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罪》:痞性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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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余罪》纯属为了证实自己对电视剧里没有逻辑性的剧情进行自我反驳的原因,特别还等待网店里打折后才整套五本一起网购而来。

阅读完后,不仅唏嘘电视剧的剧情编排过于商业化的同时,还恶心电视剧里表演的成分太重,没有书本里精彩,更加深了看文字以影视为辅助的想法。文字比起影视多了许多的想象空间,更重要的是可以学习,许多的字词都是阅读中丰富的。潜移默化,寓教于乐,学习哦。

《余罪》情节上总能在最不可思议的时候给予人遐想,可是当你想得剧情将会以最无法想象的结果、主角余罪将会以最坏的结果收场时,却又峰回路转,让心情骤然由紧张与沮丧间迸发出欣喜与快慰,而且是那种十足的喜悦。仿佛畅快的溪流,在郁闷中一路奔袭,一路流淌。可是却沿途多阻,又是窄段的,又是岩滩的,最终到了平坦地段,才发现水量已经渺渺的可怜,却猛然间汇入大海,纵然心宽体胖了。

余罪一身的痞性,是正直警察身上不应该有的。却正因为这种天生的痞性,才能在监狱里融入一群狱友中学到了“偷手”——这不入流的匪类之技。或者说不应该属于警察的“偷盗”方式,却成为余罪在办案中屡建奇功的一项长技。也因为痞性才能了解“流氓、痞子”的阴暗一面。正是如此,他才能够顺利的一次又一次卧底成功,因为他是一个像痞子一样的警察,有着一身痞性的警察,公道的说余罪是一位最不像“警察”的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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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说一位正直无私,没有瑕疵的警察,不会以阴鸷的一面去考虑问题,办案难免不全面有局限。那么余罪则不同,他了解与正直相背的一面是什么,他知道阴险的下一步会出现什么。所以,每每案情进入死局时,他都能从“匪类”的不光彩的一面打开突破口——用不正常的手段入手,想常人不敢想,做常人不敢做。这正应了那句“知己知彼,百战百胜”,甚至更胜——知彼之心。

余罪的一颦眉一笑靥,一扬手一投足,都带着痞性。小说一开始,余罪就没有通常小说里警察的正面形象。不仅恶,而且赖,更加痞。没有通常的文质彬彬,却是一味歪瓜裂枣、尖嘴猴腮样。但这样不入流的形象,相反不仅惹不起人的恶心,还不时的激荡起你内心喜欢的涟漪。字里行间,更多的是对人性的阐述与解嘲。高潮时刻,文字中还不时来一片“心灵鸡汤”似的维生素C片,补足我们的大脑,在爽快地阅读同时让读者深深陷入情节上的起伏跌宕。

《大染房》里陈寿亭的俗、《亮剑》里李云龙的匪、《余罪》里余罪的痞,说白了就是生活中普通人的普通一面,脏话、匪气、痞性,本不应该出现在正面角色的人物里。也许是如此的想法,许多正面角色的正气凛然、温文尔雅,便强占了我们的认知。

特别是影视作品深入到家庭的每一个细胞里的,传播正能量无可厚非,可是如今许多的演义真的只剩下了“演”的成分,没有了“义”的一面,为了商业性的扩展,根本就不义。相反,看余罪的痞,却让人心底更舒坦,甚至没有那种明知道有根刺噎在喉咙口却偏要说没事的违心话一样。

正直并不是看面相的靓与丑,许多虚伪之人不是常用斯文的假像来迷惑真像吗?余罪的痞,虽然丑陋无比,虽然狡诈无数,却是那样的真实,那样的面善,相比之下,更愿看到一付丑陋的真实嘴脸,而不愿看到一张美艳的虚假靓颜。

继续看书了,还是书比较真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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