’。”他说。
“为什么?”
“因为你是台下的粉丝,粉丝不能唱太多。”
“你们俩别说话了。”老师说。
“哦。”他说。
“我唱歌你在台下欢呼吧,狂热一点。”他悄悄说。
“……我不会。”我说。
“你要这样,啊,男神!男神!好帅!帅到爆!”不知不觉他挥舞起手。
“你们俩别说话!隔那么远还说话!”老师说。
“哦。”他说。
“嘿,听懂了吗,一会儿再演练一遍。”他又悄悄说。
这就是那些逗比了。
也会有那么一两个人,有一丝关于爱情的味道。
高中刚学完诗经《氓》的时候,有一个黄昏,我在教室门口乘凉,许多同学在走廊背书。一个男生说,晚自习班主任调位置,我当你同桌吧。
后来他成了我的同桌,冬天会带温暖的酥油茶,天气冷的时候也同用一件大衣盖着腿。
他转学前,对我说,我喜欢你,后来再没见过面,只留下一首名叫《小美人鱼》的诗。
其实我知道。
他喜欢我,我知道。
他说要当我同桌那天,他在走廊背书的时候,每次经过我身边,念的都是“以尔车来,以我贿迁。”
不用非要到“淇水汤汤”我们都经历一遍,才懂得那些道理,青春永远是无关对错,我们也不必活的太明白,太占便宜。
因为我早已经原谅了咖啡里的粉笔头,政治老师也原谅了我全部打叉的判断题,而曾当过我同桌的男孩子,也一定会原谅我的佯装不知。
我们和那个三八线对面的人,那些时光,终于和小美人鱼的尾巴一样,埋葬在蔚蓝色的灵柩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