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多年未见,却依旧想念的你:
我知道你可能不会记得我,但那没关系,我还是想念你,还是喜欢你。
在这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星星寂寥地睡进了云层,而我整夜无眠,鼓起勇气,怀揣着一颗依旧豆蔻的心,在这个已经过了27的年头里不甘心地向你倾诉,尽管这信你看不到。但我坚信,我的情怀,像春风一样不骄不躁,像冬阳一样温和明亮,不管还能孩子气多久,我曾经拥有的少女心,她不会与我诀别。
初初见你,你便如大多青春文学提到的男主角一样,在校园匆匆忙忙,毫无征兆地把我撞在一旁,“同学,借过!江湖救急啊!”所以,这是位大侠?正赶着去行侠仗义?我看着你风风火火的背影,没忍住,噗嗤一声笑了,也顺便地把你的轮廓给记住。
你拎着书包跟在班主任后面,我这才知道,你随着父母来到此地,转到了这个学校上学。
第二天,因为小组长临时请假,我代她向你收作业,你咧嘴一笑,把本子递给我,光秃秃的新笔记本上没有名字,我好意提醒,“同学,请把名字写上。”
“嗯?”你突然后仰靠住椅背,抬头望着我,“我没有名字,你的名字,就是我的姓氏。”
“哟~”全班突然发出一阵阵怪腔。我恼得不敢有动作,回你也不是,不回你也不是。你一定不知道,这近乎告白的话,会在那个空气都微微粉红的年纪,让一向乖巧听话的我霎时间手足无措。
你在调侃我。可是我不知道,所以我当了真。
可能是我从未有过这种体验,所以蠢笨的心就从此偷偷摸摸地多了一件乐此不疲的事,偷看你。在雨天你淋雨冲出教学楼的时候,在晴天你球场打球的时候;在课上你认真解题的时候,在课后你趴着睡觉的时候;在走廊你信步的时候,在车棚你牵车的时候……无时,无刻。
我像一个刚刚从事盗墓事业的小毛头,只敢在黑暗四处无人时偷偷摸摸地潜行,一步一步走地小心翼翼,生怕被人发现,幸好,自始至终,没人发现,我的心事也自此无人知晓。
你很自来熟,跟所有人都是,这让腼腆的我又有一个喜欢你的理由,看呐,你多厉害,我怎么都办不到的事,你很简单就做到了。
你太闪耀,就像划破暗黑夜空的启明星,引人注目。明明刚刚来学校,却迅速成了大家口中的好朋友,所以,卑微如我,你大概压根没时间搭理,我甚至不敢肯定,你是否记得在班里有我这号人存在。
不过没关系,我看着你就好了,我这样对自己说。
看着你对着刚在一起的女朋友眉开眼笑,看着你调侃其他女生,看着你自如地游走在众人中间。
唉,我那时时常想,你要是不那么耀眼就好了,那样就没那么多女生喜欢你了。可是这并不可能,你最擅长的,就是出口成章的情话,亦真,亦假。
后来,也就过了那么十几周,班主任宣布:你的父母要回去原来工作的地方了,所以,你要转学了。
我顿时在自己的世界里晕了过去,心里的警笛突然被拉响,脑袋嗡嗡直鸣,什么?什么!你要离开了吗?在一片纠结中,我的世界兵荒马乱。
我想做点什么来挽留些记忆,独自排练千百回。
“同学,你要离开了吗?还没你联系方式呢,留下号码以后方便联系吧?”
“同学一场,留下号码!”
“……”
最终,我什么也没有说出口,千言万语吞没于唇齿,只剩下一张留念的集体照。
我无数次凝视着照片中笑得一脸痞气也灿烂的你,轻轻摩挲,然后久久失神,灵魂飘晃无处安放。
我也觉得我很不争气,甚至有点神经病,怎么你仅仅一句话,便让我失足,陷入万丈深渊。你本无心,我却有了意。
后来,辗转波折,相隔几年,我在同学聚会上又见到了你。激动,惊讶,喜悦,像是用光了我所有能表现出来的正面情绪,天呐,是你,哦,正在跟一个漂亮女郎谈笑的你。
我平复心情,向一个稍微安静的角落走去,不料,被熙熙攘攘的人群推搡着摔倒,正当我怀着一副视死如归的准备要去亲吻大地时,一双有力的手腕揽住我,定睛一看,那个救我的英雄正是你。
“还好吗?吓到你了吧?去哪?我带你吧?”你依旧把我护着,低头企图在喧闹的环境中让我听清楚你的话。
“好啊。”我不假思索,天知道我有多乐意。
你问我,“你也是我们这一届的吧?很高兴认识你。”
“很高兴认识你。”原来,你是真的不记得我,以为这是你我第一次见面。
其实早在每个偷偷看你的日子里,我就知道,你认识的人很多,根本无暇顾及所有,何况存在感低如我。
几句问候下来,交谈甚欢,哪怕心知肚明你踏出今晚可能就不记得我,我还是甘之如饴,我想啊,我一定中了你的毒,被你下了蛊。
等我接完中途打进来的一个电话,你已经悄然不见。轻轻地你来了,轻轻地你又走了,不带走一片霞光云彩。我苦涩地忘了展露表情,你是来玩笑的吗?又一次突然出现,又一次突然消失。
后来的后来,我们再也不见。世事无常,几经变革,而我也渐渐长大,不再如当年一般,唯一不变的,是经常会想你,担心你过的不好。
你知道今夜的我为何失眠吗?为了你,为了茨威格笔下的姑娘。
她为一个作家付出了一生直到死去仍然虔诚的爱,那是伟大,亦或是悲哀?我难以想象在一个又一个重复的黑夜,她是如何孤独,怎样按捺酸楚,又是凭借什么才得以坚持了整个漫漫人生路——从少女,到青年,再到儿子成长和死去。
我反复读着她的信,感慨万分:
请相信我,没有一个女人像我这样死心塌地地、这样舍身忘己地爱过你,我对你从不变心,过去是这样,一直是这样,因为在世界上没有什么东西可以比得上一个孩子暗中怀有的不为人所察觉的爱情,因为这种爱情不抱希望,低身下气,曲意逢迎,委身屈从,热情奔放,这和一个成年妇女的那种欲火炙烈,不知不觉中贪求无厌的爱情完全不同。只有孤独的孩子才能把全部的热情集聚起来,其他的人在社交活动中早已滥用了自己的感情,和人亲切交往中早已把感情消磨殆尽,他们经常谈论爱情,在小说里常常读到爱情,他们知道,爱情仍是人们共同的命运。
因为是命运,所以无从抗拒,尽管没有结果,依然愿意飞蛾扑火,比如她,比如我。
她爱他一生,他却几次把她遗忘,像你么?还好你只是把我忘了一次,伤害没有那么大。
夜,又深了一个色调,我的眼眸没有应景地想阖上,反而沾湿了几丝睫毛。我抽抽鼻子,拿着衣袖胡乱抹眼珠子,狼狈却在大大的落地镜前无所遁形。
明天凌晨一到,我就28了,年龄像兔子一样蹦跳地极快,家里人着急地常常催促,仿佛只要有人愿意,就立刻把我泼出去,哪怕对方是傻子也没关系。我说我不急,但我没说,我依旧想你。
诶,喜欢花吗?我也给你送白玫瑰吧?在你每年生日的时候。
By:一个溺死在时光里的陌生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