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极客少年
惯读中国古典诗歌的人,初读西方古典诗歌就会感觉有点怪怪。诗歌里那种奔放的情感和华丽的铺陈,完全是与中国重含蓄的诗歌传统背道而驰的。诸如勃朗宁夫人成名的《葡萄牙人十四行诗》,直白的爱情定然令中国人脸红耳赤。
我曾经想过格律诗人和现代诗人如何追求一个女人的场景:她应该会同时收到原创或者抄写的各式中文与西文的诗作。比如叶芝的“ When you are old and grey and full of sleep⋯⋯”;来自情敌的可能就会写“暂分烟岛犹回首,只渡寒塘并亦飞”。中西合璧,我想起就觉得很有趣。
书中把这种现象归结为中西民族性格的差异,民族气质的不同发展方向也似乎在文明起源之初就因历史的影响而各自选择。
难道不会殊途同归?我疑惑。
全人类在对典雅和粗俗的辨别原则是一致的。举例来说,一个人在公共场合讲话的音量以及音调总是与这个人的文化素质,身份地位成反比的,表现在诗歌,则文化素质越高,表达便越内敛。
中国自明代以前,文教水平遥遥领先于西方,诗歌是知识分子的通用语言,在宋代更是达到了帝王与百姓同乐的盛况,古代西方却长期处于文教低迷的状态,教士阶层以拉丁语垄断知识,而自国王,贵族,以至于骑士,大都是文盲。他们念诵的诗句,不可能是“一春梦雨常飘瓦,尽日灵风不飘旗。”在西方中世纪黑暗时代,质胜于文,诗歌读出的味道无疑有如我们的《诗经》。
勃朗宁夫人,她的代表作《葡萄牙人十四行诗集》,得到的赞誉,甚至超过了莎士比亚的十四行诗。
How do I love thee? Let me count the ways.
I love thee to the depth and breadth and height.
My soul can reach,when feeling out of sight
For the ends of Being and ideal Grace.
I love thee to the level of everyday's
Most quiet need,by sun and candle-light
I love thee freely,as men strive for Right.
I love thee purely ,as they burn from Parise.
……
我究竟怎样爱你?让我细数端详。
我爱你直到我灵魂所及的深度、
广度和高度,我在视力不及之处
摸索着存在的极致和爱的理想
我爱你像最朴素的日常需要一样,
就像不自觉地需要阳光和蜡烛。
我自由地爱你,像人们选择正义之路,
我纯洁的爱你,像人们躲避称赞颂扬。
(飞白 译)
你能想象,这是一个女子写出来的吗?每次读它,我都心生甜腻感。仿佛一个女子在你耳边细细蜜语。
勃朗宁夫人,原名伊丽莎白·巴莱特,出生在英国一个极富裕的家庭。
这些奔放的诗句,其实是伊丽莎白在婚前写给她爱人罗伯特·勃朗宁的情诗。她唱给他听,用十四行诗的曲调,在意大利,这个十四行诗的故乡。
这是自莎士比亚以来最出色的十四行诗。
这组十四行诗的第一次公开发表是在1850年,共有43首,伊丽莎白为其取名“葡萄牙人十四行诗”,刻意让人误以为这是外国翻译的外国诗歌。当时只有极少人知道,“葡萄牙人”其实就是伊丽莎白,是罗伯特总爱亲昵的叫她“我的小葡萄牙”,因为伊丽莎白曾在一首诗里写过一对葡萄牙人的爱情,罗伯特爱极了。
1889年,罗伯特·勃朗宁已经是78岁高龄的老人,而伊丽莎白早已不在人世。罗伯特恋恋不舍把一个精雕细刻的木盒交给儿子后,同年就死在了威尼斯。儿子贝贝尼打开了那只木盒,里边整齐收藏着罗伯特·勃朗宁和勃朗宁夫人的全部书信。他们写下了百万字的书信,至死也不曾把情话说完。
通篇奔放的炽烈字眼,使得勃朗宁夫人的情诗在今天单身盛行的时代显得格外甜腻,可能单身太久的人就受不了。可是,真正了解她的人,又怎会要求她如何高冷理智?
她获得了真正的爱情,以风华已逝的年纪和残破朽坏的身体。在英格兰绵延不绝的钟声里,以诗歌一遍又一遍的向罗伯特诉说着,她的爱有多辽阔。
你看,就像诗歌所写,奔放的爱情可以直至灵魂所及的深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