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丽塔》

作者:[美]弗拉基米尔·纳博科夫

完稿时间:1954年。

第一次出版:1955年9月,巴黎,奥林匹亚出版社出版。

同名电影:《洛丽塔》

内容简介:

“洛丽塔,我生命之光,我欲念之火。我的罪恶,我的灵魂。洛一丽一塔:舌尖向上,分三步,从上颚往下轻轻落在牙齿上。洛。丽。塔。”

由于儿时的阴影,亨伯特对洛丽塔无法自拔,为了亲近这名早熟、热情的小女孩,亨伯特娶女房东为妻,成为洛丽塔的继父。小说中的女孩原名桃乐莉·海兹(Dolores Haze),西班牙文发音的小名为洛丽塔(Lolita)或洛(Lo),因此作为书名。

后来女房东在丈夫的日记中发现自己的丈夫对女儿的企图和对自己的不忠,十分生气,于是写了三封信(后来被亨撕碎,但根据文章中,信的残篇段句,三封信的内容想表达妻子想离开丈夫一段时间,然后再找机会复合,表现出妻子对丈夫的爱)在寄信的途中被车子撞死。亨伯特将洛丽塔从夏令营接出来一起旅行,他以为在洛丽塔的饮料中下药,就可以在不知不觉中猥亵她。 结果药对洛丽塔全无效果(因为那并不是真正的强力安眠药),相反第二天清晨洛丽塔主动挑逗亨伯特,发生乱伦的关系。亨伯特然后告知洛丽塔她的母亲已经去世,至此洛丽塔在别无选择的情况下接受了必须和继父生活下去的这个现实。 亨伯特带着洛丽塔以父女的身份沿着美国旅游,他利用零用钱、美丽的衣饰和美味的食物等小女孩会喜欢的东西来控制洛丽塔,以及继续满足自己对她的欲望。洛丽塔长大后,开始讨厌继父,她意识到“即使是最可悲的家庭生活也比这种乱伦状况好”。于是她开始跟年纪相当的男孩子交往,并借着一次旅行的机会脱离继父的掌握,一开始亨伯特疯狂的寻找,但是最终还是放弃了。

三年过去,一日亨伯特收到洛丽塔的来信,信上说她已经结婚,并怀孕了,需要继父的金钱援助。亨伯特给了她400美元现金和3600美元的支票还有把屋子卖了买家先付的10000美元跟房子的契约。他要求洛丽塔说出当时拐走她的人,洛丽塔告诉他那人正是奎迪(Quilty)( 作品中被女主角认为是东方天才哲学家),其为学校演出的剧作家,并告诉他,她和奎迪出走后,因为拒绝了奎迪要她和其他男孩子拍摄色情影片的要求,而被奎迪赶了出来。亨伯特请求洛丽塔离开她的丈夫和他走,但是她拒绝了这个要求,亨伯特伤心欲绝。他追踪并枪杀了奎迪。最终, 亨伯特因血栓病死于狱中,而17岁的洛丽塔则因难产死于1950年圣诞。

和纳博科夫笔下的许多人物一样,亨伯特是一个化了装的极端个人主义的艺术家。他禀然敏感,想象力丰富,但近于偏执。他在小说中曾引用一位诗人的话说,“人性中的道德感是一种义务,而我们则必须赋予灵魂以美感。”当然,在《洛丽塔》中,这种所谓的“美感”既有艺术华丽的诗意,也充满了情欲堕落者阴恶的罪恶感。

《洛丽塔》是一部倍受争议的小说。从传统的思想理念看待这部小说,看到的只有色情,乱伦,如果跳出道德范畴,现在心理学的角度分析,这是一种精神创伤未能及时得到合理疏导,后被放大演变,发展为心理疾病的一种情况。小说中对于亨波特心理意识流的描写,值得深思。

推荐译林出版社,2000年3月出版的中文译本《洛丽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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