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刺死辱母案”于欢被轻判 那么以后将会是老赖横行的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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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刺死辱母案”火了,因为南方周末的一篇报道,更有各路新媒体大V的深入解读。

但没有一篇说有苏银霞的过错,没有一篇提到契约精神。

我很纳闷,如果你是债主,你会怎么办。好好想一想。


我的家乡前两年发生一起轰动全城的血案。

一个四十多岁的中年人,借了一位三十多岁青年人一百多万,做生意赔钱了,把剩余的钱和房产、汽车全部转移到子女名下。


这位青年去要账,中年人就一句话:没钱,你去告我吧。

这个青年的钱多数也是向别人借的,别人也在向他催款。

索要多次无果,中年人总是一副死猪不怕滚水烫的模样。

青年人极度抑郁,精神几近崩溃。


结果,在一个碧空如洗的下午,大庭广众之下,青年人终于把债主堵住,抽出事先准备好的尖刀,向债主刺下。

刺了好多刀,直到中年债主不省人事。随后,青年人拨打110自首,中年人被拉到医院,不治身亡。

这一恶性事件在第一事件就轰动全城,全城的舆论全部倒向被欠债者,纷纷表示中年欠债者该杀。只是可惜了那个年轻人,据说还是个研究生。


大家记忆力不坏的话,应该可以想起,两年前,民间借贷信用崩塌。大街原本门面林立的投资担保公司突然销声匿迹,一夜之间老赖遍地。


前两年,我家也在邻居开的投资担保公司入了十万,月息1%,邻居吹得天花乱坠,大饼画得特别圆。

总之,传达一个信息就是钱放我这里绝对安全可靠。

结果大家可以猜得到,他破产了。当债主们占领他家时,才发现他的房子早已过户出去。

他向债主们说,他已身无分文,要钱没有,要命一条,也可以到法院起诉。

奇怪的是他那一双儿女照样花费高昂的学费在国外留学。我能怎么办?我没任何办法。


听说他的债主之一,一个六十多岁的老太太在得知钱没了后,当天突发脑溢血,在医院抢救三天,死了。


啰嗦了这么多,其实我想表达的观点有两个——派出所警察没有渎职,于欢不能轻判。

如果于欢轻判或叛正当防卫无罪释放,那样中国多年努力的诚信体系将会瞬间崩塌。


苏银霞做为一个成年人,应该为自己所做的选择承担相应的后果。当时急用钱,可以向银行贷款,可以向亲戚朋友借款,可以向供货商申请延迟付款……但她选择了一个饮鸩止渴的方式——借高利贷。

说明银行已经不可能贷给她款了,并且在亲戚朋友处也借不到。只有铤而走险选择了一个高于银行利息四十倍的融资方式。

我不知道当天他们借款时有没有签合同,即使签了也无法律效应,法院不会认可。


我想作为成年人的苏银霞当时肯定会预料到如果到期还不了款的后果,但她还是借了。既然借了就要遵守契约精神,准时还款。既然没法还清就要做好被催债被侮辱的准备。

既不能还钱,还不要被侮辱,你当老赖是这么好当的么。如果当老赖成本这么低,那谁还讲诚信呀。


再说一下警察为什么没有渎职。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你欠人钱总不能不让人要账吧,如果每次欠债人被要债者赌到家里都要报警并让警察保护出去的话,当老赖的成本是不是太低了。


于欢有罪吗?有罪。南方周末讲述很清楚,十一个讨债者都是手无寸铁。于欢从接待室桌子上摸出刀子,他一个人出手,捅伤四人,被捅伤者及其同伙无人还手,肯定不是正当防卫。


于欢有错吗?或许没有。做为一个正常男人,在当时情形下做出那样的事情似乎更符合常理。但这并不能成为为他减刑的理由。如果说错,就错在他有一个借了高利贷还不起钱的妈吧。


如果警察被叛渎职,那么以后老赖就可以名正言顺的不还钱。

你堵着我家门向我要钱?不好意思,我要打个110,你警察必须来保护我的安全,不然你就是不作为,就是渎职。保护到什么时候?保护到要债人走的时候。


如果二审轻判于欢或改判无罪释放。那就更可怕了,整个社会将再无诚信可言。

他就赖定欠债不还了,你去法院起诉,他财产早转移了。你找一帮人到他家上门要账?开玩笑,活腻了是吧。餐桌上放着的可是水果刀,现在他杀人是正当防卫。


还是那句话,那些呼吁给于欢轻判或无罪释放的,估计都没有过被欠债不还的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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