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掉进的这些屎坑-1-天涯社区

好的文章,斟酌和润色是没有止境的。

自己发的帖子却不能编辑修改和删除,于是天涯充斥着排泄物和水帖,凭此,说天涯自封屎坑是不为过的吧。


坑爹的删贴

揭秘天涯社区删帖的“潜规则”,其实都是内部编辑收钱

上周一则新闻引起了网络公关业界的轩然**:中央外宣办、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国家工商总局等四部门从今年4月中旬起在全国范围内联合开展为期2个月的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并于近日联合下发了《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对这次专项行动作出了部署。

对于网友来说,网络是一个维护自身权益与分享内容的渠道;对于企业来说,网络却是一个可以打击竞争对手的最佳渠道。随着今年3月份电子商会下属网站315消费电子投诉网的关闭,非法网络公关更是让网友和企业又恨又怕,一方面网友们怕不能拥有知情权,对于有争议性的话题不能正确辨别;另一方面是企业们担心自己品牌或产品的负面信息遭到“莫须有”的罪名,甚至被一些网站恶意做成专题,从而导致负面信息大规模传播,对企业造成不可预估的损失。

在如今的网络公关市场环境下,网友和企业最在意的论坛社区应该是天涯,原本,我想天涯是个公平、公正、公开的社区,但是在经历过一次与天涯的纠葛之后,我的这个想法改变了。

在3月份,我想删除一个之前自己发布的帖子,于是就按照天涯社区的删帖规则,在相关的版务处理中发了删帖申请,与此同时也在天涯删帖专贴中发布了申请,由于天涯社区公开的声明称删帖必须在3-5个工作日,因此我就耐心等待,怎知等待了将近一个月,天涯社区的工作人员给出了两个回复,第一个回复是让我提出正当的删帖理由,我不禁感到好笑,删除自己的发帖居然需要所谓的“正当的删帖理由”,是不是该工作人员总想着捞钱,也不管个人还是企业,一律要钱删帖?第二个回复是让我找客服处理,于是我打电话给客服,打了许久才有人接听,客服回答请在版务处理发帖,待得知我已经发过申请贴后,客服又让我在删帖专贴中回复,我没有想到天涯社区的客服也是精通太极的高手,于是将该客服一顿骂,这时该客服才让我将用户名和密码告之,第二天帖子成功删除,历时27天,离其所称的3-5个工作日相差甚远。

一位好友在得知我在天涯删帖的经历后,说了一句:“你这算啥,我比你更杯具。”原来这位好友在花钱找天涯社区的编辑删除一个诽谤帖后,编辑第二天又将该帖恢复,并且不知所踪,据说该编辑已经卷走删帖客户约十几万元。得知被骗后,好友想通过正常渠道将诽谤帖删除,却遭遇了天涯社区的种种刁难:1、不接受邮件投诉(所以好友传真了);2、传真的证件清晰度不够(传真的都是那样,难道天涯的传真是彩色的?);3、快递发送成功,联系人手机号码异常(手机是全国通用的,比如我要是去了北京就一定要用北京的号码?);4、再叫你发邮件,然后告诉你拒绝邮件投诉;5、再叫你发传真,然后告诉你必须证明传真是真实的单位的;6、发了缴费记录证明传真是单位的,接着又说了,那不清晰;7、好友问,你说要什么我实在不行一下全快递过去,天涯客服告诉你,对不起我们不清楚,法务部负责……在听了好友的陈述后,我突然把这信息与《深入整治非法网络公关行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联系起来,为何天涯社区的工作人员会以种种借口刁难企业?难道有何不可告人的秘密?

目前,天涯在继续,纠纷在继续,请中文第一社区天涯给广大删帖不允的网友一个解释:

第一:天涯是否接受投诉删帖?

第二:企业或者个人删帖为什么种种刁难?

第三:请天涯直接请法务部与投诉者沟通,不要弄一个解释不清,而且是“太极高手”的客服。

据我所知,天涯管理员,内部编辑删帖一条帖子收费在1000以上,回复多的影响力大的在2000以上。亲爱的天涯管理员,亲爱的天涯编辑,广大企业和个人如果删帖的话,应该不会在意几千块钱,但是天涯的编辑得遵守承诺,拿人钱财替人办事。先删除了内容而后又进行恢复,这就等同于商业欺诈,丢的不只是编辑的脸,丢的更是天涯的脸。

记得在09年的时候,打假人士王海就因删帖事件起诉过天涯社区,虽然最终王海败诉,但我坚信,王海不是因删帖事件第一个起诉天涯社区的人,也绝对不是最后一个,倘若天涯社区依旧我行我素,把给编辑的权限当做牟利的工具,罔顾企业和个人的感受,置有关部门的行动于一边,那迟早天涯社区会被网民和企业的唾沫所淹没。


出处没找到。另参见 :2015年删帖申请专帖(1) 

坑爹的注销ID

你脑袋里有没有浮现出,斑竹就像洞里的小妖精们各种淫笑场景?

一、注销条件自查:

1.注销ID申请须由本身ID提交,不接受非本身ID提交的注销申请。

2.凡因个人原因申请注销ID的,请说明原因,如果斑竹认为理由不够充分,则不予受理;

3.不接受现任社区斑竹或管理员以任何理由提交的ID注销申请,在任斑竹和管理员在提交注销申请之前应先按规定办理辞职手续。

4.满足上述条件的申请人,可前往旧版社区商店购买“销号专用大红包”2个,发送到ID“注销申请”。 并将消息记录中的发送证明粘贴在申请中。(注意:是2个红包哟,红包不是发送给“雨落川”,而是发送给“注销申请”)

你脑袋里有没有浮现出,斑竹就像洞里的小妖精们各种淫笑场景?

2015年ID注销申请专帖(1)

更加坑爹的在这,逗逼6+1:

重点见第1条和第6条,这么赤裸裸,就没有一点羞耻感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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写这个系列没别的意思,只是想提醒有缘人不要掉进这些屎坑,血泪的教训,干货,如果你觉得有用,点个什么让更多的人看到吧~~

珍爱生命,戒除天涯!这不是开玩笑。

请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更有意义的事情当中。比如你对某个议题感兴趣,建议先找一找这方面的经典之作,充分了解前人已经达到的高度,如有必要再发表自己的看法。这是经验之谈,我曾经苦苦思索的一些问题,后来发现其实前人已经有了详尽的论述乃至几近完美的答案,再回过头来看自己的帖子、评论等,完全是噪音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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